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造棚户区 加快建设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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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爱文
古人云:“各安其居而乐其业,甘其食而美其服。”对于在棚户区居住长达数十年之久的林区群众来说,安居的意义尤显深刻。伊春是全国重点国有林区之一,自1948年开发建设以来,累计为国家提供优质木材2.4亿立方米,贡献税金70亿元,统配材差价近300亿元,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受长期以来“先生产、后生活”建设方针的影响,林区职工群众住房建设先天不足,普遍居住在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泥土房和简易砖木结构窄小的住房内。据统计,全市共有棚户区总面积1 176万平方米,23.2万户,67.1万人。其中,林业局局址877万平方米,17.3万户,51.6万人;林场所299万平方米,5.9万户,15.5万人。因建设年代久远,这些房屋大大超过使用年限,普遍出现屋架柁头房板腐朽、屋面漏雨、基础下沉、墙体开裂、墙皮脱落等问题,多数已变成危房,加之缺少排水设施,春融和雨季很多住宅区积水严重,道路泥泞,低洼住宅饱受涝灾之苦;70%以上住房无自来水,90%以上住房无供热设施,100%住房供电线路老化。更为严重的是,这些集中成片棚户区火灾隐患大、环境卫生和治安条件差,吃水难、行路难、如厕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很多居民靠砍树烧火做饭取暖,对森林造成了很大破坏,火灾隐患也很大,而且在棚户区居住的群众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和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不少家庭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生活条件极差。由于长期饱受“两危”困扰,森工企业效益下滑,地方财政捉襟见肘,林业职工工资较低,改变冬不御寒、夏不避暑的住房条件,实现居住环境从生存型转向舒适型的转变,只靠居民群众和地方政府自身难以解决。这一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成为了伊春市委市政府的一块“心病”。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实现林区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梦想和期盼,去年以来,伊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被国家确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和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快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等政策支持,采取超常规举措,在全市实施了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完成拆迁12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9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77亿元。
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为了打赢棚改“攻坚战”,我们采取政府组织、企业参与的运作方式,专门成立了市区两级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棚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立了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领导体系,强力推进棚户区的加快改造。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棚户区改造中,本着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与环境建设,注意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编制了符合地方实际的总体规划和满足群众需要的棚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提出了“五个有机结合”:即与廉租房建设有机结合、与林场所撤并有机结合、与烧柴改革有机结合、与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与“四城联创”有机结合,力争用5年的时间,将市域内的棚户区全部进行改造,让林区群众住上新房、住有好房,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选址上注重坚持急百姓之所急,对群众居住条件最艰苦、集中连片面积最大、涉及居民最多、群众改造呼声最强烈的地段优先改造;在新房建设上力求普通和经济,坚持楼平结合,宜平则平,宜楼则楼,既保证建百姓住得起的好房子,满足近期安置的需要,又兼顾远期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力争几十年不落后。棚改项目基本上做到了以就地重建为主,避免了浪费土地资源。对棚改腾出的部分土地,用于园林绿化和开发建设,美化了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广辟渠道,多方筹资。据初步估算,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累计需要投资140亿元左右。为破解资金难题,市委市政府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补助一块、省政府配套一块、地方政府税费减免一块、林业企业自筹一块、入住的棚区居民承担一块等办法筹集资金,特别是针对基层区局资金严重不足,企业棚改匹配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市政府重点加大了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和开发行贷款的力度。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近10亿元,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棚改政策性贷款9亿元。
出台政策,减免让利。棚户区改造既需要政策保障,也需要政策扶持。为充分调动拆迁居民和开发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棚户区改造,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和《关于伊春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棚户区改造的扶持力度。一方面,为调动项目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免收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结建费、消防设施建设费、防洪保安费、墙改基金等8项税费,使每平方米平均降低房屋造价350元。另一方面对棚户区被拆迁人和低保户给予合理的补偿和照顾,在拆迁安置上,原则上执行“拆一还一”政策,对特困户则用廉租房兜底,使棚户区改造政策真正惠及所有的棚户区住户。今年全市通过减免费用让利政策性投入达5亿多元。
依法运作,确保稳定。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始终把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在拆迁、补偿、安置、施工、回迁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尽可能地把关系老百姓的问题想全面,把工作做扎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户,坚持依法有情操作,合理补偿,避免激化矛盾。对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让棚户区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得到新生活的希望。□
(编辑/穆杨实习编辑/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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