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积极引领中小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配置资源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积极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国银监会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建立鼓励金融企业开拓业务和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组织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就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和发展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推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拓宽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完善城乡、地区金融布局,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和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基于这样的思路,银监会今年4月初下发了《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笔者认为,该《通知》是银监会在适时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后,坚持科学发展观,支持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同时也是银行业开放过程中,引领和支持中小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近年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银行业有效监管能力日益提高,允许中小商业银行稳步有序地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是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和银行发展状况,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市场准入政策的必然。
  
  一、中小商业银行应为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提供金融支持
  
  县域涵盖城镇和农村、农业和非农产业,是中小企业聚集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更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古人云:“县积而郡,郡积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时代的呼唤,是形势的需要,也是中小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通知》就此应运而生,有利于弥补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收缩或管理权限上收的空缺,加强了对县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
  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必须以服务县域经济为立足点。金融支持问题,已经是困扰我国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顽疾。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内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或者上收权限等方面的改革。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县级撤并了37%的机构,并且上收了信贷管理权限。而与此同时,县域金融需求正呈现快速增长势头,造成了金融需求与供给(服务)的较大差异。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应有所为,且大有可为。中小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情况熟、决策快、机制灵活、管理效应较快等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将县域分支机构吸收的存款尽可能地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要与县域现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差异化竞争,以准确的市场定位抢占市场,扬长避短,树立品牌。与其他县域金融机构一道,充分满足县域经济多元化金融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
  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正如长江汇集无数涓涓细流,才得以浩浩荡荡;同时,大河有水小河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展是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坚实的基础;而县域经济得以充分发展,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坚强后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应当看到,商业性金融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小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不可能脱离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战场。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将达到5万亿元左右,这对中小商业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市场,充满了诱人的机会。加快向县域挺进,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是中小商业银行拓展新业务的亮点,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按照商业原则,为新农村建设通过提供“及时雨”式金融服务,一方面可以优化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支持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可以丰富业务品种,扩大服务领域,积极有效地调整资产结构,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例如,截至2007年3月末,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向哈尔滨市和双鸭山地区的220个乡镇、1662个村共投放农户贷款数十亿元,惠及15万户农民,培养了一批未来优质客户,开辟和占领了新兴市场。
  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应倾心于小企业发展。县域内的小企业作为最活跃的经济增长点,最贴近农村、最贴近农民,是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柱。中小商业银行应以此为突破口,通过提供“孵化”式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和培育有市场潜力、有技术含量、有品牌形成能力的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县域资源的配置,提高综合要素生产力,提升县域经济可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并和谐共享这些企业发展和成长的成果,实现“双赢”。如,数据显示,2006年末台州商行信贷客户的98%是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85%,累计创造就业岗位4000多个;泰隆商行则累计向3万余户小企业发放贷款近600亿元,帮助5000多位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实现了劳动致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坚持四个原则
  
  1、应坚持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并重
  县域经济不是互相封闭、完全独立的经济单元,而是处于有机的区域经济联系之中。如,台州的摩托车、温州的打火机、皮革等产业集群现象,作为现代经济中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形式,往往会将行政县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此相适应,县域经济必将处于区域经济的大格局之中,成为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的基地和重要环节。只有高度重视区域合作,在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合作中,准确定位、主动参与,才能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为充分实现其服务县域经济的目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置必须坚持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并重。在网点作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依托的情况下,网点布局也需要打破行政区划,而按照经济区划进行摆布,以实现功能发挥的最大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根据监管政策原则引领和务实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监管部门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经济环境,可申请在具有城市群或经济紧密区特征的城市或县域设立支行,按照同城分支机构管理。
  2、经济发展需要与商业可持续发展兼顾

  引领中小商业银行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防止“穿新鞋,走老路”。《通知》明确指出,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是为了促进中小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和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缩小金融发展的区域性差距,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前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决定着中小商业银行健康科学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通过服务于县域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助推小企业发展,实现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的县域机构才具有可持续的强劲生命力,才能通过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做好做强。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必须要适应、满足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需要。
  促进中小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基础。只有提高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切实提升中小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稳定、持续的金融服务,尽可能地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中小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确保网点布局和业务开拓创新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主要承担商业性金融支持任务,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盈利性的企业和项目。
  中小商业银行要通过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高竞争力,就要求拟设机构的县域存在有效需求,具备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中小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县域经济、服务小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积极深度参与县域金融服务,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县域的金融生态环境。
  3、坚持风险可控、成本核算
  中小商业银行的县域机构建设和发展,包括物理网点建设、营销拓展模式、业务范围、客户群体选择等,必须坚持风险可控和成本核算原则。如,坚持管理的宽度和链条长度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再如,基于小企业客户习惯于面对面的交易,对柜台的需求较强,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的网点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这样的需要。
  4、坚持自主创新
  与大中城市客户相比较,县域客户的需求层次、结构和时效性明显不一样。所以,中小商业银行在为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和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基础,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自主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金融新产品新业务。及时、全面进行管理模式、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的自主创新,才能够在这一新的市场上赢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如,由于新农村和小企业客户一般缺乏正规的财务报表且贷款存在“小、频、急”的特点,这就需要实施客户经理本地化战略来实现“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同时需要创建“短、平、快”的决策流程。
  
  三、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应遵循三道程序
  
  为避免“遍地开花”、“一哄而上”,切实做到风险可控,笔者认为,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应遵循以下三道程序:一是以监管评级为基础;二是以总行统一科学规划为前提;三是由银监会与银监局联动审核把关。
  1、以监管评级为准入基础
  指导那些具有相应风险管控能力的中小商业银行,在制定科学、统一规划后,按照规定流程有序推进县域分支机构的设立。
  作为贯彻风险为本监管理念的重要措施,和引领商业银行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监管评级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和可持续科学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估和审慎评价。只有允许评级较好、市场适应能力较强、营销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到县域设立机构,才能更好发挥服务小企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作用。
  在不少中小商业银行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开疆拓土”冲动的情况下,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有效引领,在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应由指标控制,以避免盲目发展而埋下风险隐患。如,一个年度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一般不宜超过10家。同时,要遵守“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家分行一次只能申请筹建一家县域支行。在一家得到回复或开业后,申请人方可再行申请”;“将所在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的支行迁址到县域,……,支行迁址后一年内,不得在该城市新设支行”等有关规定。
  2、以商业银行统一科学规划为前提
  “鞋大鞋小,穿鞋的人最清楚”。究竟在哪些地方设立县域分支机构最符合中小商业银行的需要,中小商业银行自身最具有发言权。为此,《通知》明确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县域支行,应由其总行统一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县域分行,应纳入当年该行机构发展规划”。
  3、银监会与银监局联动审核把关
  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按照属地联动监管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有关银监局贴近市场、地理相邻的优势,充分调动银监局的积极性,强化准入监管,加强持续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为这些机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
  在准入方面,要充分发挥银监局的作用,高度重视属地银监局的意见。有关银监局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初审工作,切实承担起把关责任。
  在持续跟踪监管方面,应充分依靠属地银监局。加强对新设机构的持续跟踪评估,督促其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依法合规、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正因为如此,《通知》明确:“各相关银监局应加强对所设立县域分支机构经营发展情况的定期跟踪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银监会”。
  
  四、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实行同质同类监管
  
  《通知》最后指出:“城市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城市及已设立异地分行的城市设立县域分支机构的,适用本通知”,这表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精神,同样适用于城市商业银行。这是同质同类监管标准的重要体现之一,也为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小企业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
  城市商业银行经过10年“炼狱”,已经“凤凰涅磐”,成为了我国银行业中一支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生力军。从2000年以来,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城市商业银行在十个方面取得了可喜变化。一是总资产、贷款、利润继续快速增长,总资产达到26000亿人民币,贷款余额14000亿元人民币,利润136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24%、23%和47%。二是不良贷款率降到5%以下,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三是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缺口减少226亿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提高42个百分点。四是风险处置成效明显。共置换、剥离不良资产216亿元,占2001年以来累计处置金额的30%。五是联合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江苏银行已挂牌开业。六是已有9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取得良好成效。七是跨区域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八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工作稳步推进。九是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40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7亿元,增幅为33%。十是信息披露取得新进展。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信息公开披露。
  对于服务县域经济而言,城市商业银行更有动力,也更具有比较优势。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定位于服务地方经济,与当地经济是“唇亡齿寒”、“荣辱与共”的共生关系。同时,他们与当地县域具有地理相邻、文化相近、习惯相似的特点,更能低成本的做到“KYC”,更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并能与之建立长期而密切的关系。所以,城市商业银行应把握机遇,在服务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小企业和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2年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综上所述,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是先进监管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监管政策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志。为切实保证中小商业银行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符合实际,发挥实效,需要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地方政府积极“筑巢引凤”,如为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构建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等。同时,中小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在监管部门的引领下,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因势而变,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积极创新,努力开创支持县域经济可持续科学发展与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互动双赢的新局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918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