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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习语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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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圣经》不仅是一部宗教经典,也是西方社会的一部百科全书。它的影响渗透进西方文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是英语语言。《圣经》中的很多人物、地名以及典故等已经演化为习语,成为英语语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来自《圣经》的习语都承载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了解和掌握《圣经》词汇的文化内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运用英语语言进行交际。
  关键词:《圣经》;习语;文化内涵
  《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同时也是西方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特别是1611年出版的《钦定圣经译本》中所使用的语言为现代英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在《圣经》中出现的大量的有关人名、地名、动植物名字及典故的习语,也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地丰富了英语语言的词汇。这些词汇在人们生活中的运用是如此广泛和深刻,以至于它们就像呼吸一样自然。鉴于《圣经》在西方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不了解来自《圣经》的习语及其文化内涵,就无法和西方人进行正常的交流,也更无法理解他们深层的受到基督教文化及《圣经》影响的思维方式。文章针对《圣经》中出现的习语,选取一些在人们生活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容易造成交际障碍的,分门别类就其文化内涵进行解析,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英语语言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
  一、来自《圣经》的人名和地名习语及其内涵
  《圣经》中的人物众多,但每个人又有其独特的个性及鲜明的特点。《圣经》中的很多人物在西方世界家喻户晓,其中不少人物的名字承载了独特的文化内涵,被赋予了比喻或象征的意义,成为英语语言中带有文化印记的符号。
  (一)Cain’s mark(该隐的记号)
  在旧约《创世纪》第四章中,亚当和夏娃生了两个儿子,该隐(Cain)和亚伯(Abel)。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喜悦亚伯和他的供物而不喜欢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有一日在田间,把亚伯杀了。当耶和华问起亚伯在哪里的时候,该隐否认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觉得刑罚太重,而且害怕遇见他的人杀他。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后来,该隐(Cain)就成了“谋杀、叛乱、内讧”的代名词,“该隐的记号”(Cain’s mark)在英语中就成了“杀人犯的标志”。该隐和亚伯事件也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桩杀人刑事案件。
  (二)Doubting Thomas(怀疑的多马)
  新约圣经的《约翰福音》第二十章中,耶稣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但当时作为门徒之一的多马(Thomas)不在场,所以当其他门徒告诉他主耶稣已经复活时,他表示怀疑,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 Doubting Thomas(怀疑的多马)就用来指那些不亲身体验就不相信的人。
  《圣经》中也有不少地名,因其独特的文化内涵,成为约定俗成的表达,具有鲜明的指称意义。
  (三)Sodom and Gomorrah(索多玛与蛾摩拉)
  在圣经旧约的《创世纪》一卷书的第十九章,提到了索多玛与蛾摩拉。索多玛与蛾摩拉是摩押平原五城中的两个。这两个地方属于约旦河平原,农业畜牧业发达,经济富裕,但人們终日思想的都是罪恶。于是上帝差派两个天使去毁灭这两座城。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德住在索多玛城,因为罗得是个义人,神是公义的,只灭恶人。那时候他为那不义之人天天忧伤,神怜悯他一家,凡属他家的人都得救,神便差遣使者带罗得一家逃出所多玛城。当天使到达时,罗德接待天使住进他家,但城里的人包围了罗德的家,要罗德交出天使,任由他们所为。于是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因此,Sodom and Gomorrah(索多玛与蛾摩拉)就成了“罪恶之地”的代称。
  (四)Golgotha(各各他)
  在新约《马可福音》第十五章,谈到耶稣受难。罗马兵丁把耶稣带到了离耶路撒冷很近的一个地方,叫Golgotha(各各他),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各各他翻出来就是骷髅地。这个词的涵义是受难地,即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
  二、来自《圣经》的动植物习语及其内涵
  《圣经》中出现的大量与动植物有关的词汇,也反映出中东独特的历史背景、民族渊源和文化特性。
  (一)the Scapegoat (替罪羔羊)
  这个词出自旧约《利未记》(Leviticus) 第十六章,在以色列传统中,赎罪日典礼必须先献赎罪祭,祭司才能踏入圣所。进入以后,他就要行洒血的仪式,净化圣所的每个部分,消除一年来所累积的不洁。这仪式有内而外,直至罪恶归到属阿撒泻勒(鬼魔的名字)之羊头上为止,这羊会将罪带走。祭司亚伦为圣所和会幕献完了赎罪祭,就要把那只活着的公山羊奉上。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衍,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藉着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旷野去。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在《圣经》中,替罪羔羊也指主耶稣基督。他是上帝的独生子,圣洁无瑕,为了要把因犯罪从而与神隔绝的人类从罪孽过犯中拯救出来,他顺服上帝的旨意,背负了全人类的罪,心甘情愿被钉上十字架,流出宝血,他的血洗净了人的罪,他成了神和人之间的桥梁,使人与神和好,他就是承担人类的罪的替罪羔羊。后来,the scapegoat指代人受过的人。
  (二)Pharaoh’s fat cow (法老的肥牛)
  出自旧约《创世记》(Genesis) 第四十一章,法老做了个梦,梦见七只又肥又壮的母牛在芦荻中吃草。随后又有七只又瘦又丑的母牛从河里上来。吃掉了又肥又壮的牛。又梦见一颗麦秆上长了七个穗子,又饱满又佳美,随后又长了七个穗子,又细弱又干瘪,居然吞掉了那七个佳美的穗子。法老的这两个梦无术士可解,于是派人去召约瑟,约瑟告诉法老他的两个梦只是一个,上帝已将未来要做的事显示给法老了,七只好母牛和七个好穗子是指埃及将有七个丰年,七只又干瘦又丑陋的母牛和七个干瘪的穗子指随后将有七个荒年,因那以后的饥荒甚大,便不觉得先前的丰收了。所以法老当拣选一个有聪明智慧的人,派他治理埃及地。“Pharaoh’s fat cow (法老的肥牛)”比喻吉祥之兆。   (三)a grain of mustard seed(一粒芥菜种)
  出自新约《马太福音》(Mathew)第十三章,耶稣关于芥菜种的比喻。“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面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他的枝上。”芥菜种是耶稣的听众所知最小的种子。它虽然看起来非常小,可是会长出很大的树林。在加利利海四围,它可以长到十英尺之高,有时甚至到十五英尺。耶稣选择这个从小到大的例子,是最佳的比方:天国的开始可能很不起眼,但它至终将显为荣耀。a grain of mustard seed(一粒芥菜种)
  喻指发展迅速的事物、有极大发展前途的细小东西。
  (四)fig leaves (无花果叶子)
  出自旧约《创世记》(Genesis) 第三章,夏娃、亚当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二人偷吃果子之后,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迦南地的植物中,叶子最大的是无花果树,足够为二人提供有限度的遮羞物。fig leaves (无花果叶子) 现在喻指遮羞布。
  三、来自《圣经》的典故习语及其内涵
  习语作为语言的核心和精华,与文化的关系密不可分。习语承载着着丰富多彩的文化信息,同时也最能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习惯和价值取向等。每一个圣经习语背后都有其独特的故事渊源,在理解时切不可望文生义,务要弄懂其内涵。
  (一)the kiss of Judas (犹大之吻)
  出自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和《马可福音》第十四章。逾越节的晚上,耶稣和门徒在吃完最后的晚餐后,前往经常聚会的橄榄山客西马尼园去祷告,这是他的门徒之一犹大,带领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前来捉拿耶稣。犹大以亲吻耶稣为记号,让祭祀、长老、士兵认出耶稣,并将耶稣抓捕。亲吻本是家人和好友之间表达关爱的亲密举动,有时,门徒也会如此表达对教师的爱慕与尊重,但犹大这里的亲吻则是出卖了自己的教师耶稣,“犹大之吻”直接导致耶稣被捕。“犹大”则成了叛徒和内奸的代名词,转义为奸诈和口蜜腹剑,指一个人的伪善行为。广义地说,“犹大之吻”可以代指“某个看似表示友谊的举动,实际上是陷害人的”。
  (二)a mess of pottage (一碗红豆汤)
  出自旧约《创世纪》 第二十五章。以撒的妻子利百加生了一对双生子:哥哥以扫和弟弟雅各。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篷里。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便要喝雅各的红豆汤。雅各要求以扫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他。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与我有什么益处呢?”于是,以扫就对雅各起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了雅各。这就是以扫轻看他长子的名分。在以色列传统中,长子的名分很重要,长子是头生的,是要归给耶和华的。承受长子权的要作一家的祭司,即作一家之主,并承受双分的产业。以扫却为了一碗红豆汤而出卖了长子的名分。a mess of pottage (一碗红豆汤)比喻因小失大。
  基督教是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之一,其宗教经典《圣经》包罗万象,影响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就语言层面而言,来自《圣经》的英语习语浩如烟海,承载丰富的文化信息,其字面意义与实际意义往往不对称,这些习语所承载的实际意义实际上是对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民族心理、思维方式、价值观等的高度概括和浓缩,只有认真探究这些习语的来源,弄清楚它们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习语的运用,从而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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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文章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科工程建设项目成果,名称:《圣经》在西方文化及英语语言中的渗透研究,项目编号:10210Q180045030 。
  作者简介:陈志红(1974.10- ),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语言学及文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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