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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禾 论道互联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杜 萌

  
  当很多VC都将视线从TMT行业转移时,作为互联网行业中的一员老将的林欣禾却坚定地看好互联网。这难道是新浪情结?
  
  互联网中旧的盈利模式正在受到挑战,尤其是无线饱经风霜。曾是新浪创始人现任DCM合伙人的林欣禾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却这样说:“互联网的新盈利模式即将浮出水面,此时,如果以一个比较低的价位进入,定能取得不错的投资收益。不被看好的互联网和无线领域在2007年依然会有很多机会。”
  
  互联网新盈利模式
  
  从互联网诞生以来,到目前为止产生了两种被认可的盈利模式,第一种是栏头广告模式,这种模式至今仍被大部分网站采用;第二种是Google和Yahoo等搜索引擎采用的搜索排名点击模式。目前的网络广告暂时还无法和电视广告竞争,原因就在于它无法像电视广告那样给人一种真实直观的感受,而林欣禾提到的网络电视广告就是要弥补这个遗憾。
  “我觉得在互联网中会出现新的盈利模式,即将声音和影像结合的网络电视广告模式。虽然目前该模式还不是很清晰,但2007年或2008年会明朗化,会被广告商更加认可。”林欣禾说,“现在网络中缺乏的正是那种和电视广告一样的动态广告,这是第三个要到来的革新,广告商可能会把原本投到电视的广告转而投到网络上。”现在大部分网站上的广告还都是传统的平面文字广告,或者是制作成FLASH广告的形式,无法引起用户的观看兴趣。网络电视广告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吸引用户的眼球,将电视里的动态广告引入网络。因为我们从You Tube的点击情况就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其实人们是特别喜欢看广告的,因为一些有趣、有品位、有创意的广告在You Tube中是非常受欢迎的。
  当去年10月Google以16.5亿美元收购视频网站You Tube之后,视频网站仿佛被注射了强心剂,一夜之间成为满城议论的话题。虽然如此,质疑的声音还是一直未断,其中关于视频网站中有关内容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人们在任何场合都会提到的。“数字媒体的版权拥有者根本无法控制版权作品被其他人无限制地应用,这时需要版权者要转变思路,比如用广告收入来代替版权收入。就拿电影来说,以后的电影可能是一半电影一半广告,将广告直接融合到电影中,是以产品作为道具。”林欣禾并没有把问题归咎于视频网站,而是把解决问题的方向指向了版权所有者,“其实现在很多亚洲的版权公司已经基本认识到这点,即不能以收取高额版税来赚钱,而是应该以薄利多销的方式或者是完全免费,转变原来盈利模式。”
  一直扎根于互联网的林欣禾表示,网络的未来发展趋势肯定是生活网络化,即只要是生活所需的产品全部网络化,比如在线看电视、在线购物、在线交易、在线教学等等,这样发展下去互联网会越扩越广,可以挣钱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就以中国在线购物网站淘宝网为例,2006年全年的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各自在华的全年营业额,创造了2.6个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的销售额。而目前网上购物总额(B2C、C2C)仅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85%,可想而知网络挖掘的潜力还非常大。
  至于无线方面,现在很多人有顾虑,只要中国移动还在垄断,无线行业就不会有发展。林欣禾却不这样认为,他说:“到了2008年,3G会开始有一些应用,政府会适当进行调控,到那时可能会形成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三驾马车的态势,无线行业那时会有一个回转。现在大家对无线不太看好的时候,以一个比较低的价位进入,肯定会有一些好机会。”
  
  缘起斯坦福
  
  从创业者到投资人其实是有道坎儿的。因为一般创业者都比较理想化,把项目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它的爱表现得很执著,所以创业者一般是不理智型的,更多的是激情。然而投资人却不同,会比较理性。一个项目如果不好还可以投资另一个公司,会把钱投到成绩更好的项目中,就会做比较理智的判断。“做投资人后要培养自己的理性,宁愿把钱放到一个更有机会的项目上,也不要投一个机会比较少的项目。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最大的挣扎。”不过,林欣禾很快就实现了这种转变。
  2006年3月,林欣禾正式加盟DCM,他与DCM的创始合伙人赵克仁曾是美国斯坦福大学MBA的同班同学。两个人具有很多共同点:首先,林欣禾和赵克仁都自己创过业,非常了解创业者的心态;其次,他们的投资理念和关注的投资领域也比较相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赵克仁就开始活跃在信息技术领域,参与了很多快速增长的计算机、通信、网络领域的投资。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在加盟DCM后,4月林欣禾便参与了DCM、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和联想投资联手投资文思创新软件有限公司(后简称文思软件)3000万美元项目。两个月后,又联合华登及Alto Global 2700万美元投资当当网,可见林欣禾对VC的角色转变之快。说到投资项目的标准,林欣禾的回答是:“我们投资的项目首先要是行业第一名;其次,如果不是第一的话,那它的成长速度要是最快的;最后,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那项目一定是要能带动一个全新的市场、别人还没有注意的。我们投资的每一个项目都具备上面的条件之一。”
  文思软件是一个明证,当时文思软件虽然在整个软件外包行业里并不是第一名,但在对美软件外包业务上是行业第一名,而且美国公司软件外包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所以林欣禾果断出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多美国公司把它们主要的生产部门迁到中国,所以它们的很多系统都要改成中文,这块业务只有中国人能做。当时大家没有仔细地思考,所以很多的假设都是不对的,比如当时认为所有的软件都要用英文;认为中国人做生产很好,但做软件不行,这些假设后来证明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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