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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财务会计规范改革中应当采用的最佳举措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 鹏

  摘要: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目前可能采用的形式,不外乎有两种,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准则和制度彼此并不对立,在内容上两者可以兼容,各有侧重。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努力不但不能削弱,而是应当加强,以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颁布一套内容较为完整,既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惯例衔接,且又同时兼顾适用性和国际化需要的会计准则。
  关键词:完善 财务会计规范 形式 方式
  
  我国近10年来在制定财务会计规范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在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中采用何种形式,应以什么方式制定,就是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试就这个问题发表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应当采用何种形式
  
  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目前可能采用的形式,不外乎有两种,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究竟应当采用何种形式,颇有争议,且一争就近20年。对此笔者的观点则是:准则和制度彼此并不对立。长期以来,我们在争论中不知不觉地将两者对立起来。似乎非此即彼,或者“双轨”。实际上,准则也好,制度也罢,充其量只是会计规范的形式问题。纵观全球,也有许多国家的会计规范以“准则”之外的形式出现,如法国的“通用会计方案”(也可译作“统一会计制度”),而德国等国家的会计规范干脆见诸于法律。即便是在美国,1973年之前的叫法也很混乱。因而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实质内容。如果在实质内容上与国际惯例区别不大,采用制度或是别的什么形式,问题都不大。反之,即便是准则,如果只是套用其形式,不注重实质,不仅难以为我国的广大会计人员认可,而且也未必能得到国际同行的理解和接受。
  就内容而言,我国目前的会计规范,究竟与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有多大区别,倒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遗憾的是,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过去似乎不够重视:总的看,我国目前的会计规范与国际通行惯例并不存在实质上的重大区别,如果有的话,则是因为我国的会计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还受着诸如财务制度、税法等其他因素的制约。即便如此,如果能将这些区别仔细加以甄别并对其原因进行解释,增加会计规范的透明度,相信也不难为国际同行所理解和接受。
  就形式而言,笔者建议采用“区分层次,各有侧重”的处理方式。首先是“会计准则”,它主要侧重于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和原理。其次是“报表及信息披露格式”,其部分内容大致上相当于过去我国的行业会计制度(但不一定还叫制度)。这一层次的会计规范是对上述准则的具体化,主要解决如何把准则的概念、原则和原理体现到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编写报表附注申。此外,也没有必要再将准则分为两个层次,或至少应放弃“具体准则”的概念,准则就是准则,在形式上无所谓“基本”和“具体”之分,也就是不要太受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太强调准则自身的结构和体系,而是要更加注重准则的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努力不但不能削弱。而是应当加强,以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颁布一套内容较为完整,且又同时兼顾适用性和国际化需要的会计准则,否则,任何形式的会计规范很有可能又回到过去那种不注重概念和原则的老路上去。
  
  二、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应以什么方式制定
  
  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究竟应当是以政府部门为主还是以民间团体为主制定,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总体上讲,以政府为主制定并以法律或法规的方式颁布的会计规范具有强制性,容易发挥切实规范会计实务的作用;而以民间团体为主制定并以行业规则方式出现的会计规范则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原理。在我国,至少就目前而言,那种以民间团体取代政府制定会计规范的方式极不现实,其原因除了我国的文化、法律背景和传统习惯外,还有就是我国的会计职业界无论在规模、质量、影响和威望方面都十分微弱。因此,根据历史、现实相国内、国际情况,确定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制定方式应注意以下两个间题:一是会计规范的制定过程和制定程序。一套良好的会计规范应当考虑并尽量满足与之相关的各方面的需要和要求,因此会计规范的制定过程应当是公开和透明的,其程序必须充分、适当、合理,也就是要经过人们常说的“due process”。二是会计规范由谁颁布固然重要,但这更多还是属于“形式”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实质上究竟由谁最终决定会计规范的内容。
  解决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除了要进一步增加会计规范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之外,还应更多地让会计专业人士,尤其是职业会计师参与会计规范制定过程。会计学术界的参与,则不能偏重综合的或较为抽象的问题探讨,而是应当更加注重具体的、面向实际问题的研究,并且在研究方法上多一些实证,少一些抽象的逻辑推理。此外,还应明确会计规范在内容上的最终决定者,进一步发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突出专业性。使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制定方式上有一个实质上的突破。
  综上所述,会计规范采用何种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于内容;准则与制度并不对立,在内容上两者可以兼容,各有侧重。最后,应当强调制定会计规范的“due process”,注重会计职业界和学术界的作用,并切实发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我们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制定出一套既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惯例衔接的财务会计规范。
  
  参考文献:
  [1]葛家澍,2002.02:21世纪财务报告展望――迎接竞争、技术和全球化三股力量汇合的挑战,财务与会计
  [2]于振亭,2001.04:对新形势下财务报告改进与发展的建议,财会月刊
  [3],劳伦斯。A.温巴奇,1997.08:九十年代的财务报告势在必改,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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