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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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 玲 翁攀峰
一、西方的金融创新动因理论
金融创新,对社会经济特别是金融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金融创新是指在金融领域内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对内部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也就是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对金融产品、金融组织、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金融工具等所进行的创新和变革活动。作为一个有自己特色的发展中国家,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其金融创新无疑是金融我国创新的关键。
我国的金融创新起步较晚,还不成熟。西方金融创新活动蓬勃发展,金融创新理论也越来越丰富,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技术推进”理论、“自由一管制的博弈”理论、“约束诱导型”理论、“货币促成”理论等。西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实践活动正是建立在这些理论基础之上,这些理论对我国银行业务创新也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一)金融市场环境变化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和改革的主要动力
金融创新需要适宜的金融环境,对于金融核心一银行来说更是如此。银行业的发展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不同时期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是不一样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国际货币制度促进了银行的金融创新。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给银行的金融创新带来新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变化为新产品的出现提供了特定的获利机会,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也刺激了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和自发性。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来自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国内各种金融机构的增加对银行有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已逐步开展人民币业务。2002年南京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爱立信公司凑足巨资提前偿还19.9亿元中资银行贷款,转向花旗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起因是中资银行难以提供“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这次中外银行的较量足以使中资银行感觉到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西方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环境比我国环境宽松。相比之下,我国在金融管制、经济环境、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制约金融创新的障碍。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所受到诸如利率、外汇管制等政策限制非常多,而国际上运用多年且实践证明是非常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如期货、期权、互换、期指、远期等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上还没形成气候。在外资银行的逼迫下,我国银行必须适应全球的金融环境,大力发展金融创新。
(二)银行为追逐利润同时规避风险对金融创新有需求驱动
金融创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廉价资本的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尤其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具有绝对的本外币产品优势,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被挤压。2009年上半年。由于存贷利差缩小、议价能力减弱以及中间业务收入减少,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亿元同比下降19.3%。我国商业银行要想保持利润增长,必须另辟蹊径寻求新的突破口。
目前,我国的浮动汇率制让很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感受到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的存在。面对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我国银行业要想在外资银行的冲击下继续发展壮大,必须在经营过程中尽可能地开发和使用具有保值和避险功能的产品,通过一些金融工具帮助银行、借款人和投资人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等,从而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
(三)为规避管制而进行金融创新
西方经济学家已经注意到,规避管制会促进银行金融创新。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间必然存在着目标冲突和博弈。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限制存贷款利率、名义利率与市场利率缺口加大等都会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
20世纪60年代,美国南于通货膨胀导致利率上升,从而引发了银行业活跃的金融创新。我国也在经历相似的背景。2007年央行10次调升存款准备金率;2008年,为了保持内外均衡和压制通胀,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之达到17.5%。一方面,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直接制约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市场信贷产品供需矛盾加大。而银行间市场交易利率保持相对平衡-名义利率与市场利率的缺口为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这部分资金收益与成本呈现明显倒挂(17.5%的存款准备金率将导致商业银行为存款总额承担0.98%的机会成本)。为了降低机会成本,商业银行根据利率变化,通过创新信贷产品从单一存贷业务为主的传统银行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现代银行业务转型。
(四)市场价值增加的可能提供了创新的动力
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存在交易成本。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进行金融创新,使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消费,使投资者能够实现更好的风险分担,使更多的支付价值可观察等。当市场不完全时,企业选择复杂的融资结构可以增加市场价值,正是增加的这些价值提供了银行创新的动力并且弥补了创新的成本。
三、对策建议
(一)树立金融创新观念
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起步较晚,且主要以传统业务为主,要想在市场化的进程中获得长足发展,特别要树立金融创新观念。提倡金融创新并不是抛弃传统业务,而是对传统业务加以改造。我国银行的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因此在改造、巩固老产品的基础上要大胆创新,使之符合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
(二)健全金融创新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银监会应该积极创造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制度和法律环境,及时修订不适应金融创新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对监管规章和政策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更新,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针对金融创新活动,银监会应简化审批程序,转变监管方式,制定各类新业务的审慎监管标准和监管操作规程,强化持续性监管,注重对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全程风险控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能力相对于外资银行来说很薄弱。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注意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应加快金融风险监控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大在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内部控制机制、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三)积极开发网络银行,进行金融科技创新
信息时代依靠电子信息技术进行金融创新是当务之急。快捷、方便的信息网络系统是现代化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电子银行为银行节约了大量成本。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人才十分缺乏,产品技术与网络信息结合不能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网络安全问题也屡屡出现。只有加强网络技术,广泛使用电子化的现代科技成果,以科技促金融,才能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
(四)创新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市场及客户,追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金融创新可以使银行在全球经济的浪潮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竞争力。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市场需求,使创新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与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市场需求,科学细分市场,合理制定客户目标,向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推出各种差别化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具特色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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