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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老年人的公共绿地规划设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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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明显的趋势,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对在城市绿地中设置不同形式的老人活动区,满足老年人健身、交往、娱乐等活动的要求进行探讨。提出了老人活动区的设置形式、内容及组成要素的布置手法。
  关 键 词:老年人 绿地空间 公共绿地 规划设计
  前 言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研究适宜老年人的生活环境越来越重要。老年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住宅及附近公共环境中度过,尤其在气候较适于户外活动的春、夏、秋三季,公共绿地以其良好的生态环境、开放的活动空间、适宜的活动场地、广泛的社会参与已成为老年人户外活动的首选场所,其作用对老年人来讲几乎与住房同等重要。
  1、我国老年人的现状
  我国对城市居民现实行离、退休制度,一般情况下,干部男60岁,女55岁;工人男55岁,女50岁退休。这批人从各行各业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子女已成家立业,不再需要他们负担。随着城市居民休闲意识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养身保健意识的增强,老年人不再满足于退休后在家带孙子辈,希望走出小家到社会中去交往、健身,排解退休后的寂寞、孤独感,让晚年生活过得充实、有意义,延年益寿。他们有较充沛的精力和较多的时间来安排晚年生活,对社会活动、人际交往、文体活动等表现出极高的兴趣和热情,迫切希望社会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但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专门设置的老人活动区较少,如所有浙江省杭州市不少原本属于老年人的活动场所,或因扩建街道、兴建高楼被拆除,或被占用,或转化为以中青年人为主、商业性极强的活动场所。城市中所设置的老年活动中心,往往面积较小,数量少,不能满足为数众多的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少老年人抱怨,城市变得越来越大了,而老年人的生存空间却变得越来越窄了。针对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结合城市绿地设置多种形式的老人活动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2、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对老年人活动场地给予足够重视
  (1)合理的服务半径,适于老人的到达许多老年人由于行动能力的限制,不能去较远的公园,因此在居民区附近的绿地对老年人而言相当重要。据调查,对老年人来说,步行最大距离约在800m左右,所以一些街头绿地应临近居民区,以700~1000m为服务半径进行布局规划,以利老年人方便地到达。
  (2)注重周边环境,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一般来说,60~75岁左右的老人如不患大的疾病,生活能自理,也有独立自主的心理要求,购物、邮寄、就医、存取款等一些基本的生活活动都愿意自己进行,所以公共绿地与居民区应统一规划,临近如商店、邮局、医疗所、菜市场、储蓄网点、活动中心等十分必要,老人们在户外活动之余可进行相应的行为活动。
  (3)综合规划,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公共绿地规划,除应与居住区有合理的关系外,还应避开工厂、污染源、噪声源、垃圾站;由于老人行走不便,反应迟缓,所以到达公共绿地不宜穿行交通繁忙的城市主次干道。
  (4)足够的面积,保证老年人的需要如前所述,公共绿地中可供老年人使用的面积明显不足,使老年人得不到舒服的娱乐活动场地。在绿地系统规划时,应对绿地所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包括对绿地周围居民区人口年龄结构的调查分析,以确定相应的绿地面积及场地面积,使其满足老年人的要求。
  3、公共绿地中老年人活动区的规划设计
  (1)保证足够的活动场地比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中规定,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游园、带状公园、街旁游园中的园路及铺装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10%~20%、15%~30%、15%~30%;在以上几种公共绿地中,应根据其所在地段居民年龄结构确定相应比例,以保证老年人活动的需要;切忌为追求形象需要,挖掉铺装地面,换上草坪,再插上“游人禁止入内,违者重罚”的警示牌。
  (2)组织宜于开展相应流动的空间公共绿地中的公园、街头游园等服务功能较强,为满足不同年龄结构的需要,可进行集中分区,一般分为儿童活动区、青少年活动区、老年人活动区及相应各景区;对于老年活动区宜与以观景为主的区域融为一体,并与其它各区相互联系又有所隔离。不同的年龄段所经历的时代不同,身体条件不同,老年区还应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的需要再进行相应划分。
  老年活动区宜分成动态活动区和静态活动区。动态活动区以健身活动为主,可进行球类、毽类、武术、跳舞、慢跑等活动,在活动区外围应有树荫及休息场地,如亭、廊、花架、坐凳等,以利于老年人活动后休息。静态活动区主要供老人们晒太阳、下棋、聊天、观望、学习、打桥牌等,可利用大树荫、廊、花架等,应保证夏季有足够的遮荫,冬季有充足的阳光。动态活动区与静态活动区应有适当的距离,但亦能相互观望。
  老年活动区还有“动”“静”之分。“闹”主要指老人们所开展的扭秧歌、戏曲、弹唱、遛鸟、斗虫等声音较大的活动,“闹”区与动态活动中要求的空间环境不一样,所以它们与其他各区应有明确分隔,以免闹区干扰较为清静的活动;其中闹区的选位布局极为重要,一般参与闹区活动的老人较好热闹,具有表演欲,应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表演空间,并有相应的观众场地。
  (3)各种活动空间集体活动空间前面提到的动态活动、静态活动及较为热闹的活动都属于集体活动,它们需要的空间尺度较大,空间应较开敞,有足够的面积,空间是开放的,生动热闹的,可增加老人们交往的机会,场地宜平坦防滑。
  小群体空间有的老人出于心理或者习惯原因,喜欢同趣味相投的三五个人一起活动,包括动、闹、静,形成一个小群体,这样就应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应的活动空间。小群体空间不宜过大,一般在10m2左右即可,空间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不宜封闭,有一定的遮荫以及坐憩处。
  坐息空间以停坐休息为主,如晒太阳、聊天、养神、观赏、读书、听广播等也是老人们从事室外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空间应有一定的范围要素,至少有一面作为背景,可以用植物、建筑、地形、水面等作为界面要素。坐凳也要采用多种形式,以增加空间的趣味性。坐息空间中应创造“人看人,人看物”的视野范围,可使老人感觉到在参与社会,产生兴趣,比如看儿童玩耍、行人来往、买卖生意、车辆行驶,成为观察社会生活的观望点。当然在坐息空间中阳光与遮荫在不同的季节同等重要。
  步行空间许多老年人把步行既作为锻炼,又作为漫步消遣。在公共绿地中园路作为一种步行空间其利用率相对较高。在进行园路设计时,平曲线、竖曲线应蜿蜒并富于变化,但由于老年人的视力及记忆力减弱,方向判断力差,所以游路的取向及位置应容易辩别,并在道路转折处、出入口处安排有明显特征并有吸引力的特征物,如建筑小品、雕塑等地面标志。
  步行空间应避免高差变化过急,一般不要设置台阶,在地形变化处,以平坦坡道较好,坡度不要超过8%,且坡长不宜过长,这样对于使用轮椅的老人也可适用;路面注意防滑,不宜采用卵石、碎石或凹凸不平的地面,在适当部位,宜提供坐息之地,供散步后休息及观景、聊天。
  私密空间有些老年人由于自己的性格或爱好,喜欢独坐不愿被别人打扰,希望有自己的私密空间独享其乐。所以在公共绿地中设置一些个人的、私密的空间也是必要的。秘密空间宜位于风景较佳的静处,具有一定的相对封闭感,避免被主要人流穿过或很容易被别人看到。如果结合一些人文景观设置,如进行垂钓、读书、写生、打拳等活动或静赏一些艺术品也很有情趣。
  庭院空间在公园中设置一些有意义的庭院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在城市中心,居民区较集中的地区。庭院可以由建筑、植物、地形及水体围合而成。庭院空间很容易成为老人们住所之外的家,其相对围合性加之艺术水平较高的建筑空间、园林空间布局,使室内外空间相通,是一种内外向兼融的空间环境。据建筑师测定,为获得开敞与封闭感的平衡,庭院内的仰角不得大于40°。庭院可结合周围的建筑举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画展、花展、树石盆景的展出。
  (4)必要的服务设施不少老年人在天气较好的日子里,白天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外度过的,在公共绿地中应为老年人设置必要的服务性建筑,老人易失禁,厕所、洗手间应必不可少,且应尽量靠近老人活动区,不宜过于隐蔽,通往道路不宜过窄,一般应在1.5m以上,室内注意防滑,并设置扶手以及有放置拐杖的地方,其他如饮水站、茶室、小卖店、管理服务办公室也宜注意相应位置,以备老人方便使用。
  老人们需要的设施在公共绿地中也不宜忽视,如一些简单的体育设施单杠(高度宜低)、压腿杠、球网、教练台等,老人喜欢退休后舞文弄墨,也热衷搞展览互相品评,所以一些必要的展出场地、设施应相应设置,但不必特别豪华,一二排展览栏则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其他如挂鸟笼、栓宠物、存车、寄存、电话等设施也应设置。
  (5)有寓意的景观在公共绿地中宜设置一些有助于激发老人生命激情的景观,通过景物引发联想,唤起老人的活力或引发他们美好的遐想,调剂心情。一些有特点的建筑、建筑上的匾额、对联、景石、碑刻、雕塑、建筑小品、植物等只要设计构思恰当都可以获得较好的效果。如植物中老茎生花的紫荆、深秋红叶、花开百日的紫薇以及青松、翠竹等都可以激发老年人精神活力。
  4、结语
  在城市绿地中设置多种形式的老人活动区,是我国老年人口增加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的绿化工作者应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充实而有意义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老年人充分感受“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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