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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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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我国西部8省区合作建设的以物流系统为基础的开放发展大通道,是西部地区融入“一带一路”、打开西部开放合作新空间的重要引擎和载体。然而,尽管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已经成为政商学界共识,但面临的诸如协调机制不健全、物流体系不完善、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格局不合理等现实挑战却不容忽视。本文在综合、深入分析这些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主要挑战;应对策略
   大山大水,曾是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宁夏等西部8省区开放发展道路上难以跨越的“阻碍”;而物流系统,更成为这8个西部省区对外开放的共同“痛点”。新时期,“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西部南向通道的升级版,一方面体现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双向性,既向南(如面向东盟)又向北(如对接中亚和欧洲),通道网络更密集、通达市场更多元;另一方面体现在涉及或参与省区较多、牵扯面较广,物流系统运作也更复杂,且面临着协调机制不健全、物流体系不完善、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格局不合理等现实挑战。基于此,本文首先解析和回顾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基本内涵与发展历程,进而对“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关的应对策略。
   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提出、內涵与意义
   “陆海新通道”作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中新两国政府签署“陆海新通道”谅解备忘录,标志着2017年以来由重庆、广西、贵州、甘肃4省共同发起的“陆海新通道”项目进入了国际合作新阶段。2019年1月,由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宁夏等西部8省区共同倡议的“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在重庆正式签署,意味着西部8省区将作为一个区域整体进行共建、共享“陆海新通道”,也标志着我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加快形成。2019年3月,国务院《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并提出“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
   事实上,“西部陆海新通道”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我国西部8省区(含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宁夏等)综合利用多种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由渝(重庆)向南经黔(贵州)等地并通过广西北部湾(港)等沿海沿边口岸(可通达新加坡及东盟等主要物流节点)或向北与中欧班列连接并综合利用兰渝铁路及西北地区主要物流节点(可通达中亚、南亚、欧洲等国家或地区)的多式联运协作大通道;蕴含的是由“点”及“线”的通道物流过程和范围。广义上则是指我国西部8省区为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打开开放合作新空间而共建共享的物流和贸易一体化、立体式通道经济与产业格局;蕴含的是由“线”及“面”乃至由“面”及“体”的互联互通过程和范围。可见,“西部陆海新通道”不只是物流大通道,更是开放大通道、发展大通道;即“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物流系统为基础的开放发展大通道。
  
  二、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协调机制不健全
   从提出西部南向通道到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关于相关省区协调方面的磋商或会议有:2017年8月的(西部)重庆、广西、贵州、甘肃4省区市签署《关于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框架协议》,2018年6月和8月的(西部)青海、新疆相继加入“南向通道”合作共建省区行列,2019年1月的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宁夏等西部8省区在重庆正式签署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简称“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事实上,框架协议作为方向性、意向性、非细节性合作文件,涉及“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建设的广度、深度乃至执行“硬度”方面的内容非常有限,特别是在国家层面即将出台《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背景下,作为一个系统性、宽领域、沿线省区参与的区域开放发展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特别是物流系统建设前、建设中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很多,包括省内统筹、省际协调,并涉及政策、行业、企业等多个维度。因此,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且相对固定和权威的跨区域协调平台和机制已刻不容缓。
  (二)物流体系不完善
   从宏观层面来看,“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物流应是按西部8省区分工协作的原则,利用现代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包括硬技术和软技术两个方面),实现货物在西部8省区间的流动与交换,优化配置资源,促进西部8省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的过程。从微观层面来看,“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物流应是西部8省区选择最佳的方式与路径,且以最低的费用与最小的风险,保质、保量、适时地使货物从西部8省区内(一省区或多省区)的供方经由其他省区(可最后运至境外的需方或销地)的活动。然而就目前来看,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除重庆、兰州以及广西北部湾等物流业较为集聚外,大部分地方物流业发展水平仍相对落后。特别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省际之间的道路在规划、衔接以及建设进度上不够平衡;省际公路物流收费名目多、关卡环节多,一定程度上阻碍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建设进度和互联互通程度。因此,要让“西部陆海新通道”真正畅通起来,关键是要减少各种跨省区路桥等收费、减少关卡环节,着力实现高速公路省际不停车快捷收费乃至多式联运的一体化、便利化。
  (三)产业格局不合理
   一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由于竞合观念的缺乏、行政区划的分割,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的过程中,存在着主导产业趋同现象。公报显示,近3年来“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主导产业仍主要集中于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业等传统领域;电子信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除重庆、贵州具有一些规模外,其余省区占比更少,部分省区甚至可以忽略。产业趋同,使得“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出现了经济学中的“囚徒困境”现象,严重影响了沿线省区竞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且制约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总的外贸能力和物流能力发展。另一方面,以所有制结构来衡量,“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作为欠发达地区,受传统计划体制和资源禀赋的影响,民营经济在产业中比重不大。公报显示,2018年,广西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青海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则不到30%。与东部发达省区相比,“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地方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力强,通道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   三、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的应对策略
  (一)政策协调创新先行
   当前,“西部陆海新通道”在协调机制建设和一体化发展政策领域仍然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各环节的衔接做的还远不够,框架协议也多停留在意向性、局部性的尝试,对于整个“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的一体化未来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尤其是体制、运营组织模式、利益协调机制等方面。从全国角度来看,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西部8省区乃至我国一项重要的区域性试点示范工程,区域协调机制是重要的示范领域。从“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系统本身来说,作为一个由“线”及“面”乃至由“面”及“体”的区域发展战略,不管是推进省际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打通“断头路”,还是提升一体化通道服务,都涉及到不同行政主体(目前仅省级层面就已涉及8个行政主体),需要相互间协同配合。所以,不同行政主体、不同省区乃至地市之间建立起协调机制,是所有这些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目标之一。
  (二)物流一体化合力突破
  “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物流一体化是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制定“西部陆海新通道”交通系统的整体规划。通过沿线省区高速铁路建设和既有线路的提速与换乘,形成客货分离、高效便捷的现代化铁路网;建成由跨省区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等组成的发达公路网络;沿海港口、国际陆港、空港等加强协作,合理分工,形成多维港口体系,解决通道物流乃至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的延伸和对接。另一方面,提高“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标准化水平。筹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将沿线省区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产业基地的信息平台进行贯通,最大程度上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物流标准的对接和信息共享,从而提高通道物流效率和降低通道物流成本。此外,还应健全“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物流市场准入体系,促进沿线省区物流资源的有效合理流动,包括大力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绿色物流、物流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的相互认可以及国际化、应用型物流人才的联合开发与培养等。
  (三)外贸经济转型升级
   “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经济特别是外贸经济发展差异是一个带有历史性和普遍性的经济现象,物流系统建设应重视不同省区经济发展差距,处理好沿线省区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一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法规政策规范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秩序,通过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如财政和金融、转移支付制度等)调控通道经济活动,科学合理规划沿线省区乃至地市外贸经济发展方向,改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包括物流行业企业在内的涉外行业企业应积极培育外贸竞争力,从成本优势向质量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转变;加大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在东盟、中亚、欧洲乃至全球价值分工中的地位。此外,“西部陆海新通道”及其沿线省区在与上述国家或地区加强经贸合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其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投资、跨境物流和电商等外贸风险。
  (四)产业差异化及产品高端化发展
   一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应紧紧抓住以通道经济带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这个牛鼻子不放,继续加大对沿线省区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出台《西部陆海新通道鼓励类产业目录》,落实好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农产品深加工、智能装备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特别是以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大物流为代表的新产业和新业态蓬勃发展,并扩大中高端产业/产品出口比重。另一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还要积极发掘东盟、中亚、欧洲等“陆海新通道”通达国家和地区需求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产能强的行业,这样既能满足其需求,也能优化沿线省区的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此外,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值得说明的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由于新兴产业规模依然较小,尚不足以填补传统行业增速放缓留下的空白,“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要想实现包括物流产业在内的外贸型产业/产品出口平稳较快增长,新旧动能转换也要进一步提速。
   参考文献:
  [1] 宋卫国等. 陆海新通道让两个“朋友圈”越来越大[N]. 重庆晨报,2019-03-05.
  [2] 李衡,任引. 中国迈向贸易强国:现实差距与实现路径[J]. 对外经贸实务,2018(6).
  [3] 高远秀. 我国商贸物流改革探讨——基于城乡一体化视角[J]. 对外经贸实务,2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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