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研究:基于财务独立董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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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英 杨美丽 吴金波
摘要:本文以上市公司财务独立董事为对象,在明确财务独立董事的涵义、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上市公司应重视财务独立董事的作用,即应明确财务独立董事的功能定位、加强其资格认定、进行财务独立董事的组织建设、规范财务独立董事的选任和退出机制,完善财务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其他配套措施等。
关键词:独立董事 财务独立董事 对策
一、财务独立董事的涵义及职能概述
人们将独立董事中具有财经专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称为财务独立董事,包括会计专业人士与具有高级职称的财经类人才: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而具有高级职称的财经类人才是指高级经济师或高校中的财经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人士。综合以上观点,本文界定财务独立董事的定义:所谓财务独立董事,是指由会计专业人士及财经类高级职称^士担任的,且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制衡机制而引进的独立董事制度,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参与公司的战略规划。而财务独立董事能以其精深的专业知识背景,更好的发挥作用。理论和实践证明,财务独立董事在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外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辨别和防范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制定薪酬方案、绩效评价等方面,财务独立董事均能以其专业知识和独立的判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改善公司声誉,提高公司价值。在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财务独立董事,对于改善董事会专业结构,减少董事会决策失误,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也不能认为引进财务独立董事就一定能够解决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但是财务独立董事的存在对于董事会客观准确的判断有关财务会计信息、参与战略决策、提供正确建议等方面确实会有所帮助,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和避免会计信息虚假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所以倡导上市公司应正确看待财务独立董事的存在,重视发挥财务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
二、财务独立董事构建的对策
(一)健全财务独立董事的法制建设要完善我国对财务独立董事的法律规定。2005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独立董事制度已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并日渐完善。进一步思考,财务独立董事比一般的独立董事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在《条例》中对财务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聘任、任期、工作时间、薪酬,责任,权力和义务等都做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财务独立董事真正独立地、客观地参与公司的监督和决策,更有效的防范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对财务独立董事违法的法律规定应该比其他的独立董事更重、更细,以保证其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还应完善专业委员会制度。为了更好地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董事会内部一般均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根据公司的规模、性质而有所差异,但在大部分英美公司中都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这些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共同履行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独立董事在参与公司治理时,除了以董事的身份参加董事会以外,为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还要在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中充当重要的角色。从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分析,财务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诸委员会都离不开独立董事的财务会计专业背景,有些甚至需要非常深厚的财务会计专业基础和系统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各专业委员会是财务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笔者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应当以法规或条例形式强制性地推行董事会下设以财务独立董事为主(提名委员会除外)的各种专业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防范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等问题。
(二)规范财务独立董事的选任与退出机制上市公司财务独立董事的任用机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构建:(1)规范财务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财务独立董事首先要具备《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不得担任的独立性要求。除此以外,作为财务独立董事还要具备以下资格: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诚信品质。能够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生成过程予以检查,对公司的违规或不当行为及时发现并提出独立意见;具备精深的财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及独立判断能力,针对公司战略、投资、项目计划等提出客观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管理层推进经营活动,为董事会的决策引入外部独立的观点,提高公司决策水平,提高公司价值;确保足够的时间与精力。财务独立董事应该确保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参与、研究、分析公司的活动,注意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认真阅读并熟悉公司章程、各项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从而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看法。(2)规范财务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可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产生。据《上海证券报》的“中国独董生存现状抽样调查”显示,由上市公司监事会及其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人选所占比例非常小,独立董事的提名很大程度上还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在操纵。本文认为:建立财务独立董事人才市场。我国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人数,高级会计师、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经理人等大量存在,完全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对财务独立董事的需求。这些符合财务独立董事要求,又有意于从事财务独立董事工作的有志之士,可以联合成立―个财务独立董事人才市场。采取网络的形式,展现自己的人力资源优势,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各取所需。鉴于公司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化和财务独立董事工作的重要性、人的精力的有限性,应该规定每个财务独立董事只能应聘一家公司,不能为多家上市公司服务。财务独立董事人才市场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树立财务独立董事职业化、市场化的观念;加强财务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实行财务独立董事行业准入制度;开展财务独立董事资格认证、声誉认定等。形成一支财务独立董事队伍,形成市场化的财务独立董事选聘机制,优胜劣汰,竞聘上岗。(3)完善财务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是指因主客观原因致使其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而设置的制度安排。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独立董事的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也有助于独立董事市场的完善,使独立董事群体能够形成一种自我优胜劣汰的机制。而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的退出呈现出一种非正常的劣淘汰现象,在敢于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中,只有少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仍能留用,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或辞职或被解聘。完善财务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已经变得非常迫切。笔者建议。有效的独立董事退出机制应包括:一是法定退出。目前我国已有了这方面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公司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二是任期期间的免职规定。当独立董事因主客观原因导致其不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无法履行财务独立董事职责时,可由该独立董事本人或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免职,同时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同时还应该规定市场选择,随着独立董事经理人才市场的完善和成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到财务独立董事人才市场中来,优胜劣汰,由市场来选择财务独立董事。实行强制退出。财务独立董事因未能合理履行职责而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劝其退出;对违法严重者实行市场禁入,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财务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在从事某项活动时,总是为了某种目的和追逐某种利益。由此可以认为,独立董事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一切经济行为都会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不可能义务地为上市公司工作而不计任何报酬。现代激励理论已经证明,只有将收益与贡献对应起来,才可能激发出合理的动力。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不给独立董事足够的激励,独立董事没有动力去从事应该从事的工作,因此,设计好的激励制度,就成为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动力做好该项工作的前提条件。财务独立董事作为企业的受托人,是以经营才能方面的人力资本优势加入企业合约的人力资本所有者。要使财务独立董事真正发挥职能,不仅需要其有足够的经营才能,还需要采取足够的激励措施来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使其主动获取更多的信息,为股东价值增长而努力。《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机制采用的是固定的年度津贴和每次参加董事会发放额外津贴并报销相关合理费用。据2004年《中国资本市场系列调查报告之一:中国独董调查》显示,大多数独立董事赞同目前实行的独董领取津贴的方式,但有相当大比例的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对于独董的激励与其所承担的风险相比还不匹配。有28.6%的独立董事认为目前行使的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制度还不够。25%的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建立针对独董的股票及其期权的激励制度,认为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使独董利益与公司发展保持一致。对于财务独立董事能否引进股票及其期权制度,通过股权期权制进行激励。本文认为,对于具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独立董事,应该采用股权期权制进行激励。财务独立董事作为企业人力资本的拥有者,持有少量股份,并不影响其独立性。同时股权具有长期激励的性质,收入则具有短期激励的特点。股权能足以激大励财务独立董事的主人意识,使其们不是以顾问的身份和感觉去应付,而是以主人的态度主动参与。因此,主张让独立董事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提高独立董事待遇,并与企业绩效挂钩,采取包括提高独立董事底薪和向独立董事提供股票期权等措施在内的手段增加独立董事的工作动力。国外的实践也表明,越来越多的公司在聘金和会议费之外,开始支付给董事带有限制条款的股票或股票期权,也有以股票或股票期权代替聘金和会议费的。我国学者杜胜利,张杰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薪酬受公司业绩、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和相对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其中独立董事的薪酬和公司业绩正相关。可见对财务独立董事实行股权期权制度是可取的。作为财务独立董事,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又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参与企业的财务、战略等决策,按照风险和收益相对称、职责和权限相配比的原则,财务独立董事的报酬应该多于其他独立董事的报酬。在加强激励机制建设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财务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财务独立董事作为受托人,照样会存在道德败坏的行为,也有可能以权谋私或者不负责任地使用权利。因此,除了激励机制外,对独立董事还应有约束机制。从形式来看,用于激励和约束独立董事提高工作效率的方式主要有法律保证、声誉保证、经济激励。如果“法律保证”侧重于约束的话,那么“经济激励”则侧重于激励,而“声誉保证”则是激励与约束并重。首先,要从法规制度上进行约束。其次,通过市场加以约束。信誉优良的独立董事会形成买方市场,反之则会受到市场的排斥。再次,依靠公众进行监督。在公司报表中公布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的次数、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上的投票纪录等,以加强公众监督。最后,声誉机制的激励约束。法玛和霍姆斯特姆等人已论证了声誉机制对代理人的隐性激励作用。基于对良好声誉的追逐,受托人会主动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积极工作以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独立董事作为企业的特殊受托人,声誉机制也同样起着一定的激励约束作用。因为,一旦财务独立董事行权时表现出应有的独立、客观和公正,展现出卓越的才能,无形中会提高其职业声誉,增加其人力资本价值。
(四)推进其他相关措施的建设为使财务独立董事更好的发挥其作用,还应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建设。一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虚假的财务信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急需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中的失职也为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推波助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手段宣传财务独立董事的重要性,促使公司和公众充分认识财务独立董事的职能,增加对财务独立董事的有效需求,正面引导公司在董事会中主动增加财务独立董事的数量,充分发挥财务独立董事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财务独立董事的业务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财务独立董事应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更新,以具备任职资格要求,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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