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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盖 凯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许多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问题是融资困难。本文就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应加快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建设;其次,民营企业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另外,民营企业也可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近年来民营经济已逐渐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登记注册的全国私营企业达到538.7万户,注册资金总额为8.8万亿元,从业人员为7058.6万人,投资者人数1362.1万人。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为3134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为2236.3亿美元。民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在壮大国民经济、改善结构、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融资问题。
  
  一、中国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
  
   民营企业是中国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少数民营企业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向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在上市方面,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在政策扶植方面更具有优势。另外,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在股票上市方面很难满足上市资格的要求,因此大部分民营企业很难通过股票上市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由于涉及到金融风险问题,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难以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另外,投资者对民营企业的信用存在顾虑,民营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取得资金。在银行贷款方面,银行对民营企业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在信贷计划中很少考虑民营企业的需求,贷款的条件也往往高于国有企业。同时,由于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信用程度不高,经营风险大,缺乏不动产抵押,甚至有些民营企业欠息严重。因此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也是很困难的。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和大规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民间借贷和其他单位借款,以及经营过程中的债务款,这部分资金远远超过银行和政府部门提供的资金。
  
  二、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1、自身原因
  (1)民营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民营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以及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此外,由于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不高。银行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不愿冒险向中小民营企业发放贷款。
  (2)民营企业信用不佳、信息不透明。现行的体制下,外部难以得到民营企业的信息,并且,很多民营企业确实存在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账务混乱的现象,致使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从而使得民营企业信用可得性相对低下,这都导致了所谓的所有制歧视现象。目前,民营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的逃废银行债务以及由此引起的信用危机问题。截至2000年末,在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逃废债的企业中,民营中小企业占逃废债改制企业的30.6%,逃废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578亿元占逃废债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2%。因此,贷款偿还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2、外部原因
   (1)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体制的特点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我国现行金融体系基本以服务国有经济的国有银行为主,缺乏与中小企业配套的中小金融机构,当我国的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态势时,各个不同的经济主体在融资中应占据不同的位置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国当初建立股票市场的目的是配合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因此民营企业几乎是被排除在股票融资体系之外的,至今情况仍未改善。目前主板市场深、沪两个交易所都设置了十分严格的准入程序和限制条件,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被拒之门外,而中小企业板市场仍然难以解决绝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风险投资是一种职业金融家向新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新兴中小企业或产业投入权益资本的行为,其运作过程是“融资-投资-退出”不断循环的过程。对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而言,大多由于管理不规范,因而很难吸引到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主要选择上市作为出口,但是我国目前股票政策上市的规定很严格,导致创业资本退出存在较大困难,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公司的积极性。
  (2)国家宏观政策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不足。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两个市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重点主要是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而绝大部分民营企业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在债券市场方面,目前发行的债券多用于进行大规模工业技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密集型项目的投资,不仅留给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空间较小,而且当前债券的利率水平也难以为中小企业所接受。除以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和以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以外,可利用的资金就是民间资本。但是,这一渠道除了资金有限,难以满足民营企业规模扩张需求外,还因其多少有“非法”嫌疑而遭受压制。民营企业业主由于向银行贷款,手续繁琐,难度较大,他们更愿意选择简便、快捷的民间融资方式。而民间融资的问题在于,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差,司法制度不完善,一旦出了问题,没有合适的途径解决,因此民间资本仍不能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三、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1、加强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建设
  (1)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主要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进行有关政策法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及科学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头脑、了解市场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中小民营企业家。广招各类优秀的经营、财务管理人才,以提高企业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让企业更快的做大做强;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尝试进入高新技术行业,大力提高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财务透明度。民营中小企业应该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条件下充分公开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财务信息,并主动配合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让银行尽可能的掌握企业的充分信息,以便减少信息搜寻成本。中小民营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诚信的形象,提高信用水平。要强化企业经营者的现代管理意识,转变经营理念,逐步建立其个人信用。中小民营企业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销路,才能保证资金的顺利借贷流转。
  
  2、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提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国民待遇”,逐步淡化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进行保护的角色,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的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需求。一是启动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设立,将为中小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直接融资提供制度保证。二是培育和发展债券融资市场。为了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应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价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覆盖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和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建立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对融资的要求。(2)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渠道。没有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经营者的控制权难以节制,就有可能侵犯所有者的权利。而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治理结构,通过建立管理与控制相分离及岗位分工的制衡机制,使得股权投资者有保障享有同等的股东权利,从而起到了保护投资利益的作用。当然,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资金筹措迅速转向直接融资也是有困难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中小企业规模小,其股票难以满足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新的“场所”,促使民营企业股票上市交易。对于我国民营企业,可选择的股权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直接上市;买壳上市;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海外上市。

  (3)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由于创业资本的缺乏,我国民营企业创立与发展比较缓慢。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可以降低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风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创业基金注重企业的长远效益,投资期限较长,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3、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1)拓宽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应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证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机制。一是探索建立一套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特色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和“急、频、快、小”的贷款要求,积极改善贷款方式。二是建立信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设计合理的业绩考评办法,使责权利相统一,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三是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给国有商业银行以更大的利率浮动权,调动其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2)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大力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联社改制而来,主要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发展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融资的优点在于:第一、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债比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较少。第二、融资风险小,民营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第三、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民营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融资租赁融资可避免对股权的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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