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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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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等职业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是大势所趋,亦是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文章通过对其内涵与外延、现状与问题等进行分析,探索创新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路径,目的在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社会资源整合、校企双赢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5-0048-04
  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泛指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学的概念引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即引进不同资本主体共同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根据国内当前的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做法,大体分为“整个学校层面的体制混合”(“大混合”)与“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小混合”)两种形式[1]。本研究提出的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的是“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小混合”)。
  一、研究背景
  (一)政策演进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中“探索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2018年,天津市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探索推进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8年,天津市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持职业院校探索建立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我们通过对以上政策文件的梳理可见,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探索势在必行,同时也是高等职业院校未来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国内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践
  目前,国内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指高职院校创办的主体包含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资本的注入,即“大混合”。另一种是指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即学校内部二级办学机构层面或具体项目层面的混合,即“小混合”。国内部分公办高职院校采用“小混合”办学模式,主要有如下实践:
  一是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迅达电梯合作创建了电梯技术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电梯技术学院以目标管理为主,按学生数拨付办学经费。电梯技术学院拥有对人财物的支配权,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电梯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并作为二级学院以单独招生形式面向全国公开招生。
  二是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鼎利学院。鼎利学院的前身是陕西职院计算机科学系,依托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移动通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两个新专业。公司提供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课程、师资、设备、产业资源、招生支持、企业就业资源等服务。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支付教学、管理成本。
  三是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是由潍坊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办学实践试点单位。学院在创立之初就是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即“大混合”。此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也进行了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办学的探索。例如,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与北京东方通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了北京通用航空北方实训基地,并共同创办北京东方通用航空学院;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共建电商生产性实训基地——京东潍坊实训中心,打造生产性实训环境,试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在此基础上,与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创办京东电商学院。
  四是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成立了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理事会,建筑工程系与河北雪龙集团联合成立装配式建筑学院,軟件学院与河北新龙科技公司成立“职业精英班”。“职业精英班”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跟着工程师边做边学,用实践课程替代理论课程,打造校企协同育人平台。
  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深入,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对混合所有制认知与实践形式的局限
  当前,多数高职院校对于混合所有制的认知还存在着非公即私的局限,对于混合所有制不敢探索与实践[3]。另外,已实行“小混合”的高职院校在实践形式上也存在着局限性。目前,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学校与教育集团型企业合作共建二级学院。企业投入资金建设,目的在于通过学费分成等形式盈利,而学校的目的在于解决办学资金困难的问题。若资金方面出现问题,则双方合作将难以维持。此种方式表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双方通过资金的投入与分成的合作形式是当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但绝不是唯一的实现形式。
  (二)企业方获益与出资方式单一的问题
  企业需要在与学校合作过程中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校方对于企业获益的方式考虑较少。另外,校企双方出资方式也较为单一。当前,双方多以实训基地的共建为主,校方提供教学与办公场地,企业方提供资金、设备等。这不利于校企深度融合,企业没有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   (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管理运行机制尚不明晰
  当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采用何种形式管理运行尚处于探索阶段。以当前现状来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管理运行机制大多还是校企双方分离管理,校方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教师,企业方根据企业的绩效考核员工,校企双方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绩效等还是分别由校企双方归口管理。这种管理运行机制不利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长期运行与良性发展,并且难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校企双方难以实现深度的融合与发展[4]。
  (四)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普遍缺乏实施细则
  近年来,在政策层面上,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很多关于鼓励职业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的相关指导意见与管理办法,应该说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与引导作用,但落实在操作层面还普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各式各样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在学校出资方式、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在企业投资政策、权益保护、人才互聘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具体可供操作的實施细则[5]。
  (五)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中校企合作的层次较低
  当前,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混合所有制大多只是在实训基地建设层面开展了一些浅层次的合作,如企业资助学校建设实训基地、购买相关实训设备,学校为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毕业实习人员等,仅仅是解决了学生的实训与实习环节,尚未实现在教材开发、课程开发、师资培训、顶岗实习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致使双方合作流于形式。
  (六)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评价机制不够系统
  对于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目前没有明确的评价机制,目前主要的做法还是传统的基于分数的考评方法,缺少过程性评价以及企业方的评价。对于企业方来说,对学生的评价也至为重要。这关系到学生是否认同企业文化及其发展理念,以及能否培养出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当前,校企双方对于混合所有制评价机制的建设缺失或者较为薄弱,不利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长期良性运行。
  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更新办学理念,携手世界知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瞄准产业技术进步成果,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共研标准、共建基地、共用资源、共享成果”的形式,培养能够与产业需求高度适应的高素质人才。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群)为核心,紧紧围绕精密制造、智能制造的行业转型升级需要,以先进技术为引领,与国际模具加工设备龙头企业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合作建立具有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GF 模具学院,共同培养精密模具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2015年7月,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加入学校校企合作董事会,直接参与模具专业建设。2016年4月,学校与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签署升级版校企战略合作协议,探索精密模具智能制造人才培养模式及考核体系。2018年1月,学校联合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共同建设精密模具协同创新中心,创建“智慧学习工场”模式,将追求精密的匠心精神、匠技传承和匠人品质直接融入模具专业新工匠人才的培养、训练和打造。2018年,《校企协同 三级贯通:面向先进制造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获得天津市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8年10月,在瑞士GF总部签订“GF模具学院”合作协议。通过与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的深度合作,促进了天津市精密加工人才培养国际合作进程。
  GF 模具学院依据产业需求,制定了《GF模具学院实施方案》。该方案在校企双方投入与获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科研开发、社会服务、师资任用、设施使用、项目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划。校企发挥各自优势,以保障精密模具智能制造人才培养的质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探索创新的混合所有制自主运行机制。企业方以设备、品牌价值等为要素,校方以专业品牌、办学资质、师资、技术、管理、场地等为要素合作,为GF模具学院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GF模具学院)负责制运行管理机制。校企共建理事会,理事会主要负责GF模具学院运行管理决策,企业方任理事长,校方任副理事长。为发挥以企业为主体的办学作用,企业人数多于校方人数,定期召开理事会与GF模具学院工作会议,并形成《GF模具学院运行状况简报》。
  三是共研标准。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GF模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前沿技术、智能化生产标准和要求及时转化为学生岗位能力的培养标准。学院牵头,联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兄弟院校成立“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职业院校智能制造联盟”,共同编写精密加工系列教材。
  四是共建基地。2018年1月,学院联合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德国卡尔蔡司公司等世界知名企业共同建设的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生产线正式落成,用于校内实训基地和精密模具协同创新中心,切实将追求精密的匠心精神融入模具人才的培养过程。
  五是共用资源,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进入学院任教的教师,需经过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培训并获取证书;吸纳瑞士GF加工方案集团工程师及海外专家技术团队,将产业先进技术元素融入专业课程;学院在集团瑞士总部及美国分公司在内的GF培训学院设立模具专业海外师资培训基地,每年选派专业教师赴海外进行师资培训,同时将企业先进的模具精密加工技术融入课堂教学中;建立中瑞学生交流,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六是共享成果,校企互惠共赢。学院采用“四中心一融入”运行机制,即校企共建技术协同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技术与产品推广和员工培训中心,将企业发展战略融入学院专业规划。校企协同创新研发中心共同为天津海鸥手表厂研制手表精密模具,并将研发过程转化为教学资源;技能人才培养中心即共同培养的精密模具技术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客户对智能制造人才的需要,服务模具行业精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需要;技术与产品推广中心即学院利用学术交流、职教论坛、行业会议等诸多平台为合作企业进行产品宣传和技术推广;员工培训中心即开展各类技术服务、员工培训和客户培训,为技术链下游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人力资源支撑。四个中心代表了职业教育链,依次对应先进制造产业链中的上游(研发、设计)、中游(加工、制造;应用、推广)、下游(售后、维护),实现了职业教育链与先进制造产业链的无缝对接,增强了企业作为办学主体的内生动力,解决了校企合作缺乏有效性和驱动力的问题,进而实现校企持续有效合作并协同发展,形成了产教融合的有效路径。
  七是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过程性评价机制。企业方全程参与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对于能够体现企业文化与匠心精神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并颁发证书。双方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四、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启示
  首先,厘清认知上的误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实质上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高层次表现形式,而不是一般表现形式,比现代学徒制更进一步,并且不涉及学费分成,校企双方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其次,确立好混合所有制的办学定位与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能够为企业方及其用户服务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校企双方的真正融合。
  再次,用好把握好有关政策,结合国务院、教育部、地方政府等上级文件的要求,创新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企业方可以“无形资产”“品牌价值”“设备”等要素与高职院校合作共建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现金方式投入不是唯一形式。
  最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办学路径不应仅限于一种或几种,应不断结合地方区域特色及院校自身特点,加强探索实践,及时总结提炼,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不断完善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
  参考文献:
  [1]霍艳杰,曹娅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探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7(5):41-44.
  [2]刘家枢.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思考[J].职教论坛,2015(4):4-10.
  [3]陈丽婷.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现实困境与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7(1):107-110.
  [4]韩喜梅,王世斌,潘海生,等.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现实困境及推进策略——基于文献分析视角[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7(5):187-191.
  [5]周桂瑾,俞林.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驱动、功能及现代治理[J].职业技术教育,2017(31):37-42.
  (责任编辑:张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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