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性关系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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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出于许多考虑,许多复杂的考虑,人们,包括我自己,不愿意在公开场合或者文章里谈论“性”。就我自己来说,虽然我写过纪念王小波的文章“性与美感人生”,但直论“性”的各种现象与问题却是从来没有的。这篇关于赵新申请“保险内裤”专利及由此引发争论的报道,让我深思的,是其所揭示的我们社会普遍存在的“性困惑”。千百年来,中国人心理上的这一困惑其实从来就存在着,也从来没有人认真地清理过。当然,当代不少出色的文学作品已经在清理这种困惑,间接但相当有力,例如,残雪的《五香街》。
----不仅中国人,如果你上网去搜索,你会读到大量关于美国人“耻言性”的报告和分析。不能够或不愿意诚实地对待“性”,这或许是我们中国人开启心理世界的创造性源泉从而获得创造性力量的最大障碍。是的,真正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和技术的获得,总是依赖于创造者的生理状态,依赖于创造性源泉的开启程度,依赖于创造者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就“创新”所建立的生产关系。显然,这三项要素――生理状态、心理状态、社会关系,都与我们对“性”的态度和把握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当我们说“经济发展”时,在宏观上(在统计学的“平均”意义上),我们指的是以例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指标衡量的社会经济活动水平的增长和扩展。但是这种单纯的“发展”观念没有指出我们将如何评价“发展”,也就是说,什么样的经济活动的何种效用为每个人带来了多少幸福感受。后者是哲学的、伦理学的、社会学的、心理学的、政治经济学的、人类学的或者其它“非经济学科”的人文与社会科学所关心的问题。没有“评价”,经济发展就没有“意义”。
----当我们说“经济发展”时,在微观上(从生产和消费的个体角度考虑问题),我们指的是生产、交换、消费各个环节上发生的日常的创造性活动(即“技术进步”)为社会增加的价值。没有“创造”,就没有经济“发展”。于是我们要询问:创造的源泉是什么?对这篇文章而言,更具体地,创造的心理源泉是什么?“创造性”何以与“性”有了关系?
----哲学家们,例如黑格尔,告诉我们说,“创造性”是人的基本性质之一:精神的本质是自由,而“自由”表现为“创造”。但是怎样才算“自由”呢?社会理论家们,例如哈贝玛斯或福柯,告诉我们说:“批判”的思想方法是人们“解放”心灵从而达到创造的境界的途径,因为“启蒙”其实就是对“传统”持永恒的批判态度。于是心灵的“自由”有赖于我们对“传统”的批判态度。但是批判传统显然不会自动导致“创造”,“破”字当头,“立”未必在其中。心理学家们,典型如弗洛依德告诉我们说:力比多(libido),当它无法在“性”活动里面寻找发泄的途径时,便转向创造性活动――艺术、诗歌、文学、商业活动、政治斗争等等领域。也就是说,从“潜意识”世界里面涌现出来的过剩能量,在理性指导下成为人类创造力的心理源泉。把创造的源泉归结为“性”,这种弗洛依德主义的倾向早就被心理学自身的发展否定了。
----精神运动从抽象概念出发,它必须融入到真实生活中去才可能理解概念,而概念只有被理解才获得了创新的机会。这段思想来自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导言”。用法国存在主义者们例如萨特的辩证法语言来说,所谓“创造”,就是活生生的人被相互冲突着的势均力敌的“原则”(现实规律、社会力量、或者任何“矛盾的主要方面”)逼迫到角落里,无地彷徨,又不能不生存下去,于是激发出强烈的创造精神,那精神植根于生存困境,从冲突着的“正题(the thesis)”和“反题(the anti-thesis)”当中升华为“合题(the synthesis)”,就是“创造(the genesis)”。这是多么感人的创造!亲切地,但却是强有力地,这一生存命题告诉我们:创造的源泉不是别的,正是被我们自己最窘迫的生存状况激发出来的我们原本就有但在幸福状态中经常被压抑着的那种寻求解放和自由的精神力量。
----“性(sex)”,来自拉丁文的“sexus”,后者又从拉丁文的“secare(切割、分离、区分)”演化而来。罗马人在对“人性”的理解方面要比希腊人逊色得多,他们根据“第一性特征群”就简单地把人“切割”为“男”人和“女”人了。按照《大英百科全书》相关词条的分析,至少有三个界定人类性别的层次:(1)第一类性特征,即由生殖器官的解剖学特征决定的性别,也就是罗马人用以界定性别的根据;(2)第二类性特征,这是由人体内部分泌“性”激素的各种腺体的特征决定的性别;(3)第三类性特征,这是由每个人的文化和心理因素决定的性别特征,也是对人类创造性最重要和最不可忽视的“个性化”的性别――最能够表现人类的“个性”的性特征,因为在三类性特征中,只有这一类特征是由人的心理世界的结构决定的,它不再是人服从于生物学的和生理学的特征的结果,它成为人之为“人”的性标记,是真正的“人性”。可是在今天的社会里(中国的和外国的),孩子们很少知道,从而也从未反思过自己的“第三类性特征”。社会传统不承认或压制人们去辨认自己的“第三类性特征”,这从我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可见一斑。在我们中国人长期害怕的各种“不正常”状态中,最让我们害怕的,或许就是“性”以及“性行为”的不正常吧?
----关于性心理发展与创造性的关系,已故的芝加哥大学心理学家保罗・罗森费尔斯(Paul Rosenfels)作过深入的分析:“文明是以人类为自身利益而追求真理与正义的能力来度量的。这一能力不是简单地从人的大脑皮层自然演化而来,它的产生要求一种心理上的变化。文明的心理基础是从个人获得其‘个性’开始的,而人的个性可以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阴柔与阳刚――前者发展出一种深刻的感悟能力,后者发展出一种拼力向上的雄心。”他接着论证说,社会的个人,在这两个基本心理类型之间发生的相互作用(激励、冲突、升华;正题-反题-合题;阴、阳、太极)成为人类创造力的不尽源泉。罗森费尔斯所说的“阴柔”与“阳刚”,据他自己的文章解释,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女”性与“男”性,只不过,后者仍然没有超越生物与生理的性别基础,而前者则以人的心理性别差异为出发点。
----罗森费尔斯是美国心理学界第一个敢于为同性恋辩护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同性恋者,在学术声名鼎盛之时毅然离“家”出走,潜心于“性关系”的内心感受和“创造性”问题的探索。他的文字深刻而平易。他被芝加哥大学的师生誉为“我们时代最了解人类内心情感的人”。由于他的研究和论述,被弗洛依德大大扭曲了的创造性与性之间的关系得以澄清。创造性,一如其它思想学派所承认的那样,不是单纯的个人素质所能容纳的,它是结成社会的个性不同的个人之间相互激励的结果。于是我们不得不询问“性关系”与“创造性”之间的联系,又因为我们社会最常见的“阴柔”与“阳刚”之间的关系是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中国社会现实中,我们需要询问的其实是两性关系与创造性之间的联系。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至今仍是性关系的社会哲学经典读物之一。为什么呢?因为从男女两性之间的分工出发,把家庭视为生产关系的原初形态,并从中探讨社会权力分配与私有制起源问题,恩格斯是第一人,而当代的福柯(《人类性史》)则大有“步其后尘”之嫌。根据恩格斯以及福柯的论述,我们可以推断:当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权利在结为夫妻的男女之间无法平等配置时,享有“强权”的一方会有意无意地压制另一方的创造精神。而根据上面讨论过的“创造性”的辩证法原理,互相激励着的两个个体,他们当中的任何一方的创造精神所受到的压制,同时也就是对另一方的创造精神的压制。创造是“阴阳互补”、“刚柔相济”、“正反相合”的过程。试想一下,当我们心爱的人受到伤害时,尽管我们正在从事一项学术性的或高尚的或重要的工作,尽管那工作的性质与受到伤害的人完全无关,难道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地继续工作和思考吗?难道我们的创造欲望、我们的灵感和文思、我们审美的情趣,都可以继续保持和进一步升华吗?事实上,那个被伤害的人越是与我命运与共息息相关,越是成为我私人生活和创造过程的不可分离的要素,我的创造精神就越是受到她(或他)的遭遇和心境的影响,因此我便越难以忍受那种伤害。特别是如果那伤害竟然是我的行为所致,那会是多么强烈的心灵痛苦和多么严重的精神分裂!
限于篇幅,我只好就此打住,在心里期望着:为了我们每个人的创造与发展,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勇敢地直面我们社会的如此普遍存在却始终处于“边缘”地位的“性困惑”以及两性间的社会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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