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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下建筑企业财税风险管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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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的税收政策全面施行,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范畴包括: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但由于建筑业涉及范围广、业务总能量大、服务种类多、付款方式多元等内在行业属性的突出特点,加之税制改革必然带来短期的不适应性的“阵痛期”,使得建筑行业如何科学、有效的应对财务管控风险,从而实现“阵痛期”平稳过渡,就目前形势来看已经成为建筑行业关注的重点。本文以营改增的视角,以建筑企业为例,全面分析增值税税收风险和预警体系,并对建筑企业进行税收方面的风险识别和预警方面策略与方法进行研究,从而完成对企业增值税的风险管控。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企业 风险管控 预警策略 增值税
  增值税收政策的改革创新不仅是我过税法制度的时代更新,也是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逐步协调各方因素相统一的结果。增值税法政策的变革,不但给各行各业带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契机,为企业进一步走上国际舞台供给动力,但也出现了因新旧制度运行不平衡、不适应以及企业内部风险管控模式的不协调,而衍生出制度与运行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从而给相关建筑企业的经济运行带来诸多方面的不便以及税收方面的风险。所以,加强学习营改增的新税收特点,积极改革新的收税风险、预警体系与方法,才能灵活应变新的行业生态和尽快适应新税制的特征,使企业在健康、良好的状态下发展的同时并得以注入新的活力。
  一、增值税改革对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影响
  (一)增值税改革对建筑业的积极影响
  1.避免企业重复纳税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后期营收利益是其行业固定属性。针对建筑行业短期内无法实现利润增收的现状,营改增的税法法制则可以有效减少其重复纳税问题,从而在运行初期就降低运行资金投入,保持资金链的流通和供应测的灵活。首先,建筑行业在投标的过程中,乙方(开发商)常常会要求甲方(建筑方)独自承担税收,直接造成了施工单位的重复性纳税,导致建筑方不堪经济压力,负重前行,无法灵动的、持续的给予企业本身发展动力。其次,营改增税制改革本质上是经过进项税抵扣的方式降低税负,从流程上看,它简化了纳税流程和手续,为科学避免重复纳税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加利于建筑行业的资金流转,保证其投入工程的工程质量和设备投入,一方面保证已施工项目高质量完工,另一方面保证建筑企业的科学投资。
  最后,营业税改增值税制能科学促进企业投标能力的提升,降低建筑业对承包、分包等项目的重复纳税情况,从而提升企业的科学投标能力。目前,施工单位联合投标的情况已经是行业生态,建筑单位则会联合分包投标以应对联合投标现状,间接造成施工企业要上缴相应份额的税款。但实际上,合同的签订实际上以一家施工单位为主的,其他单位处于没有合同的“弱势”群体,就造成重复纳税的情况。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使得企业的销项税可以自主抵扣进项税,这样也就为避免企业重复纳税提供了依托。同时,建筑业需要耗费总量巨大的原材料,在原来的政策下,建筑业所购置的原材料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竣工后还要上交增值税,企业不堪重负,而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此两项税收皆免,实现了名副其实意義上的避免重复纳税。
  2.促进施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调配大型施工设备,保证机械安全有效运转是建筑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购置大型施工设备成本高,检修费用昂贵,且占据企业固定资产的绝大部分额度,如若不能进行税收的抵扣,就会造成企业经济压力大,财政方面输出趋于紧张,从而影响建筑行业的进一步持续发展。然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相关法律条文上也明确提出对于大型设备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抵扣优惠,直接降低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促使建筑企业有充裕的资金保证新设备的购置、检修和转型升级,为施工质量和施工研发提供了方便,从而促使了企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增值税改革对建筑产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虽然增值税制的全面推行确实可以有效减少建筑业的税负风险,但目前营业税3%,增值税11%的过渡阶段却不易实现税收减负。政策规定进项税抵扣额度达8%以上,这个数值不仅使建筑企业无法在在短时间实现,而且还进一步造成增值税的增负,更不利于建筑企业发展运营。
  其次,建筑业财务系统不完全、财务指标不精确、数值转换不精准等问题尤其明显。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一些粗放型的建筑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模式,对于这样的发展要求显然是不合格的,需要尽快转换观念,促使观念与制度的完美融合。
  最后,营改增之后,迫切需要建筑业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更新发票处理方式,为建筑业进项税的抵扣做足前期工作,从而降低税负的增加及财务风险的几率。
  二、营改增大背景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识别与预防
  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企业需要管控有效成本和可能损失之间的平衡,识别风险机制,并且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方能完成风险方面的管控体系的建立,进一步规避财务方面带来的风险。所以,完成风险管控方面的识别才能实现建筑增值税税收方面的风险管理。
  1.注重风险管控意识的重新塑造。当今世界我国的经济发展和运行处于高速发展的黄金期,各行各业之间的联系日趋密切,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是适用当今市场经济的必然政策选择。因此,建筑业想获得较大的发展权和较为宽广的发展空间,就需要积极应对市场变革的政策和市场规律,充分了解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收方面的特点,方能在此起彼伏的市场竞争中独占鳌头。此外,税收政策的变革也必然对建筑业的管理模式提出更为科学的要求,要求转变粗放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以精细化的管理获取更大的利益,以真正实现营改增后的建筑业风险管控。
  2.制定精细化的制度。日臻激烈的市场环境对各行各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要应对挑战就要“内外兼备”,完善制度。首先,建筑业要做好企业内部的控制管理,以精准的政策和详细的制度精细化管理,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其次,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建筑业还要简化内部流程,以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顺应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变化,以真正树立起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及符合营改增改革的管理制度,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供给保障。   3.调控发票管理模式。众所周知,建筑行业是一个巨大的工程系统,对于外部环境的经济变化的适应期是一个相当漫长“阵痛期”。而发票的管理模式是建筑行业的财务根本。因此,各建筑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必须熟知企业内部各个项目的运行的基本情况,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完善和细化,尤其注意调控发票的管理,提升增值税管控,以此建立起风险预警机制,保证财务不失控。
  三、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实施措施
  (一)改善企业管理模式,转变企业经管方式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政策的全面施行,给建筑行业带来一定际遇的同时也给它们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首先,建筑业要改善传统的粗放型经营模式,逐步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精细化的管理模式科学分配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控制;其次,要多元化的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完备、严格的票务管理制度为企业降税共同分担;最后,建筑企业还要善于引进明悉财务风险管控的人才,设立科学风险管控的部门,并让他们之间形成联系,从而以灵活的税收方式规避税收风险,以充分享受新的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便利。
  (二)规范发票管理,完善企业合作制度
  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发票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于建筑企业的纳税来说具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建筑业层层面面的復杂和财务支出,将会收取大量的增值税发票,于是建筑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健全的票务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票务管理制度,从本质上解决财务方面的风险。同时,建筑业的合作商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在选择合作商的时候尽量选择能够开增值税发票的,如果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企业的税收就会提高,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总而言之,建筑业既要科学管理发票,又要科学选择合作单位,从而科学避税。
  (三)科学选择计税方式
  由于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计税方法,意味着纳税人拥有更多的纳税方式,但与此同时,计税方法一旦选择就轻易无法变更。这也就要求建筑业要精确选择计算方式,刨除单纯从税负角度测算的计算方式,而要从项目总体利润进行测算,具体而言,就是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科学衡量增值税的数额,从而从整体上宏观调控整个财务层面,使整个税收数额降低,从而选择有利的征税方式。
  结语:总而言之营改增是我国税法改革的最重要一步,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就是要尊重企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既要精确识别营改增之后对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利与弊,积极改革新的收税风险、预警体系与方法,又要建立并完善科学的风险管控模式,平稳的实现政策改革所衍生的“阵痛期”,以灵活应变新的行业生态和尽快适应新税制的特征,保证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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