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位:乔姆斯基的空范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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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佳莹 杨 光
1、引 言
英国当代语言学家约翰・莱茵斯在他的著作《乔姆斯基》的序言中客观的评价道:“不论乔姆斯基的语法理论正确与否,它无疑是当前最有生命力、最有影响的语法理论。任何不想落后于语言学发展形势的语言学家都不敢忽视乔姆斯基的理论建树。目前,每个语言学‘流派’都要对照乔姆斯基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来阐述自己的立场”。
乔姆斯基的支配和制约理论代表转换生成语法的第四个发展阶段。他首次在1979年意大利比萨召开的讨论会上提出这个理论,然后在他的《关于支配和制约理论的讲稿》中做了系统阐述。支配和制约理论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一个新的定位,即空范畴理论。乔姆斯基认为,通过对空范畴的研究,我们能够对语言结构有一个更深的了解。
乔姆斯基相信语言是某种天生的产物,他对语言学变革的贡献在于他向世界展示了一种审视语言和人的本质的全新方法,特别是人类的智能。在乔姆斯基看来,对空范畴的描写在支配和制约理论中非常重要,他认为之所以这样说有几个原因:第一,研究这些成分连同研究回指词和代词,证明是确定合乎语法和语义表现形式的本质和规则的最好方法。第二,对这些空范畴本质的研究具有吸引力,因为它们的本质是不能根据一些肤浅的现象而归纳的方法来确定的。这些范畴也许能够折射出存在于人脑中固有的现象。如果我们的目标旨在发现人类语言结构的本质,这些空范畴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领悟。
2、空范畴分类阐述
关于句法结构,空范畴通常指不发音但有句法意义的标示符,即没有语音形式而有语义的结构成分,也叫做缺口。这类空范畴主要指准代词和踪迹。准代词是在基础部分产生的,而踪迹由移动规则产生的。
2.1 准代词理论
代词可以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无声无形的准代词(PRO)往往有复杂的分布和阐述的限定。它看起来似乎有相似的特征。实际上和那些有形代词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分布很受局限”。
2.1.1 PRO
这类准代词出现在不受支配但有语义角色标记的没有声音内容的结构成分。在这种定义下,典型的PRO见诸于英语不定式谓语的主语位置:
(1)Johni tried PROi t0 come eariy.
(2)Johni promised Mary PROi tocome early
(3)Johni persuaded Maryj PROj tocome early
(4)Johni likes PROi reading books
这种PR必须有一个表示所指意义的下标。而这个下标又必须和句子内某一先行成分同标共指。这种同标共指的关系叫“控制”。在(1)中,PRO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a)带有下标I。(b)这个结构成分没有声音形式,当有声音形式时便成为一个不合语法的句子:
(5)*John tried Mary to go
(c)PRO所在的位置是一个有语义角色的位置,因为动词“to come”是一个“实义动词”,使用这个动词时必须有一个可充当起动作执行者这一角色的名词性成分。如果动词不是“实义动词”,也就是说动词不需要动作执行者这一语义角色,则PRO不能出现在这个位置上,如下所示:
(6)*John tried PRO t0 seem to behappy
(d)与PRO相关的动词必须是不具“支配”能力的动词不定式或动名词形式,PRO在动词的主语位置上。在受时态成分“支配”的主语位置或受及物动词“支配”的宾语位置上则不能出现PRO,如:
(7)*John persuaded Mary PROwould come
(8)*John bought a book for Maryto read PRO
2.1.2 PROarb
PROa rb所标示的成分与PRO基本相同,但PROarb不需有先行成分“控制”它,而独自带有一个下标arb.表示任指的“人们”之意:
(9)It is impossible PROarb.to havehim back
㈣PROarb Smoking is harmful
2.1.3 pro
pro所表示的是受支配的、没有声音形式的,但有不是因移动而产生的结构成分,常见与动词曲折变化丰富的语言和“话题突出”的语言中,如下面这旬意大利语和汉语:
(11) pro Parle.
(12)A:张三来了吗?
B:pro来了。
有大量的句法依据来支持无主语形式的不定式短语带有一个无形的准代词做主语这一理论。首先,一部分相关证明来自于反身回指词的句法结构,正如下面例子中标示的,反身代词通常需要一个就近先行词:
(13)a.They want[John to helphimselfl.
b.*They want [John to helpthemselves].
在像例句㈣这种情况下,就近的先行词指包含在括号内的从句中与反身代词指代相同的那个词。例句(13)a合乎语法是因为它满足这样一种方位要求:反身代词himself的先行词是名词John。相反,b句不符合语法是因为反身代词themselves没有一个就近的先行词。They是want从句的直接组成成分,不是help的。在这种要求的条件下,考虑下面例句的语法:
(14)John wants[PRO to provehimself]
这句话符合反身代词himseif在自己的从句中有一个先行成分的要求。而且这种要求是在我们猜想括号内补语从旬有一个准代词做主语的条件下满足的。这个准代词就是himself的先行词。既然准代词反过来受John控制,这就意味着himselfNJohn同标共指。
其次,设想在无主语形式的不定式结构中存在一个准代词主语和名词性谓语动词的句法有关。这些名词性谓语动词是作为系动词补语的名词表现形式,譬如be,become,remain等等。名词谓语动词在系词结构中必须同它所在从句的主语保持一致,像如下例句中所展示的:
(15)a.They want[their son to becomea millionaire]
b.He wants[his sons to becomemillionaires]
例句(15)表明,名词性谓语动词必须和括号内become从句的主语一致。鉴于从句内部一致原则的要求,考虑下面一例:
(16)同a.They become [PRO to becomemillionaires]
b.He wants[PRO to become amillionaire]
如果我们假定become从句有一个受want从句主语控制的准代词主语,就可以直接陈述
相关一致的事实:我们简单地假定a句名词性谓语milSonaires与准代词一致,那么,由于控制它的词是复数形式的They,这个准代词也该是复数形式。如果不给句中不定式补语成分设想这样一个准代词主语的话,我们很显然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相关的一致规则的事实。
2.2 踪迹理论
“踪迹理论的思想是一种假设一种成分在转换中移动了位置之后在原来位置留下一个空位或踪迹,占据原由范畴位置”。至少有两类踪迹,一种是带有回指词的名词移动(如在被动或升高结构中);一种是具所指意义的wh词移动。
首先,如同回指词,一个名词踪迹在包含它的最低限度限制性从句内必须有一个制约成分,如例所示:
(1)Johnl believes[himself to beinteligent]
(2)Johnl is believe[t1 to beintelligent]
踪迹不仅要有一个句法范畴和标示符,还要有句法一致的特征。一致原则是一个非常就近的过程,当出现移动时,踪迹表现为一个长距离的跨越:
(3)a.Which manl do you think f[Marysaid[tl is clever]]?
b.Which menl do you think[Marysaid[t1 are clever]]?
这样动词应该是和有Wh短语移动后留下来的踪迹一致,而不是和Wh短语本身。
其次,踪迹还可以作为一个回指词所要求的最近先行词,例如:
(4)Which boyl do you think ltlinjured himselfl]?
这里Which boy由于距离himself太远而不能作为它的制约成分,但是踪迹恰好处在正确的位置可以满足回指词的制约要求。
另外,除了上述提及的踪迹理论,Vbl也可成为踪迹。Vbl的全称是variable(变体),标示Wh词或量词移动后在原来位置上留下来的踪迹,话题化产生的空范畴也属此类,这类空范畴也记作t:
(5)What i'did John buy ti?
(6)[[Every man]i[ti[a woman]j lovestj]]
(7)Thati I don't know ti.(桂、宁1997:77)
人们往往批驳说词的缩写形式不够规范,所以基于此的论据没有说服力,这是一种误导。这种反对的理由表明人的方言不能够为论点提供论据,同时也不能提供反对的论据。“门把手上留有的指纹可能成为闯入者犯罪的证据,但门把手上即使没有留下指纹,也不能证明闯入者的无辜。一个人的假说证据可以从任何语言中获得”。
例如,有一个关于want to组合可供选择的读法的争论,在英语方言中,可以读成Iwant to go,也可以这样拼写,或者采用缩合形式I wanna go.不过必须注意这个过程发生的场合,尤其值得关注下面两例的对比:
(8)Teddy is the man I want tosucceed
(9)Teddy i8 the man I wailnasucceed
例(8)有歧义:它即可以翻译成“我希望泰德获得成功”。这里succeed是不及物动词,意为。获得成功”。也可以译成“我希望接任泰德”。这Msucceed是及物动词,意为“接任”。相反,例句(9)没有歧义,它只能译成:“我希望接任泰德”。如果假定空范畴在句子结构中可以作为一个实体独立存在,那么例句(8)有两种分析结果:
(10)a.Teddy is the man 1 want t0succeed[ec].
b.Teddy is the man 1 want[ec] tosucceed
这样就很清晰为什么例句(9)只有一种解释。Wanna缩约形式只应用在want和to相邻的情况下,所以例(8)和(10)a是同一的。虽然空范畴没有声音形式,但它既有句法特征,又影响周围成分的读法。
然而.例句(10)中的空范畴是the maE从原来位置移动后产生的,但是上面讨论过的准代词表明a句不该只存在一个,而应该是两个空范畴,所以应该如例(11)中所示:
(11)Teddy is the man I want.
关于wailna缩约形式的确切描述应该是:中断它的空范畴应该是一个“踪迹”,而不是准代词。
事实上,除了准代词和踪迹,还有一些其他形式可归为空范畴,其中:
寄生性空范畴(GP),标示那种依存于其他类型空范畴的无声有义的结构
(12)This is the book whichi I returnedti without reading GP)
另一种是空话题和空运算符,标示符是[TOPe]常见于(13)这类汉语句子中,标示空运算符的标示符是0,常见于(14)这类句子中:
(13)[TOPe]i我不认识ti
(14)Johnl is too stubborn 0i PROj totalk to ti
(13)中ti为一变体性的t,[TOPe]不是移动什么成分后产生的,因为在这句中不见有什么成分移动过,[TOPe]的存在有两个意义:一是我们讲“我不认识.”这句话的语感包含有“有某一位特定东西或人我认识”的意思;二是为ti提供一个先行成分去“支配”它(14)中的O近似于㈣中[TOPe]的情况,它的存在只是为ti提供一个“支配”它的先行成分。
以上几种空范畴是绝大多数语言学家公认的在语法系统中应该存在的空范畴。
3、小 结
我们看到,空范畴在语法理论中起重要作用.我个人看来,这是想象力的一种体现,最重要的是空范畴理论把我们引向一个新的角度,去解释一些语法现象,使清晰地展示句意成为可能.因为空范畴无声有义,人类的思维意识活动也是在不声不响地进行着,研究空范畴具有研究其他成分不能得到的理论结果,所以空范畴可能就是通向普遍语法的直接通路,然而,要达致这一目标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这是乔姆斯基的关于语言的一种理想想法,现仍不能确定这些关于空范畴规则是否适用于所有语言,是否是普遍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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