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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多种产品本量利分析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彭小红

  摘要:文章通过多种产品本量利分析,探讨了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本量利分析结果取得有效的管理信息。
  关键词:多种产品;本量利分析;合理信息
  
  本量利分析法在“相关范围”内能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何时保本”、“利润多少”、“产量多少”等指标,是重大经营问题有关指标预测的有力依据。特别是多品种产品本量利分析是企业内部经营实现定量化和科学化的重要内容。要真正做好多种产品条件下的本量利分析,需对保本点、保利点的计算结果合理利用,取得信息支持。
  一、对保本点计算的探讨
  (一)多种产品本量利分析的计算方法
  1、分算法
  该方法是将企业多种产品共同发生的固定成本总额,按一定的方法分摊给每一种产品,然后就每一种产品分别运用单一产品的保本点分析公式,计算保本销售量、保本销售额,并进行相关的分析。
  例如,某企业产销甲、乙、丙三种产品,销售量分别为5000件、3000件、2000件,单位变动成本8元、15元、24元,单位售价16、20、30、单位贡献毛益8、5、6、贡献毛益率分别为0.5、0.25、0.2,年固定成本总额为18000元,按各产品的销售收入分摊。则各产品的保本点销售额计算如下:
  固定成本分配率为:18000÷(5000×16+3000×20+2000×30)=18000÷(80000+60000+60000)=0.09元/件
  分摊的固定成本分别为:甲产品80000×0.09=7200元,乙产品60000×0.09=5400元,丙产品60000×0.09=5400元
  甲产品保本销售量=7200÷8=900件
  乙产品保本销售量=5400÷5=1080件
  丙产品保本销售量=5400÷6=900件
  乙产品保本销售额=5400÷0.25=21600元
  丙产品保本销售额=5400÷0.2=27000元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Σ(某产品贡献毛益率×该产品销售额占全部产品销售额的比重)
  综合保本点销售额=固定成本总额/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
  仍沿用上例: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0.5×0.4+0.25×0.3+0.2×0.3=0.335
  综合保本点销售额=18000÷0.335=53731元
  (二)计算结果探讨
  1、计算中应采用以上两种方法,并计算出盈亏两平实物量指标
  当企业经营若干种产品时,往往是以加权平均法确定整个企业盈亏两平时的金额量指标。但从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全面规划控制的要求出发看,仅笼统的计算整个企业盈亏两平时的金额量指标是不够的,企业还需要明确各种产品各自生产的金额还有数量,所以还应进一步提供各种产品的具体产销金额及实物量数据资料,在企业据加权平均法确定出整体实现盈亏两平要完成多少元或万元销售收入的同时,应采用分算法,分别确定各种产品在实现盈亏两平时各自需达到的产销量金额和实物量指标。
  2、不应以销售收入作为对固定成本的分配标准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算出企业达到盈亏两平点时的销售收入总额为53731元,而采用分算法算出企业达到盈亏两平点时的销售收入总额为63000元(14400元+21600元+27000元),所得结果之间的差额为9269元(63000-53731)。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原因是采用分算法时选择了销售收入作为固定成本的分配标准。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在采用分算法计算多种产品保本点时,应以各产品的贡献毛益,而不是销售收入作为对固定资产分配的标准。因为在相关范围,也就是现有生产经营能力条件下,企业的固定成本总额是相对固定不变的,在计算盈亏两平保本点时,要确定的是企业各产品贡献毛益总额恰好等于固定成本总额时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如以销售收入为分配标准,则意味着盈亏两平指企业各产品的销售收入总额等于企业固定成本总额,而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光要弥补固定成本,还要弥补生产中随产销量增加而增加的变动成本,这种算法在计算中忽略了变动成本的弥补,考虑盈亏两平点时以销售收入完全弥补了固定成本,所以计算出现了误差,两种算法差额较大。因此,应以各产品的贡献毛益作为分算法中固定成本分配的标准,具体计算如下:
  固定成本分配率为:18000÷(5000×8+3000×5+2000×6)=18000÷(40000+15000+12000)=0.27元/件
  分摊的固定成本分别为:甲产品40000×0.27=10746元,乙产品15000×0.27=4030元,丙产品12000×0.27=3224元
  甲产品保本销售额=10746÷0.5=21492元
  乙产品保本销售额=4030÷0.25=16120元
  丙产品保本销售额=3224÷0.2=16120元
  则企业达到盈亏两平点时的销售收入总额为53732元(21492元+16120元+16120元),与加权平均法算出企业达到盈亏两平点时的销售收入总额53731元是相同的。
  二、对目标利润计算的探讨
  (一)保利点及其计算
  根据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公式:目标利润=销售单价×保利量-单位变动成本×保利量-固定成本
  可得:保利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目标利润)/(单位贡献毛益)
  现假设某企业只生产和销售甲,乙两种产品,产品售价分别为80元、15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30元、50元,固定成本为30000元、40000元,目标利润为20000元、30000元。则:
  甲产品保利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30000+20000)/(80-30)=1000(件)
  乙产品保利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40000+30000)/(150-50)=700(件)
  (二)计算结果分析
  在上述计算完成后,一般会认为保利点的计算结果是唯一的,不可变更。实际上,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经济资源的多少以及产品的品种结构都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当企业的产销数量和产品品种结构发生变化时,企业可以或者应当据企业的实际资源拥有量做出相应的调整,形成合理的产销数量组合。
  例如,据上例,设甲乙产品产销量分别为x1、x2,可得:
  50x1+100x2=30000+40000+20000+30000=120000
  则,x1=0,x2=1200或x1=2400,x2=0
  由此可见,本例中企业要实现目标利润,甲、乙两产品的产销量应分别在2400件和1200件的范围内,而且在此范围内还存在着甲乙两种产品各种各样的产销量组合。因此,多种产品产销企业保利点的计算结果不是唯一的,可在若干种产销量组合中选择企业认为最合理的数量组合。
  参考文献:
  1、何雪锋,尹翔.企业多产品下本量利分析的e化实现[N].财会信报,2007.
  2、周平华.浅析本量利分析法及其在企业的运用[N].西藏日报,2004.
  (作者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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