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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仪器配备及应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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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目的:了解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仪器的配备和应用情况。方法:分析本所购置的仪器种类和数量及应用情况。结论:通过分析发现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的快速检测仪器配置较好,但由于快检工作的开展面临诸多困难,现有快速检测设备远未得到充分利用,建议能够引起足够重视,改进快检仪器应用方面的不足,使快速检测这种新型的取证方法成为卫生监督有效的工作手段。
  【关键词】快速检测;仪器配备;应用
  【中图分类号】P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9)11--01
  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是指卫生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工作的现场,通过感官判断、生物试验、理化分析、免疫学试验等方法,对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和设施等进行卫生学检测,在较短时间内发现潜在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或者因子的一种技术手段[1]。过去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资质认证困难等问题,现场快速检测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和《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通用技术指南》(WS/T458-2014)的实施,为现场快速检测在日常监督中的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
  一、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仪器配备情况
  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15年开始购置快速检测仪器,通过每年快速检测工作的开展,不停地补充仪器,目前我所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已逐步完善。
  截止2018年底,我所共有快速检测仪器51种119台,其中职业健康监护和放射防护快速检测仪器有14种28台,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快速检测仪器29种69台,传染病和医疗卫生机构快速检测仪器8种22台。总体来说,我所快速检测仪器配置较为齐全,仪器比较先进。所有快速检测仪器(除ATP荧光检测仪外)均经过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校准检定,取得相应的校准报告或检定证书,达到了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标准。
  二、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仪器应用情况
  我所主要将快速检测应用于监督抽检工作、处理投诉举报、大型活动保障中。
  (1)我所每年均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制定监督抽检方案和专项检查任务,监督抽检的对象主要为美容美发店和住宿业微小气候检测,游泳池水质检测,学校教室环境卫生学检测,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检测,放射防护检测等,在抽检中不合格的单位,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检测合格。
  (2)随着市民卫生安全意识的提高,游泳池水质问题、公共场所室内甲醛超标、美容美发工具消毒不合格等投诉举报事件也越来越多。针对这些投诉的原因,卫生监督员利用快速检测仪器能迅速找出原因,为处理投诉举报事件提供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3)深圳是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每年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大型活动在这里举行,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保障,以及每年的春运保障、国庆小长假的应急保障等均需要卫监部门保驾护航。现场快速检测以其现场、快速、经济的特性使之成为大型活动保障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三、快速檢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1)快速检测资质认定问题。目前,各个地区的快速检测基本没有做资质认定,快速检测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只作为参考,对于快速检测不合格的样品,还需由有实验资质的机构做进一步检验确认,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不能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影响执法人员的使用积极性,这是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困难最重要的原因。
  (2)检测人员问题。我所卫生监督员学识构成主要为预防医学和法学专业,大多数未从事过检验工作,不具备检验专业技术。虽然我所对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的培训,但也仅仅是掌握了一些比较浅薄的检测知识和技术,在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仪器的校准、采样的规范、自我防护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3)快速检测仪器管理工作问题。我所快速检测仪器由信息科负责管理,对于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档案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管理人员不了解检验业务,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注意事项不尽了解,不同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所能做的校准和检定项目不一样,某些仪器需要送往较远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校准和检定,有些仪器则目前仍没有标准可以做校准和检定,管理人员不甚了解则容易对仪器管理不到位,从而影响仪器的后期使用。
  四、工作建议
  (1)建立质量体系,规范操作规程,明确快速检测结果的效力。加强现场快速检测的质量控制管理,明确职责,建立质量体系文件、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形成一套卫生标准体系,明确检测结果的效力,为快速检测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通过规范化培训提高监督员的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严格考核,使非检验专业的监督员尽快掌握快速检测技术,胜任现场检测工作。同时还要对不同职责的监督员进行分类培训,分别对设备管理人员、检测指导人员、现场检测人员进行培训。
  (3)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现场快速检测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各级政府部门应落实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专项经费预算,配备足够的采购经费、耗材经费、维护经费,满足快速检测工作的需要,使卫生监督工作真正开展起来,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翟廷宝,闫军,王绍鑫,等.WS/T458-2014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通用技术指南[S].2014.
  卫监督发[2011]8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的通知[S].2011.
  张云,王芮,朱文洁,郑方荣.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仪器配置及应用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5,2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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