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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是外贸企业汇率避险的新工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启松 沈学恩

   2011年4月1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标志着我国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这是继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等三类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之后,外贸企业可选择的又一个外汇避险保值工具,特别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 外汇期权交易推出的背景
  
   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的推出对中国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而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此前市场分析人民币汇率未来走势,主要关注境外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市场上已有美元对人民币报价,期限从1周到1年。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的推出有利于我国掌握人民币汇率定价权,形成市场上的主流交易场所。
   其次,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不断加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在连续创新高后,在2011年3月初又开始向下小幅走低,出现汇率双向波动加大的情况;同时,外资机构纷纷预测人民币对美元将继续走高。美元自2010年12月以来,连续第四个月下跌,累计跌幅逾6%,尤其是兑欧元。在中东及北非政局动荡的情况下,瑞郎、日元等避险货币大受投资者青睐,而本属于避险首选货币的美元却未能发挥其作用。企业和交易者急切需要新的衍生品投资渠道以能够有更多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各类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累计交易量超过1.6万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64.8%,但与发达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相比,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仍显单一,产品功能不够多元化。我国目前投资者对人民币外汇交易品种主要集中在现货和中短期,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现由人民币即期、人民币外汇远期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三部分组成。尽管人民币外汇远期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也能够起到避险保值作用,但相比而言,期权克服了远期和掉期的局限性,资金投入少、头寸调拨灵活,可最大程度地对冲风险,同时,该产品的推出将使得人民币汇率衔接点拓展更宽,有助于缓解人民币单边升值的态势,促进双向波动。
   另一方面,锁定风险和规避风险对中国企业的“走出去”进程有着重要意义。众所周知,在“走出去”过程中,外贸企业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内部形成投资收购意向阶段、与合作企业或被收购企业达成协议阶段、取得合作企业股东大会或被收购企业所在国行政许可后实际注入资金阶段。在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收购活动的过程中,无论在哪个阶段进行购汇操作,都将面临汇率风险。
   从时机选择上看,提早购汇,面临交易失败的风险;押后购汇,面临消息公布带来汇率上升的风险。因此,企业必需进行权衡,根据项目进展择机购汇。
   具体来看,“走出去”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时,面临外汇应收款项或外汇应付账款,由于从确定款项至实际收付货款并实际结售汇存在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企业将面临汇率风险。如果企业同时存在外汇应收款和外汇应付款,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按同一币种轧差净额部分。进出口企业在境外开设分厂或投资项目,收入大多以当地货币形式体现,境外经营收入在转换或折算为本币(人民币)时会面临汇率风险;进出口企业与中资银行开展币种为人民币或美元的融资业务合作时,也面临投资收入与融资成本币种不匹配所带来的汇率风险。
   再者,“走出去”企业项目贷款的币种多以美元、欧元等为主,金融危机以来,美联储、欧洲央行启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一至两年内存在进入加息周期的可能,持有浮动利率贷款的企业面临利率波动、财务成本增加的风险。而汇率、利率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对企业预测未来现金流、合理安排主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划中长期发展战略都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据估算,10%的汇率不利变化可能足以吃掉一个出口企业全部的利润;负债率为40%的企业,如果有1/4的贷款为外币贷款,汇率不利变化10%,股本回报率约下降1.67%。
  
   二、 人民币外汇期权的作用及运用
  
   外汇期权是以外汇汇率为标的的一种货币期权,期权的购买方通过支付一定期权费即可获得在未来某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购买或出售约定数量标的币种的权利。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是指外汇银行与企业签订人民币对外汇货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在近端交割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在远端交割日双方再以相同汇率、相同金额进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在此期间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换入货币利息的业务。这种合约意味着合约买方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可以选择是否行使合约约定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权力,而根据期权种类的不同,在约定数量和价格的前提下,这种权力或是卖出人民币、买入外汇的权力,或是卖出外汇、买入人民币的权力,即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可按执行价格购买约定数量美元或其他外币的权利,规避上涨风险;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可按执行价格出售约定数量美元或其他外币的权利以规避下跌风险。
   现在,外贸企业普遍选择的汇率避险工具还是以传统的远期结售汇为主。人民币外汇期权与远期结售汇等传统的汇率避险工具最大的不同在于,外汇期权到期后,客户可以组织选择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即外汇期权到期时,买方可以选择不行权,从而能够更加灵活地规避汇率风险。可见,人民币外汇期权授予客户的是一种权力,而远期结售汇更像是一种义务。对于外贸进出口企业来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以下作用:
   一是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工具。对于外贸进出口企业来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锁定成本的优势。如果外贸企业经营、融资与收汇使用货币不一致,则存在利率及汇率风险。如我国外贸进出口企业生产过程以人民币融资,出口销售回款为美元,则面临融资成本上升,美元汇率下降的风险。
   二是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资产收益。客户可对已有的某项负债(或资产),进行货币互换,以此降低融资成本(或提高资产收益),如选择低利率货币进行融资。在市场反向变化的时候也不影响企业收益,因为其权利可放弃。在中途反向平仓时可能产生收益,即使出现损失,其损失也有限。
   三是中长期限套期保值。该项业务也不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对于外贸进出口企业中长期的外汇付出和收汇,采用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可规避中长期限汇率风险。如某进出口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在六个月后有一笔购汇或结汇的业务发生,于是购买一份六月期的外汇期权,在购买时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并锁定交易价格,无论到期日汇率涨跌都以锁定的价格执行。一种是在外币(以美元为例)看涨的情况下,有权以行权价买美元,即购汇期权,执行价格为6.5450,六个月后,可以按6.5450买美元;另一种则是在外币(以美元为例)看跌的情况下,有权以行权价卖美元,即结汇期权,执行价格为6.5500,六个月后,可以按6.5500卖美元。
   有时进出口企业也会出现基础贸易合同发生改变的情况,这时进出口企业还可向银行申请中途反向平仓,将期初购买的期权卖回给银行。如某进口公司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1个月后需购买1百万美元用于付款,希望锁定购汇成本。当前市场即期价格为6.5485,1个月远期购汇价格则是6.5440。半个月后该合同取消,客户反向平仓,对应期限远期价格6.5500,反向平仓即将购汇期权卖回银行。如果该客户选用远期结售汇的避险工具,则无论6个月后人民币对美元是否升值,客户都必须选择交易,和选择人民币外汇期权相比较,扣除期权费22000元,可少损失5000元。
  
   三、外贸企业在使用人民币外汇期权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了解相关外汇政策
   在了解了期权业务的流程和运用以后,企业应该注意的是鉴于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程度和现状,其业务发展仍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国家外汇管理局来说,对人民币期权上线交易就极为谨慎。初期要求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而对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较为谨慎,只允许企业买入期权,禁止卖出期权。同时与现有的远期结售汇一样,为防止大规模的纯投机交易,企业开展期权交易必须符合实需原则,即有贸易、投资等真实交易背景。
   (二)核算相关费用
   业务成本是企业永远要放在经营问题第一位的。所以在使用人民币外汇期权时要特别注意其所产生的期权费,将其纳入企业成本核算的一项开支。
   一般来说,期权费的多少受下列因素影响:(1)期限越短,期权费越便宜,期限越长,期权费越贵;(2)约定执行价比远期价格越差,期权费越便宜;(3)汇率波动越大,期权费越贵,市场平静时期权费低;(4) 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结汇期权相对比购汇期权贵。
   另外,企业买入期权原则上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但若企业
  签约后未按约定支付期权费,或确认行权后未按要求交割名义本金,则构成违约,违约损失由企业承担。
   尽管期权在国际上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的产品,但在国内还属于新兴业务,多数企业对期权了解有限,认知度和接受度都较低。另外,期权属于金融衍生品,风险较传统产品相对较大,国内进出口企业在心理上尚需一个接受过程。所以外贸企业应尽快指派相关人员对此进行学习和研究,结合自身的进出口生产、海外市场销售等具体业务状况制定企业的运用方案,在有需求时能够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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