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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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善伟 李 军
2004年,财政部公布的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显示:152户企业共计资产不实85.88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38亿元,利润不实28.72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5%以上的企业23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15.13%;利润不实比例10%以上的企业82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53.95%;其中:资产不实比例5%以上的企业23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15.13%;利润不实比例10%以上的企业82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53.95%;利润严重不实,或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企业有11户,占比53.95%;有26户企业违规设置账外账。检查结果说明:我国民企普遍存在着会计基础薄弱、核算混乱、错弊现象严重等问题。财务管理的混乱不仅损害了民企长期发展利益,也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融资困难,发展规模受限。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是民营企业在发展层次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据《产经新闻》报道,1997~2004年,我国民企自筹资金比重由42.7%上升为56.1%,贷款资金由22.6%下降为20.5%。从民企1998年在所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来看,它获得的贷款只占整个国家1998年贷款余额的5.7%,这个比重与民企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是很不相称的。
2、会计机构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多数民企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科学,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弊端,也有不少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或虽设却形同虚设。会计机构的不健全,导致财务管理制变的缺失,多数民企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内部稽核、定额管理、财务预算、清查、收支审批、成本核算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或残缺不全或未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造成资产流失、浪费严重。
3、财务控制薄弱,资产效率低下。在民企发展成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重融资轻资金使用和管理、重营销轻财务管理的问题;这时企业的发展成长表现为不断地上新项目和计划,因而对资金有强烈的需求,有时甚至忽视资金成本和融资风险;企业成长期片面强调市场和企业形象推广而轻视财务管理,出现企业投资失误、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量状况恶化等现象。
4、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财行为随意化。一方面,民企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多数人法制观念淡薄,对相关财经会计法规了解甚少,无视法律后果,任意变造伪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报表。他们对财会新规则、新技术知之甚少,大大限制了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在高度集权化的管理方式下,大多数财会人员仅仅是企业的短期雇员,财务人员频繁流动,又缺乏适当的前承后继的财务规章制度,更加导致理财行为的随意化。
二、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失范的成因分析
我国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宏观环境和自身双重因素造成的。
1、宏观环境因素分析
①金融机制上缺乏必要的扶持机制。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等现实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度很低的特点。目前,我国还没有一系列稳定的融资机制对民企给予适当的扶持,尚未建立起一整套旨在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②财经法规不健全。一方面财经法律规范缺乏针对性。目前,绝大多数财经法规都没有很好的考虑民营企业的特点,甚至很多财务法规本身已经出现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地方,使得民企会计行为没有针对性强的、统一的法律依据,导致民企财务管理的混乱。另一方面,现行的会计监管法规对财务造假违规的惩罚力度过低,对财务舞弊行为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偏轻,没有达到足够的惩戒效果。
③外在监督上的双重缺位。企业财务管理的外在监督主要是政府监督和会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缺位和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的相互独立,从客观上使民营企业会计行为放任自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加之执行社会监督职能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不大愿意从事民营企业审计工作。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缺位,加剧了民营企业财务工作的混乱。
2、微观因素分析
①管理模式僵化。民营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家族式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投资者兼任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在这些企业中,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职能难以发挥。
②管理观念落后。观念意识决定着管理行为和管理方法。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从一开始就形成了重市场、重枝术、轻内部财务管理的思想。经营管理者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不能正确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中枢作用,在财务管理目标上直接体现为过于追求短期目标,总是要求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最有效地扩展自身规模。
三、民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思路
我国民企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由宏观环境和自身双重因素造成的。所以,实现民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须从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两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对民企财务管理的外部约束与引导机制
①健全会计法规,加大惩治力度。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惩戒政策,如日本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美国的《公平执行中小企业法案(1996)》等。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出台专门适用于我国民企统一会计行为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确立会计主体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以规范相关责任人的财务管理行为。
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外部监督。①财政部门应督促民企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体系,促进民企规范建账。②强化中介机构对民企的社会监督。政府必须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对民企会计信息的社会监督职能,让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民企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
③推进民企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民企信用制度的建立完善,引导民企建立信用管理的基本制度,提高其经营者的信用管理意识,改善其信用状况,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要积极研制民企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将其信用评价等级在信息平台上发布,这样既可供政府部门监督之用,也可供其贸易伙伴用作参考。
2、民企自身应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①全面更新财务管理观念。伴随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民企财务管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客观上要求民企财管人员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民企必须正视自身的财务背景,与国际惯例接轨,大力规范管理体制,注意防范风险,实现财务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等全方位的拓展和创新。
②建立有效的财务控制制度和治理结构。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要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建立有效的财务控制制度和治理结构是唯一出路。建立严格科学的内控体系。要建立健全涵盖各方面的内控制度,在现金、银行存款、物资采购、销售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资金的安全。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应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完善财务处理流程。企业任何重大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决策,应当有科学的财务处理程序。健全财务组织机构。在企业内应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专司资金调度、费用分解、日常费用控制与审核、财务预决算、财务分析等职能。
③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民企不仅要提高投资人和经营层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育新的理财观念,更主要的是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升执业能力。一方面在选聘会计人员时不能用人唯亲,要考虑聘用对象的专业知识和胜任能力。另一方面,为财务人员建立各种形式和渠道的后续教育制度,鼓励财务人员学习和创新,不断适时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学院、浙江广播电大海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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