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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新会计准则下的盈余管理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秋平 金 静

  摘要: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限定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范围。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会不会导致盈余管理盛行,这是监管层和投资者最关心的话题。新会计准则在鼓励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即无法回避的利润操纵现象,监管层、审计师要高度关注新会计准则下的盈余管理创新。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盈余管理;利润操纵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的管理者为实现自身利益或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主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调节企业盈余的行为。各国会计准则都允许企业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来适应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会计准则的弹性。企业通常都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战略的需要,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一)管理当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相应的利润调节方式,使企业利润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或者管理当局所期望的态势,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避税的考虑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国家,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个人业主为了避税需要,也会在既定的会计准则及有关的法规下,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为,从事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债务合同的约束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关系之一。债权人将资金借给企业,意在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而企业借款则是为了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目标不一致,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往往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企业违约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当企业觉察到其会计报表数字已经违反或接近违反规定条件时,便会对盈余数字进行管理,以便减少违反债务合同的可能性。由这一动机激发的盈余管理获利者往往是管理当局和股东,潜在受害者则是债权人。
  
  二、企业盈余管理的表现形式
  
  (一)调整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这就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条件,他们会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等。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直接关系到期末存货发出成本的大小,从而影响到企业当期损益。
  (二)操纵收入确认的范围和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管理人员可以利用准则存在的弹性,操纵收入的确认以影响各期利润,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滥用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如果会计事项或金额不重要,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可以不予披露或揭示。利用这个原则,企业管理人员通常借口个别事项不重要故意错记或漏记,进行盈余管理以调节盈余,从而影响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记录。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应当考虑到企业的风险,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的预计,尽量降低经营风险,而对可能取得的收益,则不予预计或入账,以求谨慎。这两项原则的运用明显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结果中就带有较多的主观成分,这就增加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四)利用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某种形式的利益关系,往往以不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虽然关联交易与会计报表中的盈余管理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如果关联方进行的是不正当关联交易,则会对交易双方产生异常影响,因此成为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三、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的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基本准则当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关于公允价值的引入,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按照公允价值法,对资产的评估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所以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二)新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可能使公司盈余管理成本降低
  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或者与上市公司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
  新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入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和以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了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给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扩大了空间
  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据此,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四、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存货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使得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都以客观的历史成本反映,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很好的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二)资产减值准备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规定,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及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限制了企业会计人员在使用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观随意性。
  (三)合并报表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新准则还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账面价值计量,这将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操纵利润。按这些规定编制的合并报表将能真实反映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很好的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合并或重组时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四)谨慎采用公允价值
  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虽然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但基本准则强调企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只有在“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才能采用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
  
  五、规范盈余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正面效应
  1、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企业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举措。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举措。这种调节盈余的行为体现了企业财务管理技术的成熟。允许适度盈余管理的做法,也是对有关利益主体的尊重。如何把握这个“度”,要看措施运用得当与否。如果盈余管理的措施运用得当,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
  2、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减少订约成本。从有效契约论的角度说,企业是由一系列契约组成的,签订契约时要花费订约成本,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所订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
  3、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相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公司的管理人员总是有更多的关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内部认知,而这些内部信息往往相当复杂并具有专业性。盈余管理可以通过“利润平稳化”手段传递企业原来不易传递的内部信息,从而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适度盈余管理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管理者可以通过实施盈余管理在必要时采用利润平滑手段向与企业有关的其他人士传递稳定的信息,增强外界对企业的认知,从而保证企业资金和原材料的供应以及销售方面少受干扰。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政治成本。管理者通常设法降低报告盈利,以避免受到公众或政府的过多关注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被施加额外管制。
  4、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合法避税,进行税收筹划,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又符合税法所蕴含的政策导向。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公司的盈余管理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都是有益的。
  (二)负面效应
  盈余管理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盈余管理与盈余造假的区分就在一个“度”上。如果盈余管理运用不当,或者没有把握“度”,不仅不会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还会使企业的经营困境进一步恶化,对管理者本人和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在一定的时间内,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者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数量,但会改变企业的实际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与分布。所以,管理者在实施盈余管理时,如果不追求长期目标,只顾短期利益,不采取切实措施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提高经营业绩,最终将导致企业收益下滑,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市场形象造成损害。因此,在坚决杜绝盈余造假的同时,应加强对盈余管理行为的规范,正确加以引导,使盈余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发展真正起到正面作用。在我国目前审计、法律体系和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素质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牺牲一定的相关性,增强盈余信息的可靠性,会更加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特别是应该对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报表的信息披露程度等易产生不当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管理。尽管盈余管理运用不当会造成负面影响,但只能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规范和引导,是可以防止盈余造假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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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伍刚.公允价值计量的新视角[J].财会月刊(会计),2006(5).
  4、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S].2006.
  *本文为《基于行为公司财务理论的公司理财研究》(ACKYQ0750ZC)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刘秋平,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金静,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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