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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大遗址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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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大遗址作为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将大遗址保护与社会进步进行有效融合,是当代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文章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大遗址保护的途径进行研究,旨在为新型城镇发展中的古迹保护工作提供积极的思路,提高新型城镇发展中大遗址保护水平。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大遗址;保护对策
  大遗址是历史文化传承中的关键,为我国历史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很多大遗址出现在了城镇开发区域内。国家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大遗址保护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解决两者存在的矛盾。在城镇化进程中既要保证完成建设规划布局的目标,又要实现对大遗址的有力保护,使我国城镇化向着科学、合理、文化的综合方向发展。
  1 现阶段我国大遗址保护的现状
  大遗址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大型古代文明遗址,大遗址的形态构成多数源于古代居民所生活的城市,是现代考古和历史研究的重要信息资源。大遗址的存在不仅能够帮助现代研究者更好地追寻和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沿革,还能够从实证的角度去印证历史记载,大遗址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和文化价值。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在城镇化发展中必然会对自然环境做出改变,而大遗址往往就存在于城镇化建设区域之内。城镇化发展布局中兴建大量的公用设施和民用设施进行商业和旅游业的活动等,这些都对大遗址造成了较大破坏[1]。大遗址是典型的历史遗迹,一旦被破坏后将无法逆转,从而影响大遗址文化价值的发挥。随着现代大遗址保护意识的提高,国家政府部门也开始深入研究城镇化与大遗址保护共存共赢的举措,在发展城镇的同时将珍贵的历史遗迹保存完整,使悠久的中华文明继续发扬传承。
  2 城镇化发展中大遗址保护面临的问题
  2.1 传统与现代建设之间的矛盾
  由于传统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中势必要对大遗址发掘区域进行隔离保护,这就造成了城镇发展建设布局规划被打断,从而形成了遗址保护与现代建设之间的矛盾。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是按照规划方案统一进行的,如某个区域的商用和民用地产开发,某些区域的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建设等,一旦在建设过程中发掘出大遗址,将会造成区域发展连续性的断裂。在大遗址保护过程中,除了新发掘出的遗址遗迹外,现存的大遗址往往在城镇旅游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传统保护过程中为了减少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大遗址损坏,往往会限制城镇开发中的经济发展行为,如水电煤气管线铺设等,加大了大遗址地区的保护责任,使区域内居民的生活受到一定影响[2]。这种以城镇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代价的大遗址保护方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新时期的大遗址保护工作要着眼于时代进步,利用创新理念将大遗址保护与城镇建设进行协调统一。
  2.2 传统城镇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
  传统的城镇形式主要是以土地开发为主的规模化扩张模式,使自然环境被建筑物挤占,大量大遗址保护区被划分到城镇开发区当中。由于城镇建设规划与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割裂,城镇规划设计中忽视了大遗址范围,从而造成了城镇建设与大遗址之间的冲突,如公路设计规划中并没有体现大遗址保护区域,使公路建设需要横跨大遗址整体区域,从而造成了大遗址的严重破坏[3]。传统城镇建设的这种重经济轻文化的现象,使大遗址风貌无法被完整保存和传承,造成了历史文化沿革的断裂。一部分城镇发展过程中提出了“现代化”“国际化”的口号,使城镇建设将大遗址看作是发展过程的阻碍,不惜给大遗址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来建设城镇高层建筑群等,使我国珍贵的大遗址正在逐渐消亡。这也给现代城镇发展敲响了警钟,在城镇建设与大遗址保护之间建立一条紧密联系的纽带,让现代人能够更好地继承中华文明成为现在城镇发展的要求。
  3 推动城镇化发展中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对策
  3.1 以新城镇化建设为主要指导思想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过程中,要将新型城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基础和媒介,统筹兼顾城镇发展与大遗址保护工作,应用创新发展思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建设品质城镇、文化城镇、宜居城镇、和谐城镇和集约城镇,不仅要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同时要形成城镇的素养和内涵,通过建设遗址公园来打造新型城镇发展路线[4]。
  3.2 构建遗址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
  3.2.1 与城战规划相结合
  在城镇化建设中将大遗址保护融入城镇自身的发展动力当中,是协调城镇规划布局与大遗址关系的关键。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使大遗址成为城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为统筹规划城镇化建设方案奠定基础。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要综合考虑城镇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因素,遗址公园不仅使大遗址古迹能够被完整保存,还能够为城镇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5]。遗址公园要结合区域条件来开展保护工作,在遗址公园中可以加入景观设计、休闲娱乐设计等内容,使遗址公园与城镇化发展的功能相匹配。
  3.2.2 与民生水平相符
  遗址公园建设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必然会带来影响,这就需要城镇化发展中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大遗址统筹规划中,对大遗址区域内的居民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偿。如对遗址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居民进行住房补偿,将居民迁入遗址公园区域之外进行安置;鼓励大遗址所在城镇居民发展周边产业经济,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在遗址公园基础上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为居民提供舒适的文化休闲场所等[6]。通过经济发展来促进大遗址保护,能够更好地激发城镇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热情,从而实现人人参与、自觉参与的良好保护氛围。
  3.2.3 与当地环境结合
  大遗址公园的建设要符合城镇的综合环境,将大遗址与区域的经济、文化等相结合,从而使大遗址能够更好地发挥历史文明的传承发展作用。大遗址中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在保护大遗址文明的过程中,要结合当地环境特点,使大遗址的保护能够更加符合城镇所特有的社会内涵。如大遗址的历史渊源中会存在冶金、陶瓷、织锦等文化内容,城镇化发展中可以将大遗址文化作为地区经济、民俗等方面的标志,使城镇整体体现出较高的人文核心价值,从而使城镇化发展具有积极的经济文化导向。
  4 结束语
  城镇化发展是国家经济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是提高社会发展能力的必然趋势。城镇化进程不仅要关注发展效率,同时还要强调大遗址的文化传承,避免大遗址在城镇化发展中受到影响。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大遗址古迹,不仅是历史文化研究者关注的内容,同时也是政府规划布局中应考虑的重要问题。大遗址的保护不应独立于城镇化发展之外,而是要通过统筹规划使大遗址保护与城镇发展相融合,从而实现城镇的科学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同滨.以分级分类的空间管控为抓手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基本策略——良渚遗址保护规划简介[J].世界建筑,2019(11):28-29.
  [2]冀剑雄.大遗址乡村社区的韧性发展研究——以汉长安城遗址区阁老门村为例[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活力城乡美好人居——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9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19:656-667.
  [3]付清远.保护传承发展——浅议《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J].杭州文博,2019(1):2-5.
  [4]张梦迪.社区参与情景下的考古遗址公园环境设计研究[D].鄭州:郑州轻工业大学,2019.
  [5]吴峰.构建海昏侯大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江西样本”研究——基于国内外大遗址保护开发的比较[J].南方文物,2019(2):272-276.
  [6]吴冲,朱海霞,向远林,等.保护性利用影响下的大遗址周边地区社会空间演变——基于空间生产视角[J].人文地理,2019(1):1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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