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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视角浅谈网络安全环境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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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网络安全事关人民福祉和国家安危,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不能浅尝辄止,而应一以贯之。梳理网络安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实际危害,有针对性的开展网络安全立法来维护网络安全的稳定,具有直接性、高效性的特点。
  关键词:网络安全;立法;问题
  一、网络安全建设的意义
  从安全角度来审视人们的幸福感指数,是近年来全球幸福感指数评判的一项新标准。安全的范畴囊括了诸多因素,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安全,首当其冲应注重网络的安全。网络安全正在改变国家安全的范畴,作为发展中国家,全面认识网络与安全的相互关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对网络安全的新定义,应着眼于当前网络所处在的社会物质条件,而时下的互联网环境,网络安全的新定义显著特征为互联网的全球畅达和互联。因此,我们对对网络安全的定义为:网络以及网络系统受强化保护,连续而可靠的平稳运行,不受偶发因素干扰而服务中断的一种稳定的网络环境。通过研究互联网的发展历程,网络的产生是基于实现安全保障、国家保障、人民保障,为预防可能出现的核危机而研发和使用。其首要目的是实现军事目的和国家利益。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融合,网络中商业元素的融入势不可挡,网络逐步演变为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交融体,显著性特征变为全球性、开放性、即时性、虚拟性、交互性。四大特征也恰是网络安全的弱点,一些有目的的个人和组织利用全球性、开放性、即时性、虚拟性、交互性特征,对别国、其他商业体等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颠覆,进行窃密和破坏分裂活动,网络安全问题由此愈演愈烈。
  二、我国的网络安全现状分析
  时间距我们最近的一次全国性网络安全案例,为2017年5月爆发的Wannacry“想哭吗”比特币勒索病毒,其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了最大的损失。由此可见,我国虽被美国等西方国家冠以网络大国的名号,一旦发生事故,明显感觉还名不副实。
  (一)来自国外的网络攻击频发。互联网的参数和标准起源于西方,以西方为首的互联网发明国对后发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所谓互联网价值观念和制度的渗透。在互联网自由性、开放性的特质下,西方利用互联网价值观念和制度的渗透实现对后发国家的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制度的各方面干扰,实现自己的所谓价值输入。如:利用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操纵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邪教组织通过网络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达到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
  (二)来自国内的各种网络挑战。我国为后起的互联网大国,因为起步晚而面临各种各样的网络安全难题。在全民普及互联网时代,各领域都在倚靠互联网和计算机以实现工作的便捷、高效。中国式互联网时代,人们拋开传统媒介而通过网络来了解国家动态。网络的高速,一旦新闻事件发生,在几分钟内,就会传遍全球。网络的去中心化、去边界化,各式社会思潮夹杂其中,无论是否适合国情,都能在网络中迅速传播开来。网络的虚拟化,使网络个体不受道德约束,以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表现出对事物本质的感性认知。
  (三)人们对网络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认知的匮乏。意识来自于对事物本质的全面认知。据上,由于我国网络建设起步较晚,以至在接触和使用网络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加之法律对安全使用网络的规范的缺失,由此造成公众网络安全意识缺乏的现状。据报道,2016年有70.5%的中国网民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这些网络安全事件包括网上诈骗、设备中毒、账号或密码被盗、个人信息泄露等,其中占比最高的是网上诈骗,100个人中有约39人遭遇过,随后是网络兼职诈骗、网上购物诈骗。
  三、新时期构建网络安全的新举措
  (一)加强国家网络法律建设,全面严格落实网络法律相关规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公布,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全面落地,我国已初步做到对网络安全的有法可依,实现了从最较低层次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到专门的综合性立法的全面落实,代表了国家对网络安全全面治理的开始。下一步,在立法层面,我们需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首先应做好相关的网络安全法规的规范和梳理;再者,出台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细则,以充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促使法律在网络安全领域发挥最大的效用,实现法律的权威。
  (二)网络安全建设的全国领导机制的建设。在全球范围内网络安全应从国家层面进行全面体制建设,这是一条铁律和共识。通过搭建规范的领导机制和体制,以期形成有序的网络安全体制,完善网络安全综合性领导机构,实现职能。各地方应在国家网络安全建设领导机制的框架下,搭建好配套的地方网络安全建设相关部门,以做到上令下行,为细化落实国家决策打好基础。如:形成公安部门、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等多部门的协调体系,从而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统一的协调作战能力,结束部门间各自为战的局面,形成合力,为良好的网络安全局面夯实基础。
  (三)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截止2018年6月,中国已拥有8.02亿的网民,占中国人口的60%以上,互联网普及率达57.7%,且这个数字仍在不但扩大。这些网民中有高学历者,但更多的是普通学历或者低学历者,他们中的大部为农民和自由职业者,其上网的主要目的在于娱乐,往往网络安全意识低。因此,通过他们最便于或者最经常接触的网络娛乐方式,进行网络安全意识宣传和教育,会事半功倍。通过进行强化式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使安全网络的观念融入到千百万网民的生产生活中,帮助他们认识到网络安全的威胁,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实现安全用网到幸福生活的转变。
  参考文献
  [1]黄日涵,丛培影.浅析网络民族主义与中国国家安全[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2).
  [2]余丽.美国互联网战略对我国的严峻挑战及其对策[J].红旗文稿,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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