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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耿建军

  摘要: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会计规范基本与国际惯例趋同,完善国内准则增加信息披露和加强公司透明度。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主要的,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研究主要分析新会计准则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有效运行新会计准则的应对对策,对正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厦将要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运行 问题 对策
  
  会计准则是用以规范会计信息生产与披露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各种相关的标准,也是检查和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绳。于2007年1月1日生效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与旧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做了较大改动,其中重要的内容是: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全实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质量。无疑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对新会计准则具有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就我国现有的会计法律制度环境来说,新会计准则在运行中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新会计准则可操作性不足
  把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不难发现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与国际接轨方面有巨大进步,但其原则性的规定太多,而具体的规定略显不足,因此可操作性不足,虽然随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对各项准则提供了一些具体解释和说明,但有些规定的线条还是太粗、不够具体。比如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但是没有具体说明公允价值到底怎么计量,虽然在相关的《应用指南》中对此进行了一定的相关说明,但还是不够细致。
  
  2 扩大了企业利润的可操纵空间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现象,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人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这些新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的反映,使某些上市公司想通过以低价资产换人高价资产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新准则关于资产减值损失、债务重组等的规定,给企业操纵利润留有空间。如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此外,一些关联方还可以通过一面豁免债务、一面做高业绩来操纵股价、操纵内幕交易。在这种新的会计处理方式下,企业可以通过债务豁免产生巨额利润,这样负债较大的企业就很有可能通过债务重组操纵利润。公司可能根据新准则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人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
  
  3 会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财会人员是新准则有效实施的核心。他们对于会计准则能否全面理解并合理运用将直接影响到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要求会计人员能够与国际同行对话,而我国现有会计人员能达到这个要求的人员不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能满足与国际趋同的发展需要。目前实际工作中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高低不等,非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新准则的要求还有差距,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会计很多核算方法都发生了变化,这对会计人员是一大挑战。比如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并在。可是绝大多数采用简单应付税款法的上市公司中,许多会计人员甚至是注册会计师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处理也欠熟悉,因此如果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而且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欠缺。
  
  4 目前会计监管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的政府监管存在着监管主体过多,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等问题。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主体一般也是制约新准则实施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我国内部审计力度相对薄弱,内部审计人员也经常被精简。内部审计人员往往专业结构不合理,相关专业知识不丰富,要让内审人员了解与吃透与国际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实务操作中较易出现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审计取证不足等问题。我国民间审计的现状同样不容乐观。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扭曲,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生存竞争往往过分迁就客户,甚至出现注册会计师帮助缺乏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的客户建立违法的账薄,帮助没有财务报表的客户编造报表等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严重受损,审计质量低下。
  
  二、促进新会计准则运行的对策
  
  1 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应有相关制度的配套,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还必须对准则配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发布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等,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相匹配。新会计准则是否能够得到执行,同样也取决于人们对当前法律的理解,如果社会普遍认为法律的约束力不强,那么,人们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就有可能会刻意利用新准则所提供的新空间,滥用职业判断,扭曲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将会推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
  
  2 不断完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依据。会计准则自身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如何等,都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新会计准则顺

应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并与国际惯例趋同高质量会计准则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保证。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会计准则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并非尽善尽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还存在实质性差异,在资产减值是否可以转回的处理上目前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但从理论上来说还不够科学。此外,“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新债务重组准则有可能使包装利润更容易、某些规定有可能使公司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新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实现与国际准则接轨,相对于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跨越是相当大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特色,对新准则做出相应的完善。
  
  3 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新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执行有效与否事关企业的长远发展。财会人员是实施主体。新准则涉及很多新的会计理念和核算方法,如公允价值的确定与运用、融资产的分类、核算等等,需要财会人员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财会人员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事物需要根据新准则的要求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处理方法。这就对财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对于管理层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和了解新会计准则的精髓,在实务中的操作做到了然于心,注重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及会计理论功底的素质。同时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后续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应该有所加强,使会计人员彻底抛弃以过去为重心的理论体系和观念,建立面向未来的会计观念和理论体系,以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新会计准则需要财务人员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不能太依赖制度规定,更多的需要自主判断。以求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
  
  4 加强会计监管
  在进一步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同时,应当加强会计监管,加强执行和监管环节的工作和惩罚力度,提高会计准则执行和监管质量,确保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首先,要严依据《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搞好各项会计监管机制的建设,发挥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整体功效,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以真正起到惩戒作用。其次。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反映财务信息的意识。促使公司管理层真正在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国资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监管作用,以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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