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流动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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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雅君
摘要: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加强流动资产评估是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阐述了新会计准则下的流动资产评估的特点,其次,对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流动资产进行评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流动资产;评估
一、前言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须付款项、短期投资等。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加强流动资产评估是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现代企业推行和不断完善流动资产评估,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流动资产评估的特点
研究新会计准则下的流动资产评估的特点,是做好流动资产评估工作,提高流动资产评估质量的重要保证。流动资产评估特点主要是:
(1)流动资产评估是单项评估,不需要以其综合获利能力进行综合件价值评估。
(2)必须选准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时间。
流动资产与其他资产的显著不同在于其流动件和波动性。不可能人为地停止流动资产的运转。因此,评估基准日应尽可能在会计期末,在规定的时点进行资产清查、登记和确定流动资产数量和账面价值,避免重复登记和漏登记现象的发生。
(3)既要认真进行资产:清查,向时又要分清主次,掌握重点。
流动资产评估之前必须进行认真仔细的资产清查,否则会影响评估结论的难确性。但是,流动资产一船具有数量大、种类多的特点,清查工作量很大,所以
流动资产清查应考虑评估的时间要求和评估成本,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流动资产分布的情况,对流动资产分清主次、重点和一般,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清金和评估,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清查采用的方法是抽查、重点清查和全面清查。当抽查核实中发现原始资料或清查盘点工作可靠性较差时,要扩大抽查面,直至核查全部流动资产。
(4)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在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基本上可以反映出流动资产的现值。因此,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评估值。同时,与其他长期资产不同的是,评估流动资产时无需考虑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因素,而资产的有形损耗(实体性损耗)的计算也只适用于低值易耗品以及呆滞、积压流动资产的评估。
三、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对企业流动资产进行评估
1 制订企业流动资产评估计划
一般情况下,生产型企业的存货种类多,分布广,流动性强。存货管理也往往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中之审,评估实践中上要的工作也集中在对存货数量和质量品质的认定上。存货的盘点工作尤为重要,通过盘点,一则可确认待评估存货的量,二也可以了解存货的保管条件,存货是否存在行冷背残次品、过期变质和已淘汰存货等情况。进而为存货价值的评定提供最直接的评估依据。因此,在计划阶段应对存货盘点工作做出周密合理安排,必要时召开存货盘点工作会议,就盘点的时间、范围、人员分工,盘点程序与方法、盘点工作结束后的汇总等事项作出具体要求并列入存货评估计划。
2 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进行流动资产评估前,首先要确定被评估资产的对象和范围,这是节约工作时间、保证评估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被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应依据经济活功所涉及的资产范围而定。通时,应做好下列三方面的工作。第一,鉴定流动资产。弄清被评估流动资产的范围,必须注意划清流动资产与其他资产的界限,防止将不属于流动资产的机器设备等作为流动资产,也不得把属于流动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等作为其他资产,以避免重复评估和漏评估。第二,查核待评估流动资产的产权。企业种存放的外单位委托加工材料、代保管的材料物资等,尽管存在于该企业种,但不得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评估范围。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抵押后的资产木得用于转让和再投资,如该企业的流动资产已作为抵押物,则不能将其转让或投资,这类流动资产也不得列入评估范围。第三,对被评估流动资产进行抽查核实,验证基础资料。一份准确的被评估资产清单是正确估价的基础资料,被评估资产的清单要以实有数量为依据,而不是以账面记载情况为标淮。
3,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一是根据评估目的,二是根据不同种类流动资产的特点。对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对于货币类流动资产,其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本身就是现值,不需采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只是对外币存款应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进行折算。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评估只适用于按可变现值进行评估。对于其他流动资产,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其中有物质实体的流动资产,则应视其价值情形,采用与机器设备等相同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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