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羊布鲁氏菌病的净化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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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羊肉需求日益增长,加之产业精准扶贫的需求,养羊业在孝感市迅猛发展。这导致羊布鲁氏菌病出现了一定的反弹,不仅影响了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威胁到公共卫生安全。对此,孝感市开展了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就孝感市羊布布鲁氏菌病净化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孝感市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羊布鲁氏菌病;净化措施;建议;孝感市
中图分类号:S858.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9)06-0010-02
孝感市地处鄂东北中部,南临武汉市东西湖区、蔡甸区和仙桃市,北靠河南省信阳市,东与红安县、武汉市黃陂区接壤,西与随州市、京山市、天门市相连[1]。孝感辖有一区三县三市,北部为低山丘陵区,为养羊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加之养羊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特点,成为孝感市偏远农村脱贫致富和农民返乡创业的首选项目。蓬勃发展的养羊业造成布鲁氏菌病感染羊群呈扩大趋势,感染人数也与日俱增。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16—2019年孝感市全面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道如下,供参考。
1 概述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杆菌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的慢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通报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定为二类动物疫病[2]。布鲁氏杆菌是一种细胞内寄生的病原菌,主要侵害动物的淋巴系统和生殖系统,病畜主要通过流产物、精液和乳汁排菌[3]。布病最危险之处是患畜几乎不表现症状,但能通过分泌物和排泄物不断向外排菌,成为最危险的传染源。患畜排出的病原菌对外界环境有很强的抵抗力,如在水、土、粪、尿中能存活3个月,在冻肉中可以存活2~7周,在乳中能存活10 d至1年[4]。因此,生活和生产环境一旦遭病原污染,不论人或畜,在几个月内都有被感染的可能,而人感染布鲁氏杆菌较家畜严重,病情复杂,多数病例发病缓慢,少数起病急骤,一般类似感冒,有的因发现晚或误诊而留有后遗症。人感染布病后尚无有效药物治疗,人体机能会逐渐丧失,后果十分严重,概括起来叫做“三不”:不能生育、不能生产、不能生存。既对家庭造成严重危害,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做好布病净化工作意义重大。
2 孝感市布病净化工作进展情况
2.1 摸底普查
羊养殖场(户)的摸底调查是一项前瞻性的工作,是净化方案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结合羊养殖场动态化和一定时期稳定性实际,掌握辖区内羊养殖场(户)数量、养羊数量、公羊数量、饲养情况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明确任务要求、工作责任、方法步骤,全市部署,整县推进。2016年,全市羊存栏120 335只,970个养殖场,其中种公羊3 010只。2017年,全市羊存栏88 994只,771个养殖场,其中种公羊1 915只。2018年,全市羊存栏60 672只,561个养殖场,其中种公羊1 248只。
2.2 采样检测
根据全市羊布病净化工作方案,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开展采样检测工作。2016年全市共采集羊血清100 625份,监测100 421份,阳性952份,阳性率0.95%。2017年全市共采集羊血清96 866份,监测96 799份,阳性317份,阳性率0.32%。2018年全市布病监测净化共采样82 101份,监测82 101份,阳性57份,阳性率0.07%。
2.3 扑杀阳性
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对检测出的阳性羊全部进行了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2016年共扑杀并无害化处理943只,9只自然死亡。2017年共扑杀394只。2018年共扑杀190只。
2.4 溯源检测
对卫计部门通报的人感染病例所饲养的易感畜群100%采血进行实验室检测,对其所在区域的易感畜群按1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出现阳性畜的对同群畜100%进行检测;同时做好阳性羊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养殖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2.5 人感染布病情况
据卫计部门统计,2015年孝感市人感染布病病例数达到21人,2016、2017、2018年孝感市人感染布病病例数逐年下降,分别为13例、10例、6例。
3 布病净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净化工作已经开展了3年,羊布病阳性检出率明显下降,卫计部门通报的人感染布病病例数也逐年减少,成效显著。但是,布病净化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布病净化工作的进行和净化成果的巩固。
3.1 部分养羊户对布病危害认识不足
极少数养殖户还没有真正意识到羊布病的危害性,对布病净化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有的养殖场主已经感染布病,仍然只考虑个人经济效益,而不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开展净化工作。
3.2 阳性羊只扑杀不力
一方面由于阳性羊扑杀补贴经费、办理手续、养殖户不配合等原因,导致阳性羊只扑杀不及时。另一方面扑杀对象仅为阳性羊只而非全群羊,会出现扑杀完阳性羊再次采样检测又出现新的阳性羊的循环现象。
3.3 流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和流通便利等原因,羊群流动性较大。但是引进的羊群没有严格落实报批报检制度,更没有经过隔离观察就混群饲养,这导致不断有新的阳性场(户)出现,弱化了布病净化成效。
3.4 基层技术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不强
虽然经过宣传培训,基层技术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在采样时会穿上防护服,但对于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还是不适应,增加了感染布病的风险,也不利于布病净化工作的开展。 3.5 养殖方式不利于布病净化
有的县(市)羊场为放牧模式,经常有不同羊群在同一山头混合放牧,极易导致羊群间的交叉感染。
4 对布病净化工作的建议
4.1 强化组织领导
做好布病净化工作,各级政府及领导重视是前提。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布病净化工作的重要性,把布病净化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确保布病净化所需各项经费,形成政府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措施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布病净化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4.2 强化宣传培训
一方面宣传布病防控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布病净化利业利民,让老百姓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让养殖业主积极配合支持净化工作。另一方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让布病净化工作人员知晓科学防控知识和采样、检测、扑杀实际操作技能,懂得和运用个人防护措施。
4.3 强化阳性扑杀措施的有效落实
目前,坚决及时淘汰阳性羊是控制和消灭传染源的主要方法,因此应该采取来样即检、发现阳性立即扑杀、随后补办相关手续的工作方式,尽快消灭传染源。对于屡次检测出阳性的养殖场,应该尽早全群扑杀,既减少无效劳动量,又能保证净化效果。
4.4 强化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
羊群及羊肉制品無序流通是不断有新增阳性个体出现的根本原因,此源不堵,无论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净化工作成效都将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加强活羊及羊肉、羊奶等流通环节的检疫检验,发现阳性活畜及制品及时无害化处理。禁止到疫区调种,严格调种管理,要加强巡查频次,对有引种意愿的养羊户进行宣传或提供相应帮助和指导,监督已引进的种羊隔离观察、采血检测,合格后方能混群饲养。严厉打击蓄意等病畜进入流通和蓄意转移病畜的不法行为。
4.5 改变养殖模式
引导养殖户逐渐改变养殖习惯,由放养模式改为种草圈养模式,能有效避免不同羊群间的交叉感染。
参考文献:
[1] 孝感市畜牧业志编纂委员会.孝感市畜牧业志(1949—2008)[M].湖北孝感:孝感市畜牧业志编纂委员会,2010.
[2] 伏 晓,刘俐君,李清竹,等.达州市羊布病综合防控净化措施的探讨[J].中国动物保健,2018(9):67-68.
[3] 涂凌云,徐俊杰,王淑清.一起输入性羊布病的处置[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7(5):48-50
[4] 陈为民,唐利军,高忠明.人兽共患病[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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