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苏东段边界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 19世纪中期,帝俄采用先实施武装移民、后逼签不平等边界条约的手段,鲸吞我国东北边疆大片领土,由此改变了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将以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为主要界河的东段边界线强加给中国。之后,帝俄政府继续使用各种手段对中国东北边疆领土加以蚕食和分割,两国边界争议与纠纷也因此而不断出现,而受损一方总是国力孱弱的中国。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使其国内局势发生急剧改变,到20世纪20年代,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取代旧俄政权,成为中国最大陆上邻国的主宰者。苏维埃执掌政权后,在中苏两国边界问题方面基本上秉承帝俄政府的传统政策,北方邻国政权的更迭并未改变两国东段边界的争议与纠纷,留下诸多边界遗留问题。
  关键词: 帝俄政府;苏维埃政权;中苏东段边界;边界遗留问题清咸丰朝后期,在俄罗斯帝国虚声恫吓之下,中国内河黑龙江与乌苏里江变为两国界河,①
  中国以付出重大领土损失为代价,才暂时满足了帝俄的侵略胃口。之后,欲壑难填的帝俄并不以此为满足,继续使用各种手段侵蚀中国疆土:“在我满蒙边界方面,常有暗移界石,而侵蚀我边疆数千里之事。”②
  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后,旧政权让位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而新政权在边界问题上基本上继承了前政权之衣钵,“利用《中俄协定》第七条中俄边界在未开界务会议以前维持旧界一节,于吾吉林省东北一带,毗连俄境北自绥远耶字界牌起南至图们江口土字界牌止,全线二千余里之地,将界碑向西推移,侵入深度自三哩至十哩不等,最显著者,则为兴凯湖及三角洲两地”。③
  以上所论,符合当时两国东段边界之实际情况。关于中俄(苏)两国东段边界问题,一向为学术界所关注,即便如此,既往研究多集中于帝俄时代两国边界问题,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苏两国关于边界问题的论战等方面,而20世纪20年代中苏两国东段边界问题,一向是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先行成果较为薄弱,究其要者包括:民国时期华企云对兴凯湖一带中苏边界状况及抚远三角洲归属问题做了介绍;日本学者和田清对抚远三角洲归属问题及江东六十四屯问题有公允的说明;1949年后,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对抚远三角洲归属问题及额尔古纳河诸多洲渚归属问题进行了研究。
  参见华企云:《满蒙问题》,第222-224页;[日]和田清著,黎光译:《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学术研究丛刊》,1982年第3期;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6-264页。 笔者拟在以上先行研究成果之基础上,对该问题予以进一步的探究,以下就此问题发表管见。
  一、兴凯湖一带中苏边界状况
  中俄东段边界从乌苏里江江口到图们江江口一段,有一巨大湖泊——兴凯湖,“亦曰新开湖,在宁安县正东四百里。湖形椭圆,北宽南隘,东西广约百里,南北长约百四十里,周围约八百里,水面之大几与洞庭相埒”。秦岱源:《东陲纪闻》,李兴盛、曹威、全保燕主编:《东游日记(外十六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840页。
  作为界湖,我国本应拥有兴凯湖一半之主权,但是,由于帝俄政府的肆意蚕食,湖权为我国所有者逐渐缩减至三分之一左右。
  参见《收吉林省长[徐鼐霖]咨(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九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0年版,第821页。 俄国十月革命发生后,其国内新旧政治势力斗争异常激烈,在中俄两国交界地区尤为如此。这种复杂局势的存在,既对我国边疆安全构成新的威胁,同时又确实为我国乘北方邻国陷于混乱之时趁机收回领土主权提供了契机。据此,我国东北地方政府指出,“兴凯湖洪流巨浸,吐纳各川,连络中俄边徼,吉省拟设之临湖县,即扼全湖之要。界碑故址,国土旧封,参证图书,历历可指”,
  《收吉林省长[徐鼐霖]咨》(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九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822页。建议乘此时机改变此处之边界现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机会未能把握。苏联政府完全控制全俄局势之后,步前政权之后尘,“乘虚侵入,修筑房屋,派兵驻扎,故兴凯湖实际上已尽为苏俄所占领”。兴凯湖资源丰富,“鱼类充斥”,我方边民赖以为生,但是,当苏联占据全湖之后,“我国渔户均被驱逐,仅有少数渔户,在华界北岸打鱼,若偶至湖心,则其人其船,即被逮捕,且不时派遣军舰,巡逻湖面”,“我国虽迭次抗议,而苏俄则充耳不闻也”。
  华企云:《满蒙问题》,第223页。
  关于这一边界问题,《晨报》驻哈尔滨特约通讯员亦曾撰文指出:“在帝俄时代,俄人常有潜移中俄界碑,侵占华土数千里之事。自该国革命后,政权操诸赤俄掌握,该赤俄遂自命为人类正义之保障者,实亦与前俄同样猴猾。据本埠行政方面消息,苏联现正在满洲东北部,逐渐侵占中国领土,自三哩至十哩不等。按照中俄两国划界条约,东北部两国之境界,以乌苏里江及兴凯湖之中间为界,兴凯湖之三分之二属俄国,三分之一属中国。该湖面积共约三百方里,然在我国界内之部分,因距内地较远,居民既少,官廳方面,对之亦不注意,苏联竟乘虚在沿交界各点,逐渐侵入,始仅起造房屋,现竟派兵占领,其藐视我国已极。此项情形,因当局近派员亲察边界,始行发觉,兴凯湖全部实际上已尽为苏联所侵占,现已用汽船巡弋全湖。”有鉴于此,“该地中国管辖官厅虽向苏俄军官抗议,然终无效,闻此事将决移中央办理,由外交部电令驻俄郑代办,提起严重抗议”。
  《中俄国界大问题·兴凯湖尽被俄兵占领》,《晨报》(北京),1927年11月6日,第6版。接着,该报道还介绍了苏军陈兵中苏边界及骚扰我国边境之情况:“目下驻在兴凯湖一带,及沿乌苏里江之苏联军队,计有炮队三千人、步队一千人、马队三千人,共七千之众。至于警备该地之中国军队,仅为东北军之第二十一旅,驻在兴凯湖附近之密山,距苏联军司令部约十五里。在该地来往之两国民久已断绝,华军现正在密山附近挖壕警戒,因近来俄兵及武装俄匪时常入华界斩伐森林,联络胡匪,与华当局为难,甚至有在华界无故捕去华人之事。”   苏联在该边界地区侵犯我国主权之举,其他资料亦有记载。1924年8月,苏联一艘巡湖艇“闯过边境,进入兴凯湖中国水域,劫去华商满载粮、布帆船一艘”。
  吉林省档案馆编:《吉林省大事记(1912-1931)》,内部发行1988年版,第261-262页。1926年7月,苏军“武装越界”,“强抢华船华物,并虏去商人、水手8名”。
  吉林省档案馆编:《吉林省大事记(1912-1931)》,第293页。 由此可见,该处边界状况堪忧。
  现今,我国对兴凯湖拥有之主权,维持在三分之一左右。
  二、抚远三角洲(黑瞎子岛)归属成为中苏边界遗留问题之真相
  抚远三角洲位于今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北临黑龙江,东南临乌苏里江,西南是连接黑龙江与乌苏里江的河汊通江子(也称通江,俄国称为卡杂克维赤沃水道)”,系“黑龙江、乌苏里江和通江子之间的一个三角洲”,“东西最长处约50公里,南北最宽处10多公里,全岛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其东北端与俄国哈巴罗夫斯克(伯力)隔江相对”。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49页。据华企云的记载,撫远三角洲陆地部分为:“有平原七处,分为达子营、瓦盆窑、新城基、冯得禄河口、黑瞎子沟等地。”
  华企云:《满蒙问题》,第224页。
  抚远三角洲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即使按照中俄不平等边界条约之规定,由于该三角洲位于黑龙江以南、乌苏里江以西,因此在中国版图之内,本应没有任何疑义。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沙皇俄国故意混淆边界地区之地理概念,强指位于黑瞎子岛西南的中国内河通江为两国界河混同江,由此非法占据了三角洲:“查国际河流以中流为界,实为万国所公认。乌苏里江与松花江汇流之混同江中流,为我国之吉林与俄之伯力天然界线。据清咸丰十年条约,界牌应立于乌苏里江汇合黑龙江处。所谓处者,地点虽未明瞭,证以两国天然界线,应作松黑两江合流下之混同江中流解释。不料俄人明占潜侵,已西进乌苏里江九十里,立‘耶’字界牌于通江字(引者注:指通江)入乌苏里江处。而混同江、乌苏里江及通江字三水之间所成三角地面,竟为俄所有。”《收吉林省长[徐鼐霖]咨(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九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821页。在这里,非常有必要将通江、混同江的地理概念予以厘清,因为这是关涉领土主权之重大问题。民国初年,我国筹边机构吉林垦植分会曾派员在当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考察所得基础之上正确解释了通江与混同江的地理概念,明确揭示了通江与混同江并非一江,其详细说明如下:“吉林省东北隅与俄罗斯只一水之隔,北有临江
  1905年,清政府于此设临江州,1909年升为府治,1913年改为县治,治所土名拉哈苏苏,位于松花江、黑龙江交汇之处,今为黑龙江省同江市。下之松花江
  清末以来,在涉及中俄两国东段边界的多种外交文件和资料中,经常提到松花江,而松花江是中国内河,本不应见诸边界资料之中。事实上,相关边界外交文件和资料中所提及之松花江实际上是指松花江江口以下的黑龙江,也就是黑龙江和松花江交汇之后的黑龙江下游。就边界问题而言,明确这两条河流的地理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在清代,清廷习惯上以松花江为主流而以黑龙江为支流,故将松花江江口以下的黑龙江称为松花江。“清朝政府,与前朝及今日中国不同,以松花江为主干而黑龙江为其支流。对满洲人,松花江为祖先发祥圣地,故将现在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以迄海口,视为‘松花江下游’。此一满洲习惯,在涉及俄罗斯事务之所有《夷务始末》各卷文件中均有明确显示”。(陈芳芝:《东北史探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佟冬主编:《沙俄与东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176-178页)民国时期,此一地理习惯称谓有时仍被因袭,吉林垦植分会就是如此。应当指出的是,该习惯称谓实不可取,可能会被别有用心者借题发挥,有意混淆地理概念,从而引发边境领土争议和纠纷。,东有乌苏里江。松花江流蜿蜒而东,乌苏里江湍流东北,两江环抱,松花江中间岔流,南达乌苏里江,是为通江,为两江交通之点,航运便捷。而松花江之正流,仍向东下,至俄界伯力地方,与乌苏里江合流为一,即混同江也。”
  吉林垦植分会:《调查东北路沿疆总纲报告》,民国稿本,第23页。上述地理事实充分说明,通江并非中俄两国界河,而是中国内河,帝俄强指通江为两国界河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完全属于恃强凌弱之举。
  帝俄政府通过偷换地理概念的手段在事实上控制了抚远三角洲后,公然“于此榷税设防”,迫使“我国渔樵商旅以纳税于彼为困,凡乌苏里江之航船往往于通江子、乌苏里口舍舟登陆,出绥远州之伊力噶右赴黑龙江,再行航运”,
  缪学贤:《黑龙江》,李兴盛、马秀娟主编:《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8页。在本国领土内如此舍近求远,岂非怪事?对于帝俄政府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之举,中国政府为此与对方展开交涉。俄方罔顾事实,声称“俄国并无设关收费、拦阻华船之事”,中方遂命令“绥远、虎林等县查复,均称该处禁驶华船,苛征滥罚,事实具在”。中方据此认为,“俄边官吏亦自省对我举动违背约法,故含混其词,以示否认”,于是,吉林省滨江道尹兼哈尔滨交涉员李鸿谟照会俄国驻哈尔滨护理总领事,希望双方就此问题展开交涉,但是,俄方“迄无确答”。
  《收吉林省长[徐鼐霖]咨》(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九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822页。由于俄方蛮不讲理,毫无解决边界问题的诚意,两国交涉没有结果。
  俄国发生十月革命后,其国内内争威胁到我国边境安全,作为应对措施,“松、黑、乌三江联防计划,刻正拟议进行”,鉴于抚远三角洲一带,“原界被侵,不特交通见阻,即于现在边务,关系至重”,中国东北地方政府遂建议外交部,“向俄使提案交涉,更正界线,以固边徼”。当地政府指出,十月革命后,“俄既不振,又值俄政府要求承认之时, 可否要求更正以作交换条件”,   《收吉林省长[徐鼐霖]咨》(民国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十九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822页。換取对方在边界问题上做出让步。当时,俄国新旧两派政治势力在外交方面均有求于中国政府,所谓“俄既不振,又值俄政府要求承认”正说明了这一点,中国外交地位相对有利。然而,十月革命之后,旧俄政权驻我国外交代表已经丧失了处理两国外交事务的资格与能力,而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与中国尚未建交,因此有关黑瞎子岛归属之事宜,我方实际上没有具体的交涉对象,而又未能把握良机采取断然措施以解决该问题,殊为可惜。
  1924年5月,经艰巨而曲折的谈判,中国与苏联终于建立起外交关系,为双方就边界问题展开交涉奠定了基础,抚远三角洲归属问题自不例外,“给中国官民收回被俄国侵占的黑瞎子岛带来了新的希望,但是事实表明,这个希望并没有实现”,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60页。中方的希望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1926年6月到翌年6月,中苏就“两国船只航行界河乌苏里江的安全,举行了共同修浚该江和沿江设置灯标的谈判”,界务事宜牵涉其中,“由于苏联违反条约规定,要把乌苏里江口至嘎杂克维池俄屯这段乌苏里江和中国的黑瞎子岛据为己有,挑起了领水和领土争端,因而使谈判复杂化了”。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60页。1927年6月,双方签署《会修乌苏里江协议声明书》,其中规定,“华方要求安设灯照由嘎杂克维池俄屯到伯利之问题,因其有牵涉及于中苏界务之关系,非地方委员会所能解决。该项问题应候北京中苏会议决定之”。
  张寿增辑:《黑龙江十年航政报告书》,李兴盛、马秀娟主编:《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第1782页。 当时,中方要求在己方领土之内独自出资“安设灯照”,于理于情均属正当,然而,谈判对方却无理指其“牵涉界务”,有意挑起领水和领土争端,并借口地方官员权限不足,拒不加以讨论,声称必须要由双方高层就此问题展开交涉。但是,在当时中苏两国外交交往的过程中,在涉及边界等重大问题时,凡是苏联居于既得利益者之地位时,总是施展敷衍、延宕之手段,使双方根本无从接触,苏联实际控制抚远三角洲,必然要采取相同的手段,意在使这一边界问题不了了之,所谓“该项问题应候北京中苏会议决定之”,只能是一句空话而已。事实也是如此,苏联并非仅是“挑起了领水和领土争端”,实际上已经继承了帝俄时代的遗产,将中国领土抚远三角洲继续置于其控制之下,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前年(民十六)七月间,中俄会勘乌苏里江沿江,拟设标杆一百五十处,已设者七十余处,对岸三角洲界限亦拟将界石埋置混同江东岸。乃苏俄于同年九月间,私自占据。我方提出抗议,则谓三角洲在前清咸丰十年《北京条约》中,已归俄属云云。”
  华企云:《满蒙问题》,第224页。另据《晨报》,苏联“私立界牌于通江子华岸,意在侵占三角洲”,我方提出异议,对方“谓通江子系属国际河流”,《苏俄侵占华土》,《晨报》(北京),1927年11月21日,第3版。与帝俄时代在边界地理概念上指鹿为马之伎俩并无区别。可见,对邻国领土的无厌要求,苏联与帝俄实在伯仲之间,我国各阶层对此不能熟视无睹,“纷纷谴责苏联妄图侵占中国领水、领土的行为”。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64页。有识之士进而指出:“查数十年来俄国已侵掠至混同江东岸,所未能越界者,以有三角洲在耳。今既占领该地,安知苏俄不进一步,经营我绥远。若然,则非仅绥远可危,吉省边陲,亦将从此多事矣。”
  华企云:《满蒙问题》,第224页。以苏联在边界问题的对策与举措为依据,这一担忧绝非凭空臆测,1929年苏联以中东路事件为借口,公然对我国动武,并借此进一步巩固了对抚远三角洲的实际占领。
  苏联非法占领抚远三角洲后,我国政府并未轻易放弃这一固有领土主权,但苏联对此不予理会。不久,由于日本的军事占领,我国暂时丧失东北主权,三角洲归属遂悬而未决。关于这一界务争端,日本学者和田清在其论文《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中的公正而客观的观点颇值得注意:“哈巴罗夫斯克对面的黑瞎子岛等,如今是俄国人占领的地方,成为满苏国境上的争论,稍微回溯一下,它属于满洲领土这一点是清楚的,不用说中国的古地图,就是看一下俄国地图,该岛也明确属于清领土,而不是俄领土。”
  [日]和田清著,黎光译:《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学术研究丛刊》,1982年第3期,第35页。为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田清举确凿佐证如下:“光绪十七年成书的《吉林通志》、前此绘成的有名的洪钧的《中俄交界全图》等皆如此。洪钧图题记‘俄国是图成于光绪十年,云云’,光绪十年即1884年,即此图译自当年绘成的俄图。东洋文库藏的1864年绘成的沿海州精图,俄人也如此记载。”
  [日]和田清著,黎光译:《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学术研究丛刊》,1982年第3期,第37页注26。
  三、额尔古纳河流域界务争端
  呼伦贝尔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在清代、民国时期与黑龙江省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与俄国水陆毗邻。清末,由于帝俄的觊觎,该地区边界争端时有发生。民国成立不久,由于帝俄之使然,该地区曾经实际上与中国相分离,1920年由于俄国政局剧变才重新回归祖国。
  清宣统朝,帝俄通过中俄《满洲里界约》侵占了中俄界河额尔古纳河流域一带土地。双方约定,“所有陆路各界,议定通挖土壕,分立石碑,并将各界里数、方向暨经纬度数刊入碑内”;“水路则将河中洲渚属中属俄,分别核定,其两国边界,按照原约,仍以额尔古讷河流为定”,“水路从前误会各洲渚,亦各树立石碑,载明方里、度数,以垂久远而资遵守”。
  周树模:《周中丞抚江奏稿》卷四下《江省中俄边界办结情形折》(宣统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李兴盛、马秀娟主编:《程德全守江奏稿(外十九种)》,第1447页。双方约定“仍以额尔古纳河为界,额尔古纳河中的280个洲渚,120个属中国,160个属于俄国”。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46页。按照条约之规定,280个洲渚均被编号。关于280个洲渚归属之详细记载,参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68-1569页。当时,小洲渚注明编号数字,各有归属。“而各大洲渚,若阿巴该图、孟克西里、验牛圈(即阿列里札洲)、孟嘎罗夫斯克、巴图尔和硕(即挪维粗鲁海图洲)、巴雅斯胡郎图温都匀(笔者注:资料原文如此,资料下文均作‘巴雅斯胡郎图温都尔’,据此,‘匀’应作‘尔’)(即则里果为洲),尚未决定界线。虽荒洲沙渚,而关系边防实巨。”参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69-1571页之按语。志稿编纂者同时以确凿的证据,详细论证了阿巴该图洲、孟克西里洲、验牛圈洲、孟嘎罗夫斯克洲、巴图尔和硕洲及巴雅斯胡郎图温都尔洲等洲渚均是我国领土。关于上述洲渚归属问题的重大意义,当时主持勘界事务的呼伦兵备道宋小濂明确指出:“额尔古讷长一千四五百里,为国际有名之河流,可通航行。洲渚一失,则正流划归彼界,航路权即随之而去”。参见宋小濂:《会勘中俄水陆边界图说》,李兴盛主编:《会勘中俄水陆边界图说(外十一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6页。虽然界河依旧,但“又依照俄国的臆造,把河东中国境内的一些河汊定为老额尔古纳河
  所谓“老额尔古纳河”,“系俄方指额尔古纳河在中国境内一河汊,水大时通流,水小时则有干涸断流之处。俄方硬指此为尼布楚条约之界河。几经交涉,才承认以主航道为界,但仍要求对该处位于中国境内之18处洲渚行使主权,其中几处较大者对生产、放牧、航运均有较大意义”。参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66页。俄国臆造地理概念的结果,成为额尔古纳河右岸中国境内许多洲渚划归俄国之原因,后苏俄(联)也因袭帝俄时代之臆说,并以此为“据”,一再挑起洲渚归属问题之边界争端。,从而把主航道以东的许多中国洲渚划归俄国”,于是在界河沿岸,“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约中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但在该河右岸中国境内的许多洲渚却被划归俄国”。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47页。或许,只有在中俄边界线上,才会出现如此荒唐的劃界“奇观”。
  对于该界约,两签约国政府没有立刻批准。中俄原本约定,于1912年春季会同勘界,对于各大洲渚,由两国“会同设立石碑,并将洲渚的面积里数和石碑所在的经纬度数测明,用中俄文字刻入石碑”。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48页。由于中国政权更迭,上述规定没有执行。1920年,我国宣布废止该约。
  参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59页。
  勘界并未执行,“致使两国河洲界线不清,时常有俄人越界割草,而引起河中洲渚归属问题的争端”。
  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上卷,第248页。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一如前任政权,纵容己方人员擅自越界,盗割羊草等我方资源,并有其他不法行径出现。1920年,胪滨县知事赵春芳巡视孟克西里等洲渚,发现苏方人员越境割草,遂“令俄民照章纳税”,
  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70页。却遭拒绝。1921年,赵春芳等与苏俄在远东的缓冲国——远东共和国外交代表针对此事进行磋商。我方指出,“宣统三年边界商定案未经政府批准施行,并未派员勘测立碑,自应改订,俾清疆界”,“俄代表始则狡辩,继乃答言,边界商定案虽不能认为有效,但此洲渚暂作为国界不清之处,且屯民生计艰迫,悉令输纳,力有不给,先具字据,请缓纳税”。
  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70页。 验牛圈河洲,“俄民往来蒙古各旗购买牲畜,俄官在此设圈查验,屡经交涉,迄未撤去”。
  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71页。 巴雅斯胡郎图温都尔河洲,“在巴雅斯胡郎图温都尔卡伦,与俄屯则里果为对岸”,苏维埃政权因袭帝俄时代臆造的地理概念,“一则曰老河身,再则曰老河旧迹,信口指说,诡变多方”,
  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71页。 效法沙皇政府之故伎,意在偷换地理概念,觊觎我国固有领土。由于苏方无意解决边界问题,额尔古纳河诸多洲渚归属问题被长期搁置,成为中苏两国东段边界另一遗留问题。
  四、收复江东六十四屯之努力及结局
  江东六十四屯地处黑龙江支流精奇里江一带,位于“黑龙江左岸地,精奇里河而南至豁尔莫勒津屯一带是也”。
  参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卷三五《交涉志·界约》,第1538页。在中俄《瑷珲条约》签订之后,成为黑龙江作为中俄界河以前我国原有疆界中硕果仅存之领土,但最终于1900年被沙俄以武力非法霸占,并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屠杀当地中国居民的血腥事件。当北方邻国发生新旧政争、继而新生政权出现后,中国人似乎看到了收回江东六十四屯失地之希望,在此方面孜孜以求。
  1919年,瑷珲县劝学所所长王纯乐、前县议会议员陶孜城等人向黑龙江省议会提出关于收复江东六十四屯之议案。议案指出,乘北方邻国陷于混乱而国势不振之机,“若不将侵占瑷珲土地为其严重交涉,迫令退还江东界壕以内各屯旧基,以安民生,诚恐过此以往,时机不再,势变境迁,不可逆料。设辗转一入他人之手,则万劫难复矣。百世之后,将谓国耻何,将谓六十四屯万余之难民何”。
  《收黑龙江省长公署咨》(民国八年十一月三日 十月二十八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749页。   黑龙江省议会接此议案后,经审议后认为:“国家土地,尺寸不可以让人。黑龙江东西两岸,自庚子年与俄人开衅,被其占据。惟当时议和,曾载明,速将瑷珲地方,一如军队未经占据以前,仍归中国版图,悉数退还,以便安插难民。嗣后俄军陆续撤退,仅将江西岸退出,而江东六十四屯土地,核计两万方里,迄今二十年,竟为俄人违约侵占,久假不归,致令万余难民流离失所,鹊巢鸠居,言之可痛。现值该国内政不修,统系分裂,无支持之能力,有索还之时机,正可乘时依据条约与之严重交涉,迫令退还,以洗国耻,而保主权。”
  《收黑龙江省长公署咨》(民国八年十一月三日 十月二十八日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俄关系史料·东北边防(民国六年至八年)》(二),第750页。
  黑龙江省议会通过该议案后,黑龙江督军孙烈臣随即电告中央,并派特使李余九等人与当时掌控东北实权的张作霖就此问题展开协商。1920年,黑龙江省议会议员马清廉等人再次提出此项议案,省议会通过,并由省长公署通报外交部。1923年,黑龙江省议会议员陈达光等人再次提出相关议案,得到张作霖的采纳。
  众所周知,苏俄政府成立后,对于我国,曾经“屡次声明决无继承帝俄侵略的意志”,
  [日]和田清著,黎光译:《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学术研究丛刊》,1982年第3期,第34页。和田清关于江东六十四屯问题之文章作于20世纪30年代,立论客观而公正,并征引大量翔实之资料加以论证,堪称上乘之作。可谓言之凿凿。并且,1921年3月,受控于苏俄的远东共和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之考虑,“向北京政府外交部表示中俄通商后,将黑龙江东六十四屯归还中国”。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4页。7月,远东共和国“催订中俄商约”,作为交换条件,再次明确表示,“愿将俄帝国侵占我国江东六十四屯全部归还”。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137页。既然彼方有如此慷慨之表示,中国政府一时信以为真,遂由外交部俄事委员长刘镜人出面,试图与对方开诚交涉。但是,由于对方有意敷衍拖延,中国收回领土的努力最终没有结果,致使六十四屯之地仍旧置于对方的非法占领之下,成为两国边界又一悬而未决的遗留问题。江东六十四屯今“属俄罗斯联邦阿穆尔州”。参见薛衔天:《民国时期中苏关系史(1917-1949)》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当时,我国不仅希望收回江东六十四屯,更希望废止中俄《瑷珲条约》。1921年9月,吉林省议会和公法团希望乘太平洋会议即将召开之际,采用“国际公断”之手段,废止《瑷珲条约》,“今值俄国无统一政府之际,而瑷珲条约又系迫胁而成,殊无公理,亟应乘时收回,以恢国土。况该地森林矿产丰富异常,将来努力拓殖,实吾国无穷之利源,当声明正义,据理争执,将瑷珲条约取销”。《收吉林省议会 公法团代表等呈》(民国十年九月三十日)(附件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中日关系史料·东北问题(民国六年至十六年)》(四),“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版,第2032页。 希望是美好的,然而最终没有任何结果,这是必然的,因为苏维埃政权在历次对华宣言中所承诺放弃的帝俄时代已经攫取的在华特权,本就不包括两国已经签署的不平等边界条约。
  除上述重大边界遗留问题之外,在中苏东段边界问题方面,苏联其他某些所作所为对中国边界之主权也构成了侵犯,尤以呼伦贝尔地区为突出,以下试举数例。
  民国甫建,沙俄策动呼伦贝尔上层发动叛乱,意欲以此割裂我国领土,需要指出的是,苏联政府似亦有此种意图。1926年6月,苏联驻满洲里与海拉尔领事节斯孟、优林,“在距海拉尔一百五十余里的地方以避暑为名,召集内外各蒙旗会议多日,有百余人参加。海拉尔副都统贵福亦到场,‘煽动脱离中国关系’,列席者仅六人不赞成”。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191页。苏联驻中国外交人员公然召集有损于中国主权利益的所谓会议,意欲何为?更有甚者,苏联不但有此意图,而且曾经付诸行动。1929年12月17日,正值中苏两国就边境战争草签和约不久,受控于苏联的“内外蒙青年党人入占海拉尔,成立所谓‘索伦共和国’。该党由苏军将校指挥”,25日,“海拉尔蒙古政府”成立,“七名委员中,内蒙四人,外蒙青年党一人,苏二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东北大事记(1898-1931)》,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277頁。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证明,当苏维埃政权主宰俄国后,对外蒙古和呼伦贝尔一如前任政权,兴趣盎然。万幸的是,自清代以来,通过地方建置,呼伦贝尔与黑龙江省形成了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与形同“外藩”的外蒙古迥然不同,否则,呼伦贝尔很有可能与外蒙古之命运相一致,被迫走上与中国分离的道路。于此可见,在危机深重的边疆地区进行地方设治,是宣示主权、捍卫其安全的重大措施之一,呼伦贝尔和外蒙古的最终归宿可为殷鉴。
  满洲里作为呼伦贝尔地区之重镇,在帝俄时代,沙皇政府对该地一向垂涎,必欲得之而后快,其后继者苏联标榜为社会主义国家,但亦是如此,以下所举两个事例,可为佐证。1926年6月,苏联在满洲里附近,“建造营房二处”。当苏联开工建造时,“中国当局以地属华境,即命俄方停止建造,由呼伦贝尔交涉员赵宗仁向满洲里俄国领事提出严重抗议。俄领事答称,该案关系俄国军事,请赵向杜里阿地方之俄国步兵长官交涉。该俄国陆军团长答复,则谓建造营房系秉承赤塔师部训令,且营房地址系属俄境,中国实无反对之余地”。待到7月,中方“接得莫斯科答复,称建造营房之地址,苟能证明其为华土,则以造之营房即可交与华当局,双方争持未获解决,而营房现已筑竣”。《满洲里附近苏联擅建造营房 我国抗议无效》,《晨报》(北京),1926年8月16日,第3版。 营房属于军用设施,苏联在我国境内擅自建造,显系侵犯我国主权之举。在此案交涉中,苏联反复推托,最后由其最高当局出面,竟然罔顾两国边境划界事实,要求中国证明满洲里系属“华土”,其霸道行径由此可见一斑。   1929年7月,据呼伦贝尔交涉员赵宗仁电称,满洲里站西北十三里处有菜园地数垧,“确系我国疆界,俄人久谋侵占”。当时,有中国人在此种菜,但不知何种原因,苏方突然将种菜中国人十余名强行扣留,“经向驻满苏领交涉,苏方于8月22日才将他们释放”。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229-230页。对于在己方领土之内种菜谋生的我国边民,苏联竟有如此蛮横无理之举动,殊为不解。
  除呼伦贝尔地区之外,苏联侵犯我国边界主权之举在东北其他地区也屡有发生。例如,1927年8月,据延吉警察厅之报告,苏军“越界逮捕我垦民2人”,经我方交涉,苏方才将我国垦民释放。
  吉林省档案馆编:《吉林省大事记(1912-1931)》,第310页。 1931年1月9日,我国边民“张洪申等十六人在六站迤北三道沟后堵地方打柴,突来苏联骑兵数名将张洪申等十六人并耕畜爬犁斧锯等物一同掳去,临走时还纵火烧毁住房”。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270-271页。 我国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就此事据理力争,指出“该处距离俄国边界尚有三十余里,完全为中国领土。每值冬令,即有华工砍伐木材,并无异说”,
  《黑龙江省档案馆藏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档案第一目录第一五九卷》,转引自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271页。 要求彼方立即开释我国边民。“经再三交涉”,苏方“于1月26日始将被掳农民张洪申等十六人放回”。
  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271页。 1931年6月,当东宁县保卫团第二正队长李庆业奉命在中苏边境巡查边界界标时发现,“有俄骑兵四名在我界内往来游巡”。
  《黑龙江省档案馆藏外务杂档第一目录第十八卷》,转引自黑龙江省档案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12-1932)》,第277页。
  另据美国著名新闻记者鲍威尔披露:“苏俄发行之地图,尤其是中东路所出版者,则与英美二国所制之图,皆多不同,其最区别之点,则在巴阿戈(译音)土地之边境问题,兴安、齐齐哈尔、海拉尔,皆属于该地。据俄人称巴阿戈之土地,实属外蒙古,而外蒙之经济及政治势力,尽操于俄人之手。”
  [美]J.B.Powell:《满洲中俄事件之写真》,《东方杂志》,第26卷第19号,1929年10月10日,第63页。苏联在自制地图上将兴安、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公然划入为其所控制的外蒙古境内,此种做法较之帝俄时代,可谓“更胜一筹”。
  余论
  在沙皇统治时期,由于帝俄政府执行向东方扩张之政策,导致本是欧洲国家的俄罗斯帝国与远在东亚的中国相毗邻,两国最终形成了漫长的陆上边界线,
  在苏联策动外蒙古独立导致两国中段边界线不复存在后,中苏边界线总长达7600多公里。苏联解体后,中国与俄罗斯联邦之间的边界线缩短至4300多公里,极大部分位于两国东段边界,原两国西段边界仅一小部分仍然属于中国与俄罗斯联邦之间的边界,其余部分演变为中国与原属苏联的三个位于中亚地区的加盟共和国,即在苏联解体后宣布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之间的边界。 并且由此形成了两国边界问题,历经帝俄、苏联(包括短暂的苏俄时期)及俄罗斯联邦三个历史时期。19世纪中期,由于帝俄的侵略,中俄东段与西段边界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因此蒙受了重大的领土损失,并且继续承受北方强邻对边疆领土不断加以蚕食与分割的威胁。苏维埃俄国出现后,两国边界问题依旧存在并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当时,尚在摇篮之中的苏维埃俄国面临严峻的形势,可谓内外交困,为避免孤立,苏维埃政权急于打开外交困局,接连发布充满善意的对华宣言,承诺放弃帝俄及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时代已经攫取的在华特权,这是自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大国第一次有此明确表态,因而被为数不菲并且持不同政治立场的中国人对其寄予厚望,对两国关系的未来走向充满了美好的遐想。然事与愿违,到1920年春季,由于苏俄政权的处境开始明显好转,其对华政策立刻开始发生变化,特别是到了1922年12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宣告成立,国力日增,苏联政府的对华政策变得更加“务实”。从该时间节点开始直到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之前,是中苏两国频繁发生外交交往的时期。在两国交往的过程中,苏联一向固守为己方权益考虑之原则,不仅无意解决边界遗留问题,而且基本上继承了帝俄政府之衣钵,某些表现甚至更为露骨,与其标榜的开展平等外交之原则自相矛盾。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中国东北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中苏东段边界问题转化为苏联与日本卵翼下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之间的问题,在这段历史时期内,伪“满洲国”与苏联及苏联事实上控制之下的外蒙古之间也有关于边界交涉与纠纷之现象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苏联将维持外蒙古与中国分离的现状作为参加对日本作战的前提条件之一,并在战后策动外蒙古独立。于是,中苏中段边界线不复存在。中苏中段边界线消失之根源,在表面上是蒙古国的出现,但是,外蒙古之所以最终与中国完全分离,帝俄尤其是苏联所施加的决定性影响是世所公认的历史事实。
  1949年后,中苏两国边界问题淡化,但这只是表面现象。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诸多复杂的因素,中苏两党关系破裂,双边关系随即亦是如此,两国边界遂成为双方激烈争执的一个焦点问题。苏联执意继承帝俄时代的侵略遗产,不仅如此,“开始利用边界问题向中国施加压力”,“陳兵边境破坏边界现状,向中方推进其实际控制线,甚至挑起边境冲突”,
  马亚欧:《中俄东段边界问题的终结》,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 发生于1969年3月的珍宝岛边界冲突事件,就是苏方当时边界政策的必然结果。   珍宝岛位于中苏界河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方一侧,按照国际划界之准则与惯例,归属中国毫无疑义。实际上,苏联对这种国际通行的划界惯例也是承认的,1960年8月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的《苏联国界保卫条例》第5条明文规定:“苏联国界在可通航的国境河流上,按主航道中心线或水流最深处划分。”参见沈志华主编:《中苏关系史纲》(增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94页。可见,苏联当时所作所为不仅不符合国际法准则,而且与其自身制订的法律文件相悖。 中苏两国就边界问题而举行的两轮谈判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边界悬案一直被搁置。
  中苏第一轮边界谈判举行于1964年2-8月,第二轮谈判自1969年10月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一直延续到1978年6月。关于两轮边界谈判之详请,可参见李凤林:《中苏(俄)边界谈判的历程和基本结论》,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第2-7页。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苏两国关系开始缓和并最终实现了正常化,在这种背景下,两国举行了新一轮边界问题谈判,
  两国第三轮边界谈判始于1987年2月,终于2004年10月。谈判期间,由于苏联解体,中国谈判对手由苏联转变为俄罗斯联邦及在苏联解体后宣布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关于第三轮边界谈判之详情,可参见李凤林:《中苏(俄)边界谈判的历程和基本结论》,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第7-9页。 最终解决了所有边界(包括东段与西段)悬案问题。
  根据199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1999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叙述议定书》,及2004年10月14日《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等国际法文件之规定,中苏(俄)两国东段边界遗留问题得到全部解决。黑瞎子岛与额尔古纳河阿巴该图洲渚阿巴该图洲渚位于“额尔古讷界河东岸,西岸即阿巴该图山第六十三国界鄂博”,俄国所设“阿巴该图卡伦正在此河西岸之旁”,如此,阿巴該图洲渚系额尔古纳河“河东之洲,属于中国领土毫无疑义”。参见宋小濂:《会勘中俄水陆边界图说》,李兴盛主编:《会勘中俄水陆边界图说(外十一种)》,第46-47页。据此,该洲渚最终由中俄两国大体平分,尽管划归中方之面积多于俄方,但显然是中国在边界问题上做出让步的结果。归属问题作为两国边界最后两个遗留问题,是如此得到解决的:两处由中俄大体平分,划归中方之面积略多于俄方。
  参见马亚欧:《中俄东段边界问题的终结》,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第19-20页。关于中苏(俄)东段边界遗留问题最终解决之详细情况,可参见马亚欧:《中俄东段边界问题的终结》,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第15-20页。 2008年10月14日,中俄双方“在黑瞎子岛举行了中俄国界东段界桩的揭幕仪式,中俄东段边界问题至此终结”。
  马亚欧:《中俄东段边界问题的终结》,徐曰彪编:《中苏历史悬案的终结》,第20页。
  综上所述,中国与帝俄、苏联(俄)及俄罗斯联邦之间存在的边界问题,自19世纪中期开始,直到21世纪初期为止,才最终得以全部解决,并通过国际法之形式加以固定化。但是,在两国边界问题上,已经消逝的既往是不应被轻易忘却的,研究历史上的两国边界问题,不但能够还原历史真相,并且对今后中国与俄罗斯联邦的平等交往,可以提供诸多可资借鉴之处。
  责任编辑:吴彤
  The Issues over Sino-Soviet Eastern Border: Focusing on the 1920s
  GAO Qiang
  (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Baoji, Shaanxi, 721013,China)Abstract:In the mid -19th century, Russia occupied vast territory of Northeast China by means of armed immigration and unequal treaties, thus changed the eastern boundary between China and Russia and imposed the eastern boundary line with Heilongjiang and Wusuli(乌苏里)Rivers as the boundary rivers on China. Afterwards, Russia continued to employ various means to encroach on the frontier territory in Northeast China. Border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arose frequently, and invariably ended up as China being the aggrieved party. The outbreak of October Revolution in Russia made its domestic situation changed dramatically. By 1920s, the new Soviet regime replaced the old regime. After coming to power, the Soviet government basically adopted the previous policy over the border issues between China and the Soviet Union. The regime change of the northern neighbor did not change the territorial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many issues from the past had been left over.Key words: the government of tsarist Russia; the Soviet regime; the Sino-Soviet eastern border; the remaining historical issues of boundary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49400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