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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模式下铁路施工企业索赔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于宗山

  [摘 要]随着铁路建设大规模的发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实施,铁路施工企业如何在发展的机遇中,挑战新的计价模式,为企业创造更大利润。此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例,探索新的索赔途径。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 特点 途径 方法
  
  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的颁布执行,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基本建设的管理完全面向市场,促进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铁道部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结合铁路工程行业自身特点,紧随其后,先后与2007年和2009年颁布执行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四电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完全实行,标志着铁路基建市场的全面开放,开创了铁路工程造价的新格局,为市场有序竞争创造新机制,从而进一步推动铁路大规模发展的新局面。
  目前,铁路施工企业一方面面临大规模发展建设的机遇,一方面面临清单计价新模式的挑战。如何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下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首要工作是认识清单计价的特点,并从其特点出发,研究探索工程经济管理新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为索赔工作拓展新途径。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1. 工程数量的统一性
  工程量清单数量由招标人根据设计资料计算提供。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当对工程量有质疑时,可通过答疑落实澄清。这一做法,减免了各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作量的繁重任务,并且避免了工程量计算参杂不一的现象,为各投标单位提供了统一的竞争平台。
  2. 清单单价的综合性
  单价的综合性不仅体现在费用的组成(含工程直接费、施工措施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还体现在清单工作内容的综合性。每一清单项目都按计价指南融含多个子目工作内容。
  3. 报价的自主性
  清单报价可以让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从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上着手。有利于促进施工单位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效率,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4. 清单单价的约束性
  清单单价在投标文件形成文字后,直至竣工结算,将不能变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此单价将作为计价、变更、结算的合法依据。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索赔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我国铁路工程大中型建设项目分施工总价承包、工程总承包和施工单价承包三种模式。当采用施工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合同模式时,除业主方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重大调整而引起的变更费用和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可进行调整(现阶段存在的也仅有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调整,且局限在材料价差变化幅度超出±5%时,才有建设单位承担)外,其他所用风险都由施工方的总承包风险费承担。所以索赔机会微乎其微,需要施工方在投标过程中从工程量、施工环境、物价指数等方面综合衡量,慎重保价。但施工单价承包模式,从根本上实现了风险合理分担。它采用量价分离,有建设方承担量的风险,施工方承担价的风险,且有暂定金额工程费用。实际实施中,需要施工企业造价人员在实践工作中依据合同条件,潜心研究工程变化,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寻找创造索赔途径。通过笔者的实践经验,大体可通过以下途径着手索赔。
  1. 工程量量差
  由于铁路的大规模建设,项目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大都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统计计算。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由于设计深度的差异,势必造成施工项目不齐全、数量不准确。针对这一现象的客观存在,施工企业造价人员必须着力研究清单报价中的清单数量和清单项目。对于工程数量,要加强与技术人员的沟通联系,在施工图纸数量统计的基础之上,更要注重实际完成数量的统计,以确保工程数量的详实准确。通过数据齐全的工程量台帐记录,将实际数量与相对应的清单数量逐一对比,并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量变化幅度,重新确定合理单价,以保证固定成本的收回。对于清单项目,在统计齐全施工内容的基础上,根据《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中的细目名称和工程内容,理清漏项项目,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随时取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漏项项目的确认,并及时根据合同文本单价确认原则,确定综合单价,完备变更程序。图纸外的过渡工程、临时工程等项目,依据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科学合理的编写工程预算书,争取在项目实施前取得三方确认,以免后期交缠。总之,以上各方面工作都要确保抓住时效,及时发现问题,在标准文本规定的变更时效内准时提出问题,做好签证记录,精心编制单价预算,完备变更程序。
  2. 工程变更
  在项目实施工程中,现场客观情况的影响、建设方案规模的调整、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建设单位提出的停工、赶工等种种因素都将引起工程设计的变更。造价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应研究透彻合同文件,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注重证据收集。证据的收集要求造价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态度,勤跑现场,完全掌握工程动态发展,理论联系实际,用心钻研琢磨,尽心发掘索赔途径。在证据收集过程中,要做到详实可靠,理由充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会议纪要、来往信函、现场影像资料等都将是变更索赔的有理证据。在证据的支撑下,更重要的工作是将这些证据整理,依据合同和招标文件做系统分析,从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组织、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等方面着手,逐步逐层,摆事实,讲道理,以人、材、机及等方面的经济技术比较数据说明施工单位的付出,以争取监理和建设单位的认可。归纳总结,证据的收集要经过收集→整理→分析→筛选→提取等程序后方可变为可靠的依据。可靠的依据、客观合理的预算编制、齐全完备的签证资料将构成变更索赔的重要因素。
  3. 政策性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目的就是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的造价新机制。但某些阶段,由于市场经济的波动幅度较大,先前的合同条款已完全滞后目前形势,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能效,政府部门会根据市场形势调研总结,及时颁布文件,以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展。如铁道部2008年出台的182号文,就是针对市场钢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的上涨的背景而出台的。这时,政府宏观调控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施工企业的造价人员也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并注重这些文件的收集整理,随时发现、抓住政策性调整机遇。特别是自购材料、油料、人工费用的调整。此外,我们的造价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该紧密联系物资、财务部门,注重收集设备物资购销合同,售货发票。对于一些地区价格差异较大的物资,甚至还可邀请地方造价部门,做现场实际调查,得出权威的报告。机会对于每一个有准备的企业,都是同等的。细化工作,强化资料收集,是施工企业造价人员必须做牢做细的基本工作。
  结束语:由于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具有不同的施工和管理背景,所以各种索赔的途径的拓展都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件,把握全局,理清思路,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实践中尽快适应新的计价模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利润。
  
  参考文献:
  [1]《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
  [2]《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价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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