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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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文英
【摘要】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形势下,我国的企业要建立国际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其自主创新能力尤显迫切和重要。企业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政策、法律体系的完善,创新投入体系,创新网络路径,创新人才环境和自主创新模式等方面探讨了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
【关键词】 技术创新 企业研发 自主创新
目前,我国科技的总体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缺乏高水平自主创新的实验条件和研究机构,缺乏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运行机制和文化氛围;关键技术自给率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不高,产业技术的一些关键领域存在着较大的对外技术依赖,不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科技投入不足,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弊端。大力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构建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逐步制定和实施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系统,有些政策的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没有真正体现出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反而使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本加大。因无政策的支撑平台,使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一直停留在低层次阶段,企业还是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对产品和工艺进行局部的开发和改进,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研究、自主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并不多。因此,国家为企业创造有利于开展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环境,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首先,要对已制定的科技进步法进行修订和改革,使其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增加其详细的内容和创新范围,增加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激励,使科技进步法成为鼓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行为和创新行为的基本法。其次,要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相关激励机制。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要实现民企与“国字号”单位的同等国民待遇,在户口、档案、职称、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切实保证。在激励机制方面,要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适当倾斜,这样自然就会吸引来更多优秀科技人员到企业中去搞研发。同时在政府采购法中增加和体现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第三,填补法律缺失,例如反垄断法、商业秘密法等,建立相关的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投资法,让创业投资业尽快发展起来。同时对政府采购法、企业法,以及税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尤其是加快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下定决心,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尽快实现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的统一,完成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换。
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
9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总量高速增长,陆续实施了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工程中心建设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计划、973计划、211工程、知识创新工程、985工程等重大科技计划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和重点高等学校获得的国家科技投资达到几百亿元,但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的经费支持很少,2003年全国20000多家大中型工业企业总共只获得51亿元的经费支持。来自政府的科技拨款仅占大中型企业科技经费的3%,政府科技经费拨款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活动的经费仅占7%,而同期美国企业获得的政府科技经费占政府全部科技支出的比重超过20%。
另外,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一直处于弱势,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政府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转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阶段,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就成为比获得一些关键技术更重要的战略任务。我国实施的一些涉及产业技术发展的国家计划中,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还是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企业虽然被鼓励参加,但往往只是陪衬,一些计划项目即使获得了预想的关键技术,但并没有能力使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通过国家计划项目的实施获得自主创新能力。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布局在中下游的计划很多,例如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工程中心、科技转移计划等等,在科技活动高层次上的布局主要是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973计划、985工程、知识创新工程等,但这些计划基本上都是在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层次,在产业自主创新层次很少。在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中,政策的重点主要还是放在技术创新的中下游,例如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等,这些政策组合起来形成了鼓励基础研究和鼓励产业化的强大政策导向,却弱化了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这是当前我国创新政策体系中政策导向中的严重问题。因此,应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的鼓励与引导,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更加重视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资源深度开发和利用等政府鼓励的创新活动。
三、加速建立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信息路径
信息时代的标志是互联网,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全世界经济发展实现了实时联动,如果没有NIC,没有NIC带来的高效互联网基础平台,我们将从信息时代瞬间倒退回工业时代。因此建立创新信息路径,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企业创新研究与开发的快捷、合理、高效。
信息化时代的生活,要求网络信息的宽路径传播。由国家建立创新体系弥补市场失灵,政府成为唯一有能力建立创新“信息路径”的主体,而这种“信息路径”需要确立企业主体地位与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否则就会出现道德风险、权力变异等体制问题。只有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前提下,研发“信息路径”中各站连点信息流与资金流才能形成合理的流动,否则只能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上的“限速器”。“信息路径”中的“风险投资”可采取政府与社会募集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外国资本)形成产权多元化,以赢利为主的的投资主体,通过网络中企业共享的科研需求信息建立投资组合,寻求最佳投资回报。企业作为网络中最贴近市场的连接点,向各信息途径提供信息、支持回报,最终获取利润。政府建立信息路径,以实现网络化创新是新时代的重要生产基础。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引进、购买、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取国外先进技术。获取之后,需要借助利用政府建立的创新信息网络对国外技术进行二次创新,形成竞争优势,摒弃一味模仿。政府通过建立“信息路径”,实现了创新网络管理市场化,从而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快捷的通道。
四、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的转型,有必要下大力气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大力加强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克服部门壁垒和地区壁垒,培育一批能够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有效服务的独立中介机构,引导各种社会团体和织织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广泛开展对自主创新的宣传,形成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加大对开展自主创新的企业和企业技术人员的精神奖励,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加强对政府科技经费使用的管理,杜绝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政绩工程型的科技项目,将财政科技经费向真正的自主创新活动聚集。特别是,社会要有一种真正人文关怀的风气,形成宽容失败的良好气氛。创新不可能只有成果和圆满,还有失败和遗憾。创新之路充满风险,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毅力,不宽容的氛围表面上看是严格要求,实际上只是起到了鼓励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效果,最终只可能有小的成果,大的成果不可能出现。宽容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有效创新,最终必须要形成一个既能鼓励创新又能预防决策失误,既能宽容失败又能把机会成本降到最低的科学宽容机制和社会环境。企业和政府要加大培养一支具有创新素质的科研队伍,一方面,注重创新人才的引进,一方面加大对原有科研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中包括科技方面的培训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当前,企业技术人员往往缺少接受再培训、再教育的机会。因此,企业要有长远的规划,投入培训资金,下大力气提高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以取得创新回报。
五、建立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的企业自主创新模式
从企业的各项研究开发模式来看,一些大型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主要是通过联合开发、高位嫁接、直接引进或购买的方式获取新技术,再通过自行试验、工艺研究,不断完善后再进行生产。这种研究开发的“拿来主义”意味很强,其特点是中介性,使企业在研究开发产业项目思路上出现了简便性,加上企业研发投入中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几乎为零,把大量的投入用于实验和工具研究。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国内技术比较落后,自主研发的技术需要较长的研发周期,与国际的研发能力差距很大。在此情况下,企业都倾向于选择市场反应能力迅速、利润回报见效快的方式。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企业也认识到,由于直接引进的技术不具备自主设计性、独创性,企业产品无法实现差异化,只有通过价格策略进行市场竞争,从而导致企业产品的利润率较低。同时,企业的设计、研发力量太弱,企业研发经验不足,对外部技术依赖逐步加深,企业对于原有自主产品研发的积累和产品开发的平台投入也逐渐减少,产品创新、研究开发能力严重停滞不前,甚至逐步萎缩。
实际上,我国政府不同部门为促进企业自主研发建立了很多平台,但是对这些平台资源,企业却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我国已经建立上千家生产力促进中心、上百家创新服务中心和技术推广站,还有大量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科技评估机构,另有大量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人才培训机构、情报信息服务机构等等。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机构对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提供的专业化服务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有效整合这些资源。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链接研发资源的循环链,建立一个互为利益的激励研发的产业链,为企业的自主创新研发提供长效的服务,以产生相互的促进作用。
例如,可以通过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发的方式实现企业的二次创新。即引进先进技术之后,利用高校、院所、其他企业等外部研发资源,对先进技术进行二次创新,从而形成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产品。开展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除了基础研究以外,应用类自主创新研究的主体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是合作者,“产、学、研”三者应进行真正有效的合作,以项目为主线来组织企业、院校、研究单位的力量进行攻关。要建立产、学、研合作研究的基地。可以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建立。有了基地,三方的合作就可以实现可持续。可以进行一些带有长期性的重大研究项目,这可以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国外的经验也表明,大企业的研究力量较强,如果建立流动站,吸引一批博士后进去做研究,出了成果直接向企业转化,这对于研究人员了解市场需求和生产实践、确立研究课题的有效性有直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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