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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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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地质勘察是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基础环节,加强建筑工程科学有效的地质勘察非常必要。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以及决定勘察任务的因素,具体阐述了工程地质勘察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各阶段勘察内容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期指导相关人员正确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为设计施工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
  关键词: 建筑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是一种对客观事物的由浅入深、逐步深化的进行调查研究的认识过程。因此工程地质勘察必须明确勘察工作的因素,有必要划分工作阶段,按阶段进行工作,并且必须与各个设计阶段的要求相适应。为了正确的设计建筑物及其地基基础,必须以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为依据。只有对当地自然条件的原始资料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才能做出好的设计方案。
  1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
  工程地质勘察是贯彻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实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三者相结合,工程勘察工作在设计和施工前进行,其目的就在于以钻探、触探、坑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手段和方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2决定勘察工作的因素
  2.1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
  自然界的地质情况是很复杂,多变的,因区域,地区,场地而各异。为了便于勘察工作的进行,将场地按复杂程度分为几类,作为工程地质勘察的指导原则。场地按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简单,中等复杂与复杂场地三类。这些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又分属场地地质和地基两个方面。在不同勘察阶段,对这两个方面的侧重应有所不同,但不能偏废。
  2.2对建筑场地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及当地建筑经验
  例如新地区,对建筑场地地质条件缺乏研究,没有经验,则勘察工作量大;反之,则工作量小。
  2.3建设规模及建筑物类别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简称《勘察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简称《地基规范》)对建筑物的类别都有所划分。《地基规范》中的分类实质上是按地基计算的分类,其目的是区别情况,节省不必要的工作量,而又同时保证对某些建筑物有必要的变形验算。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按容许承载力计算的要求,除满足3.0.2第3条规定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外,其它建筑物均应进行变形验算。《勘察规范》则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以便确定勘察工作量及需要采用的方法等。
  3勘察工作的要求
  1)在开始勘察工作以前,由设计和建设单位按工程要求把“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提交勘察单位,以便结合场地的地质条件制定勘察工作计划;2)对地质条件复杂和范围较大的建筑场地,在选址或初勘阶段,应先以地质学方法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到现场踏勘并观察有关的地质现象;3)布置勘探点以及由相邻勘探点组成的勘探线,采取钻探、触探、坑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手段,探明地下的地质情况,取得岩土样和地下水等试样;4)通过室内试验或现场原位试验进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测试和水质分析试验;5)整理分析所取得勘察成果,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出评价并以文字和图标的形式编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
  4地质勘察各阶段的内容
  4.1 选择场址勘察
  选择一个适宜的场址,是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重大问题。选择工作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选择项目的建设地区;第二是在这基础上选择具体的建设地点和位置。前者由国家有关部门及主管机关确定。选择场址勘察一般采取搜集和分析研究有关资料与现场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这基础上,对拟选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选择场址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可归纳为:
  1)搜集场址所在地区的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和附近地区的工程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2)在搜集,分析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场地的地层,地质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地下水及不良地质现象等工程地质条件。3)若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已有资料不能符合要求,而影响场址的确定时,应作进一步工作,即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或测绘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4.1.3确定场址时宜避开的区域或地段
  1)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如大滑坡、强烈发育岩溶、泥石流等场地;2)地震基本烈度较高,可能存在发震断裂带及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山崩、地陷的场地,或有分布广泛、厚度较大、埋藏浅的饱和粉细砂、粉土、淤泥、淤泥质土、松软的人工填土等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3)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地段;4)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的地段。
  4.2初步勘察
  初步勘察是在场址经批准后进行的。工作前要掌握选址报告书,要了解到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建筑面积及建筑物和工艺设施的有关特殊要求,包括主要建筑物名称,最大高度,最大荷重,基础的一般与最大埋深及主要设备等情况;要取得1/1000-1/5000带有坐标的地形图。图上标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预计分布范围与初步勘察边界线。
  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并为确定建筑物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资料和建议。初步勘察的主要任务为:初步查明地层,地质构造,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初步勘察的工作内容和步骤一般是: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根据需要和场地条件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在上列工作基础上进行勘探,测试工作。初步勘察分四部分:
  1)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可以指导工程地质勘察方案的制定并作为工程地质评价的基本资料。主要内容如下:划分地貌单元,研究其形态特征,研究地形,地貌的演变过程;划分地层调查鉴定岩石和土的性质、成因、类型、时代、分布范围;进行地质构造的调查,调查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研究不良地质现象的形成,分布,以育程度及对场地的影响。调查研究当地建筑经验。
  2)勘探点的布置与孔深的确定: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应按规范根据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因此,勘探工作的布置,在主要考虑地质因素的同时,只能一般顾及各建筑区段建筑物的配置因素和有关工艺要求。
  3)取样与测试:这里的取样,系指采取供试验的试样,包括原状土样,水样及岩石样。岩石、土、水的试样的采取均要掌握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当地层稳定,土质较均匀,可放宽取样间距。岩土试样的采取,不一定照搬前述原则,而可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并决定采取数量。水样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规定进行。测试可以选择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等方式。
  4)水文地质工作:在初步勘察阶段要初步查明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水文地质条件。为此要调查研究地下水类型、含水层性质、补给和排泄条件、实测水位深度,初步确定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当地下水有可能浸没或浸湿基础时,应采取水试样,分析地下水对基础的侵蚀性。
  4.3详细勘探
  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它是为了施工图设计提供资料的。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作为布置工作的依据: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上部结构特点及地下设施情况等;可能采取的基础的形式、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或总荷载,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设计施工方案。
  4.4施工勘察
  施工勘察不是一个固定的勘察阶段,而是一定的需要下进行的勘察工作,其目的是配合设计、施工单位,解决与施工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勘察资料。不仅包括施工阶段的勘察工作,还包括可能在施工完成后进行的勘察工作。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1文字部分
  1)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2)有无影响建筑物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3)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4)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划分场地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6)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7)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7层及7层以下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5.2图表部分
  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2)工程地质剖面图、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工程地质分区图;3)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表。
  重大工程根据需要,需绘制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地质分区图、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和有关试验曲线。
  6结束语
  总之,地质勘察是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基础环节,加强建筑工程科学有效的地质勘察非常必要。地质勘察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了建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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