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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不动产林权登记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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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后,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这对推动林权经营流转、加快林业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湖南省不动产林权登记实践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湖南省不动产林权登记中的问题,并提出不动产林权登记的优化策略,以期为不动产林权登记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 林权登记 权籍调查 优化策略
  林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积极探究不动产林权登记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湖南省不动产林权登记中的问题
  (一)边界不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国家、集体及个人所有的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确权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林权被纳入不动产范疇,由不动产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证。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来看,林木所有权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而涉及林权流转的有关事项又由林业管理部门负责,这样就导致不动产林权登记中出现边界不清、职责交叉等问题。此外,原林权确权登记的数据精度较差、错误信息较多,容易引发林权纠纷,导致不动产机关不敢使用这些原始登记数据,给后续的林业交易审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二)进展缓慢
  相比于房产登记,林权登记的工作量较小,且目前免收登记费用,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缺乏重视,投入精力有限。湖南省还有部分县市的自然资源部门至今未和林业部门完成对接工作,一直将林权登记等同于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再加上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中,由林业划转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的人员数量较少,对不动产登记机关开展林权登记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在林业部门前置审核环节,纸质档案是必不可少的审核材料,而各地暂未形成移交纸质档案的习惯,虽然电子档案已实现全面移交,但并未得到不动产机关的充分利用,两者之间的数据整合工作进展缓慢,久而久之,导致林权管理与林权登记形成两套不同的数据体系,由此埋下林权纠纷的隐患。
  (三)业务对接难度大
  目前,业务对接难度大是不动产林权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湖南省林权管理系统采用“一市对多县”的管理模式,由市级统一开展林权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分别通过林业专网访问数据库。而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则分为市级和县级两部分,两套系统尚未实现实时对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市级系统能够实时共享林业数据,而县级系统不能共享林业数据,这必然会影响林权查封等工作的开展。
  二、湖南省不动产林权登记的优化对策
  (一)明确登记与管理职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后,为解决林业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问题,应依法明晰两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与范围。其中,不动产林权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应统一交由不动产登记机关负责,而林地征占审批、承包合同管理、林权流转交易管理、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则由林业部门负责。
  (二)优化部门间的配合
  各地林业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加大配合力度,加强交流及业务培训,统筹协调工作,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保证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例如,林业部门要积极了解林权登记工作的内容,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把本部门负责的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等审核确认工作同不动产登记工作对应起来,提高部门协调能力,为高效开展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快资料整理与移交
  需移交的资料包括原始登记申请表、登记台账、现场勘验图表、审核材料、公示材料等,原则上不但要移交电子数据资料,还应移交纸质资料。在实际移交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关可通过向林业部门逐宗调取的形式获取林权登记业务所需要的资料,林业部门要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统一数据格式。在所有资料移交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关要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整理资料,并尽快完成林权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
  (四)协调开展权籍调查
  不动产林权登记应尽可能利用原始登记数据,并做好数据整合工作,对不准确或整合难度太大的数据,可重新开展权籍调查。权籍调查应坚持谁委托、谁出资的原则,如果权籍调查利用了之前的调查成果,应适当减免费用或免收费用。在具体的权籍调查过程中,林业部门可确认林权的权属,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可由申请人委托资质健全的调查机构,或者由具备测绘资质的调查机构在整合原林权登记数据的基础上,复核宗地界线。
  (五)协调好林权纠纷
  根据产生时间及性质的不同,林权纠纷应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之前形成的历史纠纷、林权审批环节形成的林权纠纷以及林权经营流转环节形成的合同纠纷,应由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改革之后形成的纠纷,应已不动产登记机关为主调处,同时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部门要协调做好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保证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语
  本文从林权登记与管理职责、档案资料整理与移交、权籍调查、林权纠纷等方面,详细论述了不动产林权登记的优化策略,旨在促进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为常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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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陈英,林建荣,刘卫荣,等.景宁县林权登记现状及对策[J].华东森林经理,2018(1).
  [3] 刘庆林,吴建廷,康来成.不动产林权数据整合方法研究[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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