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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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具有重要的地位,改进排水工程规划的有关工作,确保更科学,合理的排水规划的执行,将给设计提供更好的条件。
关键词: 市政给排水合理利用 污水管埋
前言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市政排水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与城市用地竖向规划,防洪规划不相协调,并分析了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最后探讨了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和执行管理的改进建议。
1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的任务
市政给排水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大气降水(含雨,雪水)径流和其他弃水的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主要指建设在市政道路上用于收集,输送和排放城市雨水,污水的市政给排水设施(排水管网及其附属构筑物)的设计。
2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范GB50318―2000《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是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划定市政给排水范围,预测市政给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一般分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专项规划,某一规划区(如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中的排水专项规划和某一规划区(如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排水工程规划的目的之一,是通过规划在排水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几个环节上的统一协调,使各环节的排水设施建设工程规模适宜,投资合理,运行中合理利用能源和资源。因此,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必须首先依据当地的适用的各阶段排水工程规划。
3市政给排水规划存在常见问题
3.1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与城市用地竖向规划,防洪规划不相协调
工程实例:
某沿海城市滨江路道路工程设计,该道路位于规划新区内,新区规划面积10m2是该市新的行政文化教育中心,规划新区内主体河流内江由北往南流入大海,该市海岸潮汐属于不正规日潮为主的混合潮型,最高潮位3.75m(标高采用黄海基准,以下同),多年最高潮位平均值为3.55m低潮位平均值为-2.30m,20年一遇高潮位3.63m,50年一遇高潮位3.82m,规划新区内水面平均高程0.91
规划新区整个场地北高南低,两侧高,中间低地形起伏较小,高程小于11的区域占84%,小于5m的区域占54.4%,规划新区防潮保护标准采用50年一遇的实测潮高3.9m整个场地最低控制标高4.2m规划的道路最大纵坡≯3.5%最小纵坡≮0.3%,
按上述的规划,滨江路的道路设计为:路线L为1.7km,全线最大纵坡0.581%最小纵坡0.300%,道路中心线设计路面高程4.2~6.1m。相应其道路两用地高程为4.5~6.4m,
3.1.1城市用地竖向规划,高程无法保证,排水工程设计不符合防洪要求按规划新区的雨水规划,在规划区内没有设置雨水排捞泵站,所有道路或小区排水均按重力流的方式排放。
采用重力流直接向河流排放的雨水管,只有其设计雨水管内底高程高于内江的某一潮位高程时,才能保证暴雨期且内江涨潮至此潮位高程时的排水畅通,按防洪规划,排水工程设计应确保在内江50年一遇的实测潮高3.9m时的排水安全。
本工程设计雨水按就近排放的原则,工程设计范围的雨水管分3段(相应分3个雨水排出口),各段的管道长度分别为480m,340m,980m,3个设计管段的最不利点雨水口的地面标高分别为4.05m,4.07m,4.05m,由于与内江潮位相比道路设计路面高程相对较低,使各设计管段的最不利点雨水口的地面标高与50年一遇的实测潮高3.9m的高差(压力差)约为0.15m,与多年平均高潮位3,55m的高差(压力差)约为0.5m,如果要保证最不利点在50年一遇的实测潮高或多年平均高潮位,设计暴雨重现期为2年的情况下排水畅通不造成积水,设计雨水管无论采用压力流或重力流设计均不可能达到要求。
可见,由于规划区用地竖向规划的地面高程太低,导致了排水工程设计无法满足防洪规划要求,而防洪规划中也没有提出对排水工程设计可降低防洪标准的要求。
3.2污水管网规划中竖向高程和污水提升泵的设置站缺乏合理性,系统性的论证
工程实例:
某市新的城市开发区城南区,规划面积约13km2规划污水排放量44 300m3%/d在规划区内污水主干管末端设置了一座规模40 000m3%/d的污水提升泵站,即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污水需经泵站提升后才能排至污水处理厂。
当地政府为了加快新城区的开发,在进行城南区内最主要的南北走向的主干道施工时,同时开展了十多条与主干道交叉的东西走向的道路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几个项目从不同的程度上发现了城南区规划污水提升泵站位置设置的不合理性而引起污水管网竖向高程规划不合理,本文以其中一个项目的设计进行论述。
本工程为城南区的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道,红线b为28m,路线L为1.9km,设计路面标高为124.516~127.372m,设计污水管单侧布置,按原规划污水提升泵站在路线中部的西北角,泵站所在位置地面标高129~132.5m,由于有其他道路的污水管接入,污水提升泵站进水管的管底高程为112.11m,
3.2.1污水管埋深不合理存在的问题
按原污水提升泵站设置的位置进行本工程设计污水管道埋深11~15m,的长度约为路线长的50%,且排水坡度与道路坡度相反,出现了如下不利
于工程建设的问题:
(1)按国家钢筋砼管的使用标准,一般Ⅲ级管可达到最大覆土为9m,塑料排水管超过8m覆土后也不能选用,因此,需采用暗渠形式排水,与采用管道相比,由于埋深太大,暗渠施工周期长,增加了施工的不安全因素。
(2)工程造价较高:根据本工程的地质报告,此路段上除局部为d约1m 的残积土外,从高程100~130m的范围均为灰岩,管渠埋深太大,造开挖回填土石方量大。
(3)泵站原选址位置现状地面标高129~132.5m则泵站的进水池开挖d为17~20m,泵站的建设投资相对较高,
(4)管渠埋深太大,不仅施工及其困难,今后的维护将是十分困难的,
3.2.3污水管埋深不合理的原因分析
由于原污水提升泵站设置的位置不合理,造成了污水管埋深太大,即造致了规划区污水管网竖向高程的不合理,据了解,原污水提升泵站规划位置
的确定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设在某绿化区的附近,以减少对周围居住区的污染,
在排水工程设计中,对单项的设计通过管材,基础,施工方法等的合理选用以降低市政排水管网的投资是较有效的,确定合理的排水管设计高程也是节约投资的重要一方面,而合理的高程,需依据合理的排水规划。从设计中发现的不合理性来看,显然规划区的污水管网竖向高程和污水提升泵站的设置缺乏技术,经济全面的论证,片面考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而技术,经济论证应结合规划区的地质条件,当地的管材来源,施工条件及今后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管理费用等方面进行论证。
3.3在城市建设中不按规划控制与排水工程重要出水口相关的道路建设
排水工程规划确定的重要出水口是根据管网系统的布置及当地受纳水体的条件确定的,如果随意改变将造成不良的后果,
某经济开发区按详细性控制规划的一条次干路由于用地已被学校建设使用经济开发区确定不按规划建设,要求设计单位按取消该次干路的做法进行相关道路的设计,而该次干路在排水工程规划中作为附近区域的雨水排水主干道所在地,且靠近雨水受纳水体,取消该次干路需调整相应的排水工程设计,造成了设计工程的排水工程部分造价增加13%。
3.4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滞后,不确定因素多
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过程中,往往出现道路要求尽快建设,而设计所需的排水工程规划没有编制或在修编中,造成了一些排水工程不能与道路工程同期设计,同期施工的现象,从而造成道路建成后的重复开挖的浪费;有时设计完成后,或排水工程已在施工中,排水工程规划由于各种原因需修改,同样造成了设计的重复工作或工程改造的浪费。
4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和执行管理的改进建议
为了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更好地避免目前市政给排水设施存在问题的发生,使设计做到经济合理,运行安全,通过对设计实例的分析,现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的执行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1)认真做好规划前期的调查研究,使规划内容更符合当地的条件。
(2)在规划编制中应注意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的相协调。
(3)应重视规划的科学的,全面的技术和经济论证,避免片面的因素干扰。
(4)应重视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的超前性和严肃性,需更改规划时应作充分论证。
(5)在执行规划的过程,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执行规划的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的环境水平。
结束语
本文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存在常见问题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通过对许多工程设计的总结,我们认为,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能否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做到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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