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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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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贫困生补助与诚信一直是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因为诚信缺失,体现了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文章认为对于高校贫困生诚信问题,应当坚持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激励引导与约束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贫困生树立诚信意识,以更积极主动的心态去展开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
  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进步发展,也带来了许多其他管理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贫困生教育管理问题,高校贫困生按照困难程度分为一般贫困生和特困生两类,前者指的是支付教育费用比较困难的学生,后者指的是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高校在开展贫困生管理工作过程中,既要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学业问题,又要兼顾学生对自尊、自信等心理情感的需求,还要注重通过切实有力的途径方法解决贫困生诚信问题,从而使各项补助资源能够流向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
  一、高校贫困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一)贫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不足
  申请材料失真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较为普遍的诚信问题,高校面向广大贫困大学生开展的资助活动,需要相对复杂的申请程序和证明材料,而且也有较为严格的申请标准,在此背景下部分学生容易出现诚信缺失问题。一方面,有些学生因为助学贷款手续繁琐、对贷款政策不熟悉、他人意见影响等原因,主动放弃办理助学贷款,但在求学过程中又以家庭贫困为由拖交学费[1]。另一方面,高校针对贫困生开展的各种资助活动,是为了保证真正贫困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一些学生出于“占便宜”的自私心理,虚报家庭收入、过分夸大家庭贫困程度,甚至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这些行为不仅为贫困补助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也阻碍了资助金流向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群体。
  (二)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不当
  国家设立助学贷款、助学金、贫困补助金等各种专项助学项目,目的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支付学费和维持生活,使贫困大学生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通过对高校贫困生的受助跟踪调查来看,有的学生在获得较大额补助金以后,并没有及时缴纳学费,也没有为自己的学业做出投资,反而去购买高档化妆品、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服装等非必要生活物品,甚至还有学生利用专项补助金请客吃饭、迎来送往,严重违背了助学项目设立的初衷和目的。除了上述挥霍行为以外,贫困生中还有人在获得助学金以后,故意隐瞒这一事实,仍然向父母索要学费与生活费,然后将助学金用作投资、消费等其他非学习方面,这也是高校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典型表现。
  (三)助学贷款逾期不还
  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不还已经成为引起广泛热议的社会话题,也是阻碍国家助学贷款项目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虽然高校从学科教育和诚信教育的角度反复向学生灌输信贷知识和维护信用的重要性,但依然有贫困生抱有侥幸心理,不及时还款或根本不还款。从毕业生的常规发展轨迹来看,绝大多数毕业生在走上社会以后都完全具备清还贷款的能力,但有些学生并不能及时转变个人角色,无法从“社会人”的角度形成还贷意识,所以罔顾国家设立助学贷款的目的和意义,在毕业以后刻意更换联系方式,不能从履行义务的角度出发而恶意拖欠和逃避偿还贷款。贫困生的这种主观违约行为,从根本上来看是责任意识不强的表现,也是缺乏诚信教育的典型表现。
  二、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高校教育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在各项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对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及时了解学生的现实困难,准确把握贫困生的现实需求,特别是贫困生对于自尊、自信的合理诉求,必须作为开展诚信教育首要考虑的问题。在诚信教育实践中,教师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教育内容,要能从责任、义务的角度提高贫困生对坚守诚信的重视,使贫困生树立起自觉、主动维护高校贫困生资助公平、公正的意识。诚信教育是高校覆盖面较广的全员性集体教育,开展关于贫困助学诚信教育活动时,教师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尊重贫困生的人格与尊严,并给予学生表达个人观点与意见的空间。
  (二)坚持实践性原则
  高校开展诚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规范大学生行为,使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以后能够积极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基于此,高校诚信教育决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社会实践是熔炼大学生品质、提高大学生道德自觉的重要途径,也是进一步强化教育效果的有效手段,所以高校诚信教育要注意内容与形式的创新拓展,有计划、有目的地将诚信教育渗透到贫困生的社会实践中去,使他们在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真正了解诚信对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大量实践去探索践行诚信的方式与途徑[2]。这种从社会实践角度出发理解、体会以及运用诚信的行为,有利于将诚信教育内容内化为宝贵的诚信意识,进而确保大学生诚信观念固化在思想深处。
  (三)坚持创新性原则
  高校学生的诚信问题并不是只在贫困生中出现,甚至许多非贫困生、学生党员也会出现各种诚信问题,只是不同群体的诚信缺失表现不同而已。那么针对诚信教育问题,必须从与大学生有关的各个方面展开,使整个大学生群体都能接受到规范化、持续化的诚信教育。在具体教育过程中,要坚持创新性原则,从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手段等不同方面展开教育优化。比如院校内开展的各项评优、评先活动,评选标准应当细致多样,既要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又要将诚信品质纳入考核范围。再比如,诚信教育要从校内教育和校外实践两个方面入手,联合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总而言之,虽然针对贫困生开展诚信教育,但是要以全体大学生为教育对象,不断提升诚信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对策
  (一)构建多方联动教育机制
  贫困生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双重身份,作为学生应当接受普遍性的诚信教育,作为弱势群体,应当树立自尊、自信思想,以诚信意识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所以高校对于贫困生应当积极构建多方联动的教育机制。首先,要以党团组织为圆心,在各类党组织会议、活动中加强对诚信教育的重视程度,使贫困生能从党员的先进性、自觉性角度出发展开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党组织也要引导贫困生党员在大学生群体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将诚信教育辐射到各个院系、班级,不断扩大诚信教育的影响范围。其次,高校社团是与学生群体紧密相连的学生组织,大学生加入各类社团基本出于主动、自愿心理,对各种社团活动有更高的接受意愿,所以学生社团也可以作为贫困生诚信教育的途径,利用多样化的社团活动来丰富诚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二)完善贫困助学模式
  高校不仅要保证贫困大学生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顺利完成学业,而且要使贫困生有尊严、有自信地度过大学时光,这就要对当前贫困助学模式进行改革,突出助学工作對以人为本思想的坚持。一方面,高校要利用奖励代替资助的手段弱化公开资助带来的尴尬,可以在当前奖学金设立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奖学金数额、增加奖学金项目数量,使更多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生活与学习谋求保障,而不是被动、无偿地接受捐赠,这样在有效解决贫困生经济问题的同时,还能对贫困生起到激励作用。另一方面,高校应当为贫困生建立一些专门的服务项目,比如为学校餐厅、图书馆、校园清洁等提供后勤服务,使贫困生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得到有效锻炼,也能为贫困生提供便捷的兼职机会。
  (三)建立诚信评价体系
  个人诚信品质的培养,需要外部约束机制来保障教育效果,因而建立诚信评价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从评价内容来看,应当包括学生在校期间考试诚信表现、学习费用缴纳情况、助学贷款的办理与使用状况、就业材料真实性等内容[3]。从评价主体来看,应当包括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这三个维度,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建立诚信评价体系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高校奖惩工作提供依据,特别是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一定要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约束、监督作用。二是为社会提供人才诚信参考,诚信评价体系应当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使银行、学校以及部分社会单位能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查询学生诚信记录,从而形成多方互动的诚信评价体系。
  四、结语
  高校贫困生教育应当被看作一项常规化管理工作,通过资助体系和教育体系的共同改革,使贫困生能以更加自信、积极的心态拥抱大学生活,也要通过校内教育、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优化诚信教育方式、强化诚信教育效果,以便贫困生在大学生涯中真正能够实现学业与品质的双重塑造。
  参考文献
  [1] 吕游.新时期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J].赢未来,2017(4):57-57.
  [2] 章志华,李涧松.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机制的构建与实施[J].才智,2017(27):183-183.
  [3] 王丽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J].西部素质教育,2017, 3(11):53-54.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别比较及机制优化》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S/2018/ZX0715-06428)。
  作者简介:周一帆(1985.04- ),女,汉族,江苏南京人,南京工业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办主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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