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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立卷注意事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董映萱,韩建业

  摘要: 动物卫生监督是保障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以及规章顺利实行的重要手段,是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社会稳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为了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质量,结合有关规定要求,笔者就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整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供参考。
  关键词: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卷;制作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107-01
  
  1.可一案多卷。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按顺序装订。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的原则。
  2.一般程序案件封面即封面题名(案由)应当由当事人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关于×××经营病死猪肉案;处罚结果逐条填写清楚;案卷保管期限应按定期(十至十五年)。重大违法案卷长期保管。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案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备考表是立卷情况的说明和备考,应当填写立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案卷没有装入备考表是一缺失。
  3.卷内文书装订秩序要规范。往往依办案过程将《立案审批表》放在卷内文件的第一,这是不对的,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首要文件放在第一,这是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文件,是案件处理的结果,处于主导地位,其他文件则处于附属地位,是案件内容的组成部分。案件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整理归档:案卷封面,卷内目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申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检)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来稿摘登・登记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鉴定意见等,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执行的票据等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备考表。在办案中不涉及到的内容,如没有进行听证,自然没有听证材料,要真实反映案件情况。
  4.全卷页码不是卷内各文件的页码。卷内文件材料应当从目录后的第一个文件开始,也就是从《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始,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用铅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
  5.装订材料要齐全。实践中往往处罚罚款发票缺失,应将罚款票据复印件装入卷内。同时,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处罚文书送达回证被遗漏。存在影响资料较少等问题。
  6.装订要规范。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线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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