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肌肤:需要防晒和抗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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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保护肌肤抵抗紫外线辐射造成的有害作用是预防皮肤癌的重要措施。保护儿童肌肤防止过度暴露于紫外线辐射更具有特殊意义。首先,与成年人不同的是,儿童在户外活动时间更长,因此不可避免地接受更多的阳光照射。众所周知,人类个体在19岁之前暴露于紫外线辐射的累积量是其一生的暴露量的一半以上。其次,现在人们已经了解儿童时期发生的晒斑在恶性黑素瘤发病机制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儿童防晒对健康成长的具有的重要意义。
化学防晒剂和物理防晒剂的安全性
目前,市场上有二十多种被批准的防晒剂出售,各种防晒化妆品更是多得无计其数。防晒剂包括化学防晒剂和物理(无机)防晒剂,化学防晒剂是指通过共轭双键吸收紫外线,将紫外线转化成分子的振动能或热能,从而减少对皮肤的损害,故这类防晒剂又被称为紫外线吸收剂。根据吸收光谱的不同,可分为UVA、UVB和广谱防晒剂。物理防晒剂是将紫外线反射和散射出去,故又称紫外线屏蔽剂,主要有二氧化钛及氧化锌。
然而,过去的几年里由于二氧化钛和氧化锌的粒径可以做到纳米级,于是人们开始担忧它的安全性。欧盟、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以及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TGA)等国家或国际组织经过调查认为这类制品不存在健康风险。大量研究表明,二氧化钛或氧化锌颗粒不会渗透进肌肤。除了防晒剂制造商提供了个别防晒剂安全性资料之外,防晒剂化妆品制造商也测试了产品以及几种防晒剂原料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如今,儿童用制品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也直接在儿童身上进行了试验。
保护肌肤抵抗紫外线辐射造成的有害作用是预防皮肤癌的重要措施。对此,文献中早有详尽记载,而且作为建议写入了一些国家和国际指导原则。儿童时期暴露于阳光的意义被明确提示为长大成人后发展成皮肤癌的重要因素。尽管有上述直接以及已经得到证实的种种信息,但是目前我们对儿童防晒保护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虽然成人与儿童的肌肤存在的差异已有记载,但是我们对两种肌肤暴露于阳光后不同的病理生理过程、防晒剂透皮吸收、耐受性以及辅料的选择等几乎一无所知。儿童肌肤特殊性也仅在防晒系列及其相关研究的分析报告中提及。高危人群(20岁以下)的情况也是相当复杂。无论是婴幼儿还是5岁以下儿童都无法决定采用何种防晒措施。在此背景下,教会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采用正确的防晒措施就极为重要了。青少年(13-18岁)以及青年人(19-44岁)对防晒的态度取决于他们各自的群体行为。重要的是,如果这两组人群想要采取防晒措施的话,可能被同伴视为“不酷”而不屑一顾。在策划以及实行成功的防晒营销活动时,一定要把上述每一人群的态度考虑进去。
儿童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中的香料过敏原
香料是化妆品使用者产生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主要根源之一。本文旨在揭示出婴幼儿和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中可能导致他们皮肤过敏的香料分子。使用气相色谱一质谱仪分析测试了25中儿童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目标物质是香精中的香料过敏原以及其它14种香料物质,其中大多数已经被视为接触性过敏原。这25种产品包括5种香波和淋浴凝胶、5中淡香水、1种香水、1种除臭剂(走珠式)、4种婴儿乳液/霜、1种婴儿湿巾产品、1种婴儿油、2种护唇用品以及5种玩具化妆品。儿童香波和淋浴凝胶中不含香精或含量极低,在酒精水溶液类产品中,如香水和淡香水中检测出几种香料成分:其中有7种产品中全部检测出香叶醇,在7种产品中有6种产品含羟基香茅醛,在7种产品中有2种产品含异丁香酚,检测出的异丁香酚最高浓度达0.07%。在一种玩具化妆品中检测出肉桂醇的浓度高达3.7%,远远超出了目前化妆品工业指南中的安全浓度范围。在所有类型产品中经常检测出其它香料过敏原。
众所周知,香料是化妆品使用者产生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主要根源之一,但是婴幼儿以及儿童暴露于香料后的结果尚不明确。
研究表明,0-8岁儿童暴露于强过敏原可导致身体过敏。在正常情况下,产生过敏以及暴露于香料后诱发过敏反应的风险将取决于接触过敏原的性质和数量。有学者发现,儿童比成人患接触性过敏的几率低,这使他相信儿童中对化妆品过敏少的原因,于是指出“虽然小女孩喜欢化妆品,但是她们极少会接触到的”。因此,情况发生了变化,专为儿童设计的化妆品为越来越多的儿童使用,例如现在婴儿香水也有出售。
那些人们熟知的香料过敏原用于配制儿童使用的化妆品。虽然与成人化妆品相比研制配方还要更加谨慎,但是在某些产品,如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中仍发现香料过敏原的含量超出现在化妆品标准的安全范围,这将对婴幼儿和儿童安全构成极大风险。
总之,儿童在其幼年就已经暴露于那些已知的过敏原,有时其浓度超出了安全范围。因为接触性过敏原可能会伴随一生,因此儿童化妆品制造商要承担起高度责任,并执行尽可能高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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