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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行最低工资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林行止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学家的主流看法是强制性的最低工资(Minimum Wage)令失业率上升。他们的推理很简单,政府立法强迫资方付给员工薪金的最低限额,资方必会把生产力达不到预期水准的员工解雇,造成更多非技术工人失业。如果工资由市场决定,即由老板量才付酬,失业情况便不致恶化。
   上述这种解释――其实是假设――言之成理,亦是长期以来保守经济学界反对政府订定最低工资水平的理由。可是,这一理论为普林斯顿大学两名所谓“学术破坏者”(Academic Luddites)――经济学教授卡德和克鲁格所推翻。两人把经年的实证研究撰成《计量和迷思――最低工资的新经济学》一书,其中有相当篇幅谈论最低工资问题。他们调查新泽西州400余家快餐店,得出的结论是,最低工资由每小时4.25元增加到5.05元后,餐厅的雇员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平均每家增聘2.5个工人。
   为什么有这种“反常”现象?作者的答案是,快餐店通常会故意少请人手,有两三个空缺(这是何以我们经常看到快餐店贴招纸招工的原因),因为不少人认为快餐店提出的薪金太低,诱因不足,宁可呆在家里亦不愿工作――因为可领政府津贴,有失业救援的地区,这种情况特别严重。当有了最低工资法例后,资方只有依法把工资水平提高,工作诱因提升了,待业者纷纷外出找工作,结果是实施事实上比较高的所谓最低工资后,就业人数反而上升。
   卡德和克鲁格这本书还打破不少“传统智慧”,比如政府规定资方对劳方提供医疗保健等名目繁多的福利,以保证工人不会受资本家剥削及退休后基本生活无问题。两位学者对美国货车业研究后发现,支付这些福利的,是劳方而非资方!因为实证研究显示,当福利费用上升时,薪金增幅较低,那些福利较佳的州份的货车司机薪金升幅,较那些福利较差的州份的低。
   笔者今天重提“旧事”,是因为进入大选期――美国的总统大选和香港立法会议员选举――有关最低工资的议论又甚嚣尘上。政客为讨好低收入阶层,争取他们的一票,便提出提高最低工资限额或主张为最低工资立法。根据卡德和克鲁格的研究,我们知道,落实最低工资不会令失业情况恶化,但不等于说这种出自行政命令而非市场定价的工资制度值得推行。
  在福利社会,政府对需要帮助的失业者、退休老人、灾民、鳏寡孤独或底层社会人士的救济、津贴,有两项优点。其一是等于由全体人民负担(不必纳直接税的人亦要交间接税,因此真是人人有份);其二是政客因此不敢滥用这类拨款,因为资金既然来自税金,他们便要对全民负责,在高透明度和传媒发达的社会,官员和政客不得不公正公平处事。可是,最低工资的重担却落在少数人身上,他们便是支付最低工资雇请员工的资本家(小店主小股东都是资本家)。笔者说“重担”是“少数怕长计”,一家有10名领取比原来日薪高10元的最低工资的职员的商业机构,以每年300个工作日计,每年的额外支出便达6万元,这笔钱多寡姑且勿论,它等于变相的加税,则为不争的事实。但鼓吹设立最低工资的政客矢口否认他们主张加税!
   当然,有人以为资方可把这些额外开支以加价或加费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后者又是纳税人,如此这般,最低工资便由全民承担。这种假设似乎有点脱离现实,因为提高价格不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所能心想事成的,在这种情形下,资方会怎样做?
   著名经济学家屠洛克(Gordon Tullock)早年评论最低工资时主张,在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设备上投资,借增加产出的收益抵消加薪的损耗。笔者当年深然斯说,现在则认为值得商榷了。首先,生产力提高意味着可少用工人,资方一面添置机器、电脑,一面必酌量解雇员工,这岂非等同最低工资令失业情况恶化?其次,资方不能抗拒政府法令,但他们有机会“关掉空调”,即资方可能不顾工作环境,或削减其他非政府规定的额外福利。这即是说,资方利用这方面省下的钱以弥补被迫变相加薪的支出。
  综上所述,强迫性提高非技术工人工资的最低工资一旦落实,低入息工人的收入有相当程度提升,有人因此而被解雇,惟数目不会太多,但收取最低工资的员工的工作量必较前繁重,工作环境亦较前差。究竟谁是最低工资制的受益者?答案是政客。不过,他们要很小心,主张最低工资也许可获低薪者的支持,但小资本家则会合力反对。此中的得失,政客们要想清楚。
  
  作者为香港《信报》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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