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定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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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这将是我国会计体系国际化的里程碑事件。新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既体现了顺应市场发展的国际趋同性,又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从历史发展的规律角度来看,制度变迁的发展轨迹是:从“制度均衡到制度不均衡,再到制度均衡”,这也是一切事物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世界各地的实践表明,国家社会的会计制度发展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经济的发展进步及全球化的程度,二是会计制度本身的创新。本文对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定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一点探讨。
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制度变迁过程
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效率更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它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制度创新,二是新旧制度转换。制度变迁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的提高。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减少交易费用,节约社会资源,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会计准则是用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的,而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财务报告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减少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减少了交易费用,提高了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会计准则总体上是一种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
二、我国新会计会计准则制度变迁的方式
一个社会选择什么样的制度变迁方式受制于有着特定偏好和利益的制度创新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变迁进程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
我国会计规范的变迁显然是一种强制性变迁,是一场以引进为基础的制度变迁,而不完全是自然演化形成的制度变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会计规范改革的目标。这种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并大大减少了自上而下的整体改革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足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增量渐进式的变迁
制度变迁可以采取“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方式。我国的会计准则国际化基本上是一种渐进的方式,即先在旧规范的边缘引入一些新对我国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安排,通过新制度的不断发展来逐渐缩小旧制度的空间,然后达到整个会计改革的目标。这种增量渐进式变迁的特征是由其较低的交易成本所决定的,也是由我国现实的经济环境所决定的。
(三)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
诺斯指出,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路径依赖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因素。一方面,在会计准则国际化过程中,会计人员的素质、观念等往往不能很快适应。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为与国际接轨。
三、新会计准则制定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制度变迁理论深刻揭示了审计准则的变迁是由其内部存在的各种矛盾引发的,明确了只有当通过准则创新可能获取的潜在利润大于为获取这种利润而支付的成本时,准则创新才会发生,才导致准则的变迁。从制度创新的动力源泉与条件来说,新制度经济学所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是经济主体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在制度制定和变迁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和路径依赖从环境上对审计制度施加着不同程度上的影响。
(一)会计制度变迁的意识形态因素分析。
意识形态是由互相关联、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所构成,包括道德和伦理法则。意识形态本身就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安排。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们能遵守一定的意识形态。如果对个人的最大化行为缺乏某种制约,产生了过高的遵从规则的成本,需要花费大量的投资去使人们相信这些制度的合法性,那么,制度安排将是无效率的。可见,制度的安排需要和意识形态相结合。新会计准则是审计市场上各利益主体间博弈的产物。
(二)会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
路径依赖是指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自我强化。制度经济学认为,如果人们选择的制度变迁路径是正确的,经济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迅速优化;反之,则会顺着错误的路径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而导致停滞。这反过来又成为推动准则进一步完善的重要力量,双方呈现出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局面。
四、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度的推动主体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机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制定,其代表如法国、日本等。第二种是由民间机构负责制定,政府通常不直接干预,如英国和英联邦国家加拿大除外。第三种模式是由民间性职业机构制定,但政府拥有监督管理和最后的决定权,其典型代表是美国和加拿大。从我国会计准则变迁的历程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主要是政府强制推动的,政府扮演了制度供给者的角色。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推动只能以政府为主导。这样可以避免转型期会计制度供给不足。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搭便车”问题是制度创新过程所固有的问题,加之不可能存在有效的“制度专利”,因此如果政府不干预的话,制度供给将会少于社会所需,造成制度供给不足。在我国,政府不但拥有绝对的政治力量对比优势,而且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能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其他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
我国会计制度的变迁过程是一个由制度非均衡到制度均衡再到制度非均衡的交替往复过程。目前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变迁正处于原均衡的打破和新均衡的实现阶段,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从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会计职业发展较晚、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和理论水平有限等实际情况看,当前执行由国家制定的普遍性较强、条款较为具体明确的新会计准则是比较符合现实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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