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漏电报警系统的应用和安装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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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漏电报警系统的应用特别是漏电引起的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进行阐述,并且说明该报警系统的安装过程中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关键词】漏电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应用安装
当今社会是一个发展的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智能化、电气化也快速发展,因此,建筑物内部各种电气线路越来越多。众所周知,导线或电缆的绝缘材料损坏容易引起电器火灾。如何采取措施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呢?为做到准确实时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要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以期能够有效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要保证及时发现电气火灾的隐患,及时报警、提醒有关人员去消除这些隐患。
令人堪忧的是,目前这一新型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应用的局面混乱。究其根源是熟悉这一新型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较少,加之相关技术规范体系有待完善,施工人员按照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来执行规范。笔者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理解与实践的应用进行论述,与同行商榷。
一、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定义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要设置一个完整的能全面实时监控电气线路漏电情况的火灾报警系统。因此它的要求很高,而且包括的范围也很广。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主要有:1. 发出声光报警,准确显示其故障状态,并动作切断电源,同时应具有检测过电流、漏电电流、过电压、欠电压等信号的功能。2. 各故障点能够实现现场地址编码。3. 监控主机要采用工业控制机或与火灾报警系统共用一台监控主机 。4.能够显示系统电源状态。5.为实现“遥调、遥测、遥控、遥讯”应采用总线制方式,通信距离1.2Km以上、总线可采用1平方毫米铜芯导线。6.可监视各故障点的变化,各故障点应能自动记录当前状态。 7.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作用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对罕见的因漏电导致接地电弧所引起的建筑物电气火灾事故有很好的预防作用。对故障电流采取限制措施后,什么是引发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呢?毫无疑问是电气接地故障中电弧性对地短路。由于电弧性对地短路具有很大的阻抗和电压降,使过电流维护器不能动作或不能及时动作来切断电源。漏电弧产生的局部高温能够引燃周围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加之其涉及范围广,危害范围大,因此,必须对系统的漏电进行监测和防控,以减少火灾隐患。此外,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还能够节约能源,维护人身平安。总之,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三、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应用的一些看法
实际工作中,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一般采用二总线制的通讯方式,采用二或三级保护。对于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根据国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及《剩余电流动作维护装置装置和运行》GB139552005要求,总电源端和各主要支路输出口处装置漏电火灾探测器和漏电控制模块。其次,主控机平台要对维护统一线路及用电器的漏电情况进行集中的监控和管理,同时保证该系统能够把主控机、控制模块、总线隔离器以及若干个漏电探测器连接起来。最后,为保证该系统具有动作选择性的分级维护,应注意做到不加断路控制,并且漏电探测器和漏电控制模块要安装在各分支回路输出口,同时安装断路装置。
要保证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工作,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防止大面积停电,要求电源端或分支路上的剩余电流维护装置与末端的剩余电流维护装置的动作特性能协调配合。第二,对因停电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电气装置或场所,如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安防等,为做到报警但不切断电源应装置纯报警漏电火灾探测器。第三,如果配电箱配置有剩余电流探测控制器,一般不再使用带漏电保护的空开,只使用普通带脱扣的空开,这样可以防止重复设置。第四,一般所有的二级开关处都要安装剩余电流探测控制器,根据火灾危险性、负荷的实际情况和建筑用途等确定三级开关处是否应安装该控制器。采用二级或三级维护模式要根据建筑用电负荷和线路具体情况而定。
四、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剩余电流》第6部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明确指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安装时,首先要严格区分N线和PE线,N线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时不得作为PE线,并且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内不得接入PE线。N线采用三级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时应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
2.如果电源侧和负荷侧明确标示在漏电流报警器,须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允许反接。
3.在保证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条件下按要求安装漏电断路器。
4.为便于预留安装位置,新工程使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分离配置型产品时,在配电柜(箱)订货时应向厂家明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尺寸。双方应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没有归入配电系统施工单位施工时,充分沟通,协调有关尺寸、电气技术参数以及安装方式。
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在配电柜(箱)内安装时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同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弱电分开走线;第二,单独敷设电流互感探测器信号线,并且使用带屏蔽的多芯控制线。第三,防止接错线或搭线,以免烧毁火灾监控探测器或联网的多个火灾监控探测器。
6.在改造工程中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时,一般应将组合式电流探测器或剩余电流探测器安装在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如果安装不便则可考虑在塑壳断路器的入线端进行安装。
7. 根据GB13955标准5.7.3和5.7.5要求,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设定合适的漏电流报警阀值。报警设定值怎样取值呢?通常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值应小于报警设定值取值的一半。为了在调试时先进行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的检测,以便及时排除剩余电流异常情况,施工单位应配备移动式剩余电流检测仪或手持便携式剩余电流检测仪,认真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8.根据GB13955标准6.3.7要求,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检验项目。首先,试验塑壳断路器脱扣是否灵敏,步骤是:按动探测控制器上的测试试验按钮,明确探测控制器的脱扣电压。用试验按钮顺序进行以下三项测试: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应指示报警部位是否正确;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3次是否有误报警现象;手动对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上的各配电箱进行断电测试是否正确无误。
9.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的9.1.1条要求,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当执行消防用电的规定。因此,消防中心设置的集中控制器和现场设置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都要接入消防用电,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10. 漏电报警系统的使用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发生下列情况时,应作及时的检查。首先,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因此,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详细检查漏电保护器。其次,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如雷击,应作检查。若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允许试送电一次,若漏电保护器再次动作,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找出故障,不允许连续强行送电。最后,漏电报警系统严禁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且严禁跨接、短接。
五、结束语
漏电报警系统能够减少建筑工程中的漏电现象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和危害,该系统的应用使我们可以防患于未然,将漏电现象带来的危害降到最小。所以,我们只有正确的认识和应用它才能将其优势最大化,更好的为我们人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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