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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陆海新通道背景下青海省口岸通道建设的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马静

  [摘    要]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家和青海省一系列重要政策的颁布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为青海省口岸通道建设带来了重要转机。随着2019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1]的出台,青海省应主动面对西部省份区域竞争激烈,自身口岸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落后的挑战,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充分发挥资源、特色产业优势,走好错位发展道路,将口岸通道建设作为推动青海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由传统物流向产业贸易通道转型和融合联动。
  [关键词] 口岸通道;口岸发展;综合保税区;西部陆海新通道
  0      前    言
  改革开放以来,青海口岸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通关效率不断提高的巨变,为拉动外贸、引进外资、国际劳务输出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青海不沿边,不靠海,地处西部,通道物流发展基础薄弱,制约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出台,为青海推进口岸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和加快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加快青海口岸大通道建设,将为青海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新支撑,为外向型经济搭建新平台。作为我国西部对外开放的节点省份,如何在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背景下提升青海省口岸通道建设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      青海省建设口岸通道的战略价值
  1.1   有利于增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力
  随着我国自贸区的不断推广和经验复制,口岸管理体制是否顺畅、通关活动是否高效,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青海和中亚、南亚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经济合作空间,加快口岸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参与区域和国际合作竞争的能力。
  1.2   有利于增强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功能
  加快青海口岸体系的发展,有利于发挥西宁、海东、格尔木等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的区位、资源、产业、文人优势,拓展国际贸易通道,提升国际贸易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与海港和边境口岸错位发展的内陆港,为西宁、海东、格尔木打造丝绸之路节点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1.3   有利于青海省高效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等载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的要求,西宁市已在积极筹建首个综合保税区。目前,西宁综保区申报、规划、设计、拆迁等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均复函海关总署,同意设立西宁综保区。海关总署近期将汇总各部委反馈意见,报国务院审批,西宁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已经进入了“快车道”,获批指日可待。
  2      青海省打造口岸通道的可行性分析
  2.1   青海省口岸通道發展现状
  近年来,青海省紧紧围绕“一优两高”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建设航空口岸,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加强人文交流等,提升了青海对外开放新高度。随着青海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口岸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口岸开放规模和通行能力有了大幅提升,口岸开放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青海省对外开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1.1   海关特殊监管区、中欧班列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6年10月28日,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封关运营,填补了青藏地区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空白。在2016年至2018年10月期间,先后成功开行青藏地区中欧班列、南向通道班列。截止目前,青海已开行西宁至安特卫普中欧班列、格尔木至俄罗斯彼尔姆市中欧班列、德令哈至俄罗斯巴尔瑙尔中欧班列、西宁至印度蒙德拉港南向通道班列。2018年8月,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投运。目前,200多家进出口企业成功注册中国(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累计完成1万多票业务申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跨部门数据共享复用,全程无纸化在线申报,有效打通出口退税数据“堵点”,扫除业务办理“盲点”,解决外贸企业“痛点”,让其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1.2   口岸查验单位
  目前,青海省共有口岸查验单位2家,包括西宁海关(原青海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格尔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业务已于2018合并至西宁海关,实现关检融合)[3]、青海省公安边防总队。西宁海关于1998年10月8日正式开关,是直属海关总署的正厅级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进出境监督管理职权。青海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青海省边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一支集武装、执法、涉外于一体的公安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代表国家对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出入境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和监护的任务。
  2.2   青海省口岸通道发展机遇
  2.2.1   口岸通道建设是融入“ 一带一路”的重要举措
  2015年,国家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4]明确指出,要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放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地位,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2015年12月审议并通过的《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5]指出,要将青海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并明确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等八个方面的任务。2015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6]提出,扩大内陆地区口岸开放,完善“一带一路”内陆地区口岸支点布局。国家一系列支持内陆地区口岸建设的制度安排为青海省口岸建设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   2.2.2   口岸建设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7]提出,要通过加强内陆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要以内陆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8]也指出,要着力深入推进内陆地区开发开放,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新培育若干国家级新区、临空(港)经济区,优化布局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9]提出,要结合内陆地区对外开放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加快内陆口岸开放,积极支持内陆地区国际铁路货物运输通道沿线主要集装箱场站以及国际公路货物运输通道沿线主要集装箱场站对外开放。
  2.2.3   口岸通道建设是青海省对外贸易稳中求进的迫切需求
  2018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青海省外贸进出口受到了较大影响,据海关统计,2019年1-10月,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14.8%,其中进口14亿元,同比增长13.9%,出口17亿元,同比下降29.3%。要实现全年外贸进出口预定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只有保持战略定力,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才能从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3   青海省口岸通道发展面临的挑战
  2.3.1   发展空间小,转型难度大
  当前,青海省制造业规模小,产业层次较低,贸易方式落后,新型消费比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出口贸易多以资源型产品为主,附加值低,适合航空运输的高附加值货物总量小,货源分散,集貨周期长。企业“走出去”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有待提升,且急需要转型升级,但技术、标准及人才缺乏,转型升级难度大。
  2.3.2   经济总量小,财政压力大
  当前,青海正处于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但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历史欠账多,政府财政压力大。而口岸建设中,需要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资金需求大。中欧班列、国际货运航线开通等方面初期需要政府大量的财政补贴,对政府财政形成巨大的挑战。
  2.3.3   专业人才少,支持力度小
  由于青海口岸及物流通道建设滞后,口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口岸工作人才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已无法满足新的历史条件下口岸工作的需求。而中央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及对口援青等方面的智力援青力量大多集中于脱贫攻坚、公共文化、民生改善等社会保障层面,对青海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小,内生力量先天不足,外部援助力度后期乏力,导致青海口岸建设面临专业人才少,建设力量薄弱等问题。
  3      青海省打造口岸通道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口岸发展基础
  以搭建“一主八辅”国际航空口岸格局为目标,加大曹家堡机场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支线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通达全国和重要国家(地区)的航线网络;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依托,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
  3.2   深化“单一窗口”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2018年,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10]中,中国排名从2017年第78位大幅跃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47位的名次进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推广应用是一个重要的提分因素。2019年,青海省完成中国(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任务,并成功与西宁海关等相关部门实现对接联网,成为国家标准版的子平台和青海省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商品报关报检业务的重要电子通道。
  3.3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联检部门和地区合作,加强与沿边、沿海省份大通关协作机制的协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事务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便捷通关协作机制,拓展欧洲及非洲航线,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不断提升青海省口岸综合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发改基础〔2019〕1333号)[Z].2019.
  [2]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Z].2019.
  [3]海关总署.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署改发[2018]82号)[Z].2018.
  [4]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Z].2015.
  [5]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发[2015]21号)[Z].2019.
  [6]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Z].2015.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Z].2017.
  [8]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89号)[Z].2017.
  [9]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Z].2016.
  [10]世界银行.201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R].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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