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供水企业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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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必美
摘要:各地很多供水公司的城乡一体供水建设都搞得如火如荼。在进程中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虽然出现的问题各不相同。同时也采取各种各样的解决办法,但解决问题的原则只有一个: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文章结合乐清市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供水 城乡一体化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292-02
浙江省乐清市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1年到200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乐清市第一个乐咸水厂建成以后,乐清专门成立了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专门从事乐清的农村改水工作。到1993年底。全市共建成自来水厂122座,受益村共632个行政村。78万余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73%。这一阶段主要是发动各镇、乡、村的干部群众,以政府为主导,利用基层农村的各种有利资源进行不同形式因地制宜的各个突破,逐个建设。虽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但为现在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因此,可以将其当作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初级阶段。第二阶段从2005年到2010年,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乐清市成立了供水集团,统一了乐清的供水系统,合并了二大供水企业(原自来水公司与农村供水公司),结束了乐清多龙治水的局面,保证了乐清的供水质量。保障了乐清人民的安全供水,乐清城,供水一体化建设从此真正拉开了帷幕.进行了大规模的城乡统一建设、统一供水、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无论是水厂兼并改造还是新的延伸接水,全部都是按照城乡供水规划和标准执行,尤其在管理上大面积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截止2010年底,“一户一表”收费户达到147000奈户,企业的年有效售水量达4800余万吨,全年水费金额达1.13亿元,企业的固定资产高迭10.86亿元。尽管如此,企业在迅速扩涨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正因为是新问题所以既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也没有其他兄弟单位有效办法可参照,全凭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处置和处理,这些处理从现在角度回头来看,大部分是成功的,虽然有些还不尽如人意乃至对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影响,但不管是成功的还是不如人意的,应该说对以后的工作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体制和管理模式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1.企业性质。两个不同性质的企业单位合二为一需要很多部门来协调解决。2005年供水集团成立之前,原市自来水公司为国有性质,市农村供水公司为集体事业性质,集团组建后定性为国有控股企业,员I的有些待遇,包括工费标准、养老保险金和医保金的缴纳标准都不一样。合并以后职工反映很大,屡屡在职代会上强烈提案。而且原农村供水公司内部体制也较复杂,有多种成分,有集体事业性质的。有企业合同制性质的,也有农聘工。为了解决平衡集团内部的员工待遇,集团采取了多种的解决办法:一是与社保部门协调.调整部分缴费标准,原标准馅低的适当往上调,束缴纳的追加统缴,使员工的养老垒和医保金缴蚋标准基本平衡,解除了所有职工养保和医保的后顾之忧。二是员工原档案工资标准偏低的,采取企业内部进行微调。然后进入档案,差距仍然较大的采用考核奖励的办法,按考核的点数形式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工资是浮动的,让员工感觉企业内部待遇分配基本合理,这样平息了职工的情绪,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三是对原农村供水公司编外的农村小水厂农聘工进行整编。多余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金和医保金并实行按工龄补偿金的办法,使多余人员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平安过渡。
2.管理模式。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地散面广,管理难度相对增加,虽然统一执行集团用水审批,设计规范,水质要求,收费标准,但鉴于原农村小水厂设备管道老化陈旧,水耗偏离.居住人口稀稠悬殊,地域偏远的不同情况,我们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是实行紧密型和松散型相结合的办法。集团供水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集团――分(子)公司――水管所。以各水管所为基层管理服务单位,属于紧密型的管理范畴.集团下属的物资公司和安装公司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属于宽松型管理范畴。二是实行线块相结合的办法管理。乐清市地彤地貌成带状。背山面海.腹地不深,蓄水能力较差,境内南北长66.22公里,东西宽仅32.35公里,全市面积为1174平方公里,全市按集雨面积和独自成溪可分为四个流域,即大荆溪流域,芙蓉黄金溪流清江流域。虹桥淡溪流域,钟前水库的白石溪流域,它们互不相关,独流入海,因此我们的管理也是按照自然流域成块状设置机构。设置虹桥水管所、南清芙分公司、荆雁水管所、柳市分公司。这样我们便把业务线状管理和块状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解决了地域分散、流域独立自然条件不利的客观问题。
二、资产和资金问题及解决办法
1.溃产问题。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资产的性质,存在的形态都有所不同。原自来水公司的各类资产按国有企业的规定。规范入账,来源明确。性质单一,报表台账齐全,折旧按规定计算,资产的原值、净值都十分清楚。而农村供水公司则不同,资产性质相对复杂.大部分资产定性为集体性质,而这个集体性质又没有特定明确的对象,属于一种抽象的集体概念。大部分水厂的建成都是利用公办民助的方式。例如1987年柳市项目水厂的建设属于浙江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最大的农村水厂,工程总造价2806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一是向世界银行贷款40%;二是省、县配套资金分别为5%和1096;三是利用群众集资45%约1200余万元,按当时柳市区人均分摊人均出资17元。其实世界银行贷款仍是在水费中筹还,其性质还是柳市人民负担.所以总造价的85%仍然是群众集资性质。因此,在理论上分析,该工程属于民办公助,资产属性为集体性质,企业也是集体事业性质,在后来的集团组建中,对资产的认定曾有过一段激烈的争论,政府为了稳妥起见.最后采用托管的办法先将这一部分资产管理起来。具体托管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委托其时作为农村供水公司的主管部门农村改水办公室进行托管,资产的具体经营单位为乐清市供水集团,作为经营单位必须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而改水办负责人直接进入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副董事长,负对资产的监督责任,这样可以直接对资产进行监管。
2.资金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城,供水一体化建设。资金问题是一个非常现实无法回避的太问题。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凭供水企业的自身财力是鲍对办不到的,供水集团的自身财力也非常有限,账面上的自有资金可用于扩大生产再投入的一年不足1000万元。而建设资金每年需要四五千万元。如此大的缺额资金只能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方面我
们向市政府施压和要求。以求得市政府和当地乡镇政府的支持,在市财政和当地乡镇财政中争取安排部分资金。另一方面集团出面向银行系统贷款.由于供水集团的历史原因,能够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证很少,而且还要用于几个大水厂的建设和改造贷款,要分出一部分房产证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贷款已不可能,即使可能也是杯水车薪难解旱龙之渴,因此我们与多家银行谈判。哪家同意质押的就向哪家银行贷款,而且长期挂钩循环贷款,达到双赢的目的,我们用陆续收取水费确保还贷保证供水企业的信誉不受损害。再一方面要求接水用户自筹一小部分。并且可以用不同形式出资,比如政策处理费用及凿路挖地费用可以用劳动力投入的多种方式解决。
多方筹资的最后难题在于集团财务的账务处理,按国赍委和审计部门的规定,凡国家财政和群众集资部分不得计提折旧。若是这样的话供水企业虽然城乡一体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但在今后的运行中设备管道的维护雏修,以度更新改造的资金就没有来源,成无米之炊了,供水企业不但缺乏发展后劲.到了一定时期还危险。为此,我们努力说服国资委和审计部门,分析透彻,据理力争,最终相关部门同意部分资产计提折旧.这样能基本保证正常运行和今后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的来源。
三、管理问题殛解决的办法
城乡供水一体化后。管理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复杂的头痛问题。因为城市与农村实际存在着各种条件的差异,比如观念的差异。经济的差别,环境条件的不同,尤其是观念的差异会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都需要我们耐心地去做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宣传工作。
1.服务问题。作为公用性的供水企业,因为资源的关系目前虽然是垄断企业,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其实也是服务企业,如何搞好服务大有文章,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都有不可回避、不可小视的重要性。服务首先遇到的是观念问题。因为农村农民习惯于过去那种随便用水。无论在山边取水,还是在河塘里取水或地下取水,一般都不需要计量交费,因此用水缴费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于工作人员上门收费十分反感,不理不睬,他们不但惜水、节水,而且还偷水盗水,甚至毁坏水表无法计量。供水之初毒户每月用水不足一吨的户数不少,有的经检查发现在水缸上面装水表夜间滴水不计量。我们不但要向他们宣传自来水对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性,更是要向他们说明供水企业的买水、制水、供水、售水整个过程的繁锁复杂。而且投资很大、成本很高、利润很低,决非单纯的盈利企业。“水也是商品”,把这一概念溉输到用户的头脑中,还常在农村人口集中的地方放电影借此进行法制宣传和科学用水的宣传,希望他们接章守法,遵照供水企业的章程合理用水。除了对他们的宣传外,我们还要对内部员工的教育,要搞好服务必须先提高我们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技能,教育员工认识到这个过程是必然的.村民们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我们必须耐心做好服务工作。同时,为了稳定和谐发展,理顺供售关系,还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把关系确定下来。为此。我们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以供售双方签订合同成为买卖关系而不是福利关系,使双方的权益都受法律保护。公正公平。
2.水价问题。供水价格对于供售双方都是十分敏感的问题。供水企业因资源的关系目前属于垄断企业。物价部门对于水价控制得非常严格,原则上只能是保本微利,各项成本审核程序要求很严。其实,供水企业肩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责任,单单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现实的,有些投资不但超前,而且投入和产出也不成比例。好在城乡一体化后我们还可以进行大小平衡,东西兼顾,才使企业稳定下来。
水价问题还碰到一个水耗的分摊问题,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应控制在15%以下。而一般企业都很难达到,乐清供水集团产销差率平均迭30%。尤其是象我们城乡供水一体化走得比较早的企业更是难以控制,因乡村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管网长,陈旧老化严重,加上人为的破坏及偷盗水,产销差率高居不下,在水价测算时其水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标准以外的部分究竟怎样分摊,由谁负担?全部由用户负担显然不合理,而全部由供水企业负担也有失公平。所以也只能协调谈判.要求物价部门适当放宽点。一般测算放宽到23%左右。
3.计量问题。计量问题对于供售双方来说也是密切关注、高度重视的问题。包括大表小表的计量器具的选择以及用户水表口径的确定。都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计量准确性。(1)计量器具的选择。目前市场上计量水表名目繁多。鱼龙混杂,因质量的优劣而价格相差很大,高的差一倍以上。城乡一体化供水之前,乡村的供水有的没有计量,有计量的也选择市场上最便宜的水表,这样势必导致计量的不准确,统一供水以后。对以前水表实行全部更换,这样一采用户意见纷纷,一是认为加重了用户的负担;二是怀疑供水部门选择的水表合法性和准确性。为了解除用户的疑虑,我们组织用户代表到多家水表制造企业考察参观,选择了制造技术上乘,工艺设备先进,实力雄厚的制造企业作为长期定点供货单位,这样慢慢打消了用户的疑虑心理。同时。我们将水表成本计入售水成本,不需要用户负担,使用户心理平衡一些、意见也少了。另外。我们在供水普查后对模糊不清或呆滞不准的水表也一律更换,通过一系列的办法顺利地解决计量工具的问题。(2)水表口径的确定。水表口径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流量的准确,特别是生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初始水表口径确定有些不大明确,因为新办企业和事业单位如何确定每日每时的用水量,这是很难界定的。作为用户,当然希望口径大些方便用水,计量也相对慢些,而供水企业则刚好相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到兄弟公司取经,也搜集权威设计部门的标准作为参考依据,同时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按实际流量再作相应的调整,趋向合理,使用户信服。
4.“一户一表”收费到户问题。“一户一表”收费到户是建设部的硬性规定,有条件必须直收到户,这对用户来说公平合理,对供水企业来说为今后创造了阶梯水价的条件,而在目前阶段由于历史遗留的村总表和幢总表数量很多。一下子难以实施。所以我们采取分步改造。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接收一个,但有两个问题也要解决:(1)“一户一表”的改建费用究竞如何确定,由谁承担,用户和供水企业仁者之仁,智者之智,各自说法都有一定理由,最后也是由物价部门参照周边兄弟水司做法制订统一标准,规范收费,从而合理地解决了“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问题。(2)改造的进度我们按企业的现有人员配置和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程度的实际情况编制计划,控制进度,不准一哄而上造成混乱,按“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接受一个”的原则进行有序的改造接收。2007年改造接收了10个村,2008年改造接收了15个村.2009年和20lO年分别改造接收了28个和50个村,这样4年时间共改造接收了103个村和55000户。直收到户累计迭到147000余户。占全市总户数26万户57%,再经过几年的努力,“一户一表”覆盖面达到80%,就可以实行阶梯水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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