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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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玉梅
公允价值的运用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2006年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大量公允价值的计量,突显了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重要地位,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活动都有重要意义。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及实施的意义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第九章四十三条明确提出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引入,使得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能充分反映该其真实的现时价值,也使公允价值的变动能充分反映到当期损益中,使公司净利润更客观、更真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拥有的资产和承担债务的真实价值,从而客观的评价企业的投资机会和风险,作出科学的决策和判断。
随着客观环境的发展,历史成本计量的单一模式的局限性陆续暴露出来。为了克服这种局限性,已经尝试应用重置价值等其它的计量属性,并逐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领域,特别是新准则发布后,形成了当前的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以公允价值计量为辅的混合计量模式。
相对于历史成本来说,公允价值会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在清偿债务时需转移资产的价值。正是因为其提供了会计信息的高度相关性得到了众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青睐,其运用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从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演变过程来看,公允价值的运用存在着矛盾,既有会计信息可靠性和相关性取舍的矛盾,同时也有理论上的优越性和现实中的困难性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也就是深入认识公允价值计量的过程。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不仅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趋势,更重要的是实现了会计计量结果向资产、负债以及收益的本质的回归。
二、公允价值运用面临的现实问题
1、公允价值依赖的市场环境有待完善。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其资源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资源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仍存在较大的限制,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较高;企业之间的非货币交易不规范,资本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都不成熟,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极大降低了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2、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待规范。首先我国交易市场并不成熟、不活跃,这就给公允价值的确定带来了定的困难:其次新会计准则对“类似的交易”也没有一个具体的界定和规范,这也给公允价值的计量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再次借助现代估值技术解决资产价格的计量问题,不但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会计估计,还要依赖较多的技术手段和市场参数,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3、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公允价值确定随意性大,可能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弹性大、不确定性强等特点,管理当局很可能出于维护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等的需要,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来改变当期损益,从而提高公司利润。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的建议
1、规范公允价值运用条件,保证实务中严格遵守
企业滥用公允价值行为主要是违反准则规定条件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并因此对企业损益形成调节甚至操纵,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实务操作专门形成法规条文,不仅要明确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而且要对条件的判断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尽量减少企业财会人员不必要的职业判断,同时使企业外部审计、监管有据可依。
2、规范关联交易的公允价值计量,加强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规范关联交易的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对所有的关联交易禁用公允价值,而要针对各种关联方交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制定保证定价公允的相应措施。同时加强对关联方关系的披露,以避免企业通过隐蔽的关联方滥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
3、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形成由使用者监督的机制
“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准则规定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应单独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信息。“金融工具列报”具体准则要求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估值技术影响、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差异及确认政策等信息。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时形成因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监督的机制,建议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如非货币金融类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公允性的说明,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当前市场价格的比较及差异的说明等。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及对损益影响进行说明,会更有力度。
4、建立健全价格发现机制,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公平交易中公允价值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市场,交易所、物价部门、统计部门、行业协会等成为价格发现的重要源头。建议准则制定部门在明确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同时,协调相关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公允价格发现机制,使得无论内部财会人员还是外部监督者,都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标的的公允价格,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5、加强教育,提高财会人员及外部监督人员的素质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对企业财会人员及外部监督人员的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公允价值运用合规性及价格本身公允性做出判断;同时需要企业则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全面提高相关各方的素质势在必行,包括大力加强会计职业教育、进行专项培训与考核、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执法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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