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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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 芳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城市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再生利用,解决水环境问题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水环境由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构成,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是水的社会循环问题。文章探讨了城市水环境问题及各种影响,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造城市污水处理厂、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运营污水处理企业,是解决水的社会循环问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城市水环境 可持续发展
水环境由自然界的水汽循环和水的社会循环构成。自然界水汽循环使得水资源不断更新,这种更新是自然力完成的,属于自然循环。水的社会循环指人类为生产生活之需从天然水中取水,用过之后再排返回到天然水中的人工循环。这种循环是由人类的力量完成的,是可控制和改变的。就城市水环境来说,要注意取水、供水、排水、水资源再生等问题,使城市水环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城市水环境是制约城市经济发展和影响城市自然环境的重要问题。因此,城市水环境问题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关系重大。
一、水环境面临的问题
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是水的社会循环。水的社会循环实施主体是水工业。它是以城市及工业为对象,从事水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并以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求的水量、水质作为生产目标的,其核心是给水与排水。目前,城市水环境的主要问题是:
(一)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再生,缺乏对污水处理和排放的有效控制,致使水资源被消耗和污染。数据统计显示:1984年~1995年间,全国河流近1/2河长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一些河段严重污染使其难以利用,造成水资源浪费,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状况。
水资源的短缺与水污染严重造成的水危机,不但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而且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由于供水不足,城市工业的年经济损失可达1200亿元;由于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家当年财政收入的4%。可见,水危机不但严重困扰着国计民生,而且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给水与排水不统一
长期以来,我国给水排水存在两种观念:给水与排水是两个不相干的事业;给水与排水是城市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排水问题因为资金短缺而偏废排水中的废水处理。偏废的形式有:不建污水处理厂、只按部分废水量建处理厂、污水厂降低负荷运行或停止运行或假运行、以罚款代替或减轻废水处理任务,等等。近年来,国家在污水处理方面加大工程建设投入。大中城市建成一些污水处理厂,有条件的地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已经覆盖到小城镇。通过制定政策,开征污水处理费,并按照污水处理产业化经营的需求经过成本测算和价格听证,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但距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从全国范围来看,整体欠账较多,许多城市污水仍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或者处理能力不足,排放不达标。
(三)城市水循环不合理
城市中用水大量来自城市外水库、江河,少量来自地下水。近年来地下水资源的取水量持续增加,加上城市发展,一些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我国城市排水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网建设不合理,雨污分离不彻底的问题。浅层地表水收集后经过管网连同生产生活等各类污水一起送入污水处理厂,不但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也造成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水环境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实现两个转变,以合理的管理使水资源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护
1.经济体制的转变。给水排水是一项城市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的观念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观点,违背了水具有商品属性的经济规律,是给水排水资金永远短缺,并导致水环境恶性循环的根源。与此相反,给水排水已经发展为一门工业――水工业的观点,以及水是一种产品,需制定“水价”的原则,完全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从而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实现水资源污染的有效控制,使水的社会循环良性运转。当然政府也应负担大部分的社会公共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管理维护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
2.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水污染是水资源的浪费。这种以大量资源浪费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即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之相反,“给水排水统一性”的观念,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观点。既可消除偏废污水处理所导致的种种水污染根源,又为节约水资源提出了要求。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应在实现两个转变的基础上,以立法、执法和司法为依据,以水环境系统为主线,进行职能机构重组。这样,才能以科学完善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有效控制和保护,使水的社会循环良性运转。
(二)将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全面推向市场
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水工业产业政策研究,需要相关体制、资金、市场、价格、管理、技术标准等支撑,需要改革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投资机制,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和信贷方面给予扶持,需要建立水环境保护基金或建立水环境投资公司,需要走向市场。
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严格按市场规律,征收并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水的价格应包括水资源费与保护费用、水的开发生产费用和排放净化费用。这样才能解决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限制水的浪费,建立良性循环。
(三)城市污水治理企业化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污水治理企业化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德国是一个城市水环境建设的比较好的国家之一。德国的经验是:建立废水征税法,对污水治理不善或不治理的用户,收缴较高的税金,敦促其尽快建立和加强废水处理工程;设立“城市给水排水公司”或“水工业公司”,统一经营自来水系统与污水处理及再利用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等业务。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应按照BOT等模式进行运作。
(四)重视污水集中处理,将水环境改善与市政建设有机结合
污水处理规模和程度的具体确定应以总体水质目标、地方财政能力为依据。工业废水应在合理预处理去除难降解的污染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要避免局部高度净化而总体仍严重污染的现象。政府应下决心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上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发挥作用;对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内河的污水实施截流,送至污水处理厂;组织污水二级处理的工艺设计和实施,以满足新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这是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途径之一。
(五)排污分类管理,“眉毛”、“胡子”分开抓
饭店、菜场、医院、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行业不同,排水性质、污染指标和预处理要求也不同,眉毛胡子一把抓,很可能发生污染河流、污染水环境事件。根据不同的排污对象,在准入条件、适用标准、监测等方面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对策。具体措施如:各医院的污水必须经过预处理排放,餐饮业要自建隔油池,雨污分离等。前期分得细,后期事半功倍。
(六)提升污水科技水平,中水回用改善循环,污泥处理提高产业水平
近年来,我国在水环境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还与发达国家进行了广泛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了一大批先进技术和设备。但是许多科技成果以单项技术为主,缺少集中统一的综合性、群体性的技术研究,缺乏综合性的工程化技术和决策支持体系。就目前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水平而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是中水回用以及污泥处理的技术水平提升和决策。中水回用能改善城市水环境的自然循环问题,污泥处理能增加污水处理的产出和厂能,促进污水的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延伸污水处理的内涵,提升产业水平。整合供水技术体系,形成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技术体系并逐渐形成规模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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