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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生物教学目标陈述策略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彭宗琼

  摘要:本文在分析传统生物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基于新课标要求,在确定目标的内容范围时,要全面考虑三个维度,从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阐述了相应学段的学习目标。教学目标设计应当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学生起点能力等多方面情况制定层次不同的目标。以及新课标下生物教学目标陈述应遵循的全面性原则、层次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可测性原则。
  关键词:新课标 生物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陈述 教学设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高中生物行为主体
  
  教学设计是实施课堂教学的蓝本,而教学目标的设计又是教学设计的关键环节。教学目标是否明确、具体、规范,决定了教学能否沿着预定的正确方向进行。因此,教学设计中要明确提出并准确陈述教学目标。它关系到课堂教学选择、教学策略和教学媒体的合理组合和运用,以及对教学成果的合理评价,也关系到生物课程目标的实现和国家基础教育目标的落实。本文在分析传统生物教学目标中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结合生物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的新概念谈谈生物教学目标的陈述设计策略。
  一、教学目标陈述的准确性
  教学目标陈述的准确性是指要克服对教学目标陈述的含糊性,将课堂中学生能够达到的知识技能,用具体可测定的指标来设定教学目标。以关注学生“要学到什么”来设计、陈述和告知教学目标,可以使教师纠正为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的错误做法,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有利于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准确的教学目标陈述有二层含义,首先是指教师设计教案时,教学目标要用非常具体的语言来陈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决定教师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一个含糊的教学目标,往往会导致教学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影响学生的学习过程。准确和可操作的教学目标,是设计教学环节的重要指导。为此,教师在备课中要力求提高教学目标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一切围绕着学生要学到什么,要达到什么能力来考虑。如在学习植物生长素作用时,“能用具体的例子来表述植物生长素作用的二重性”就比“理解植物生长素作用的二重性”来陈述教学目标效果要好,前者突出了是“学”的目标,有利于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后者突出的是“教”的目标,不利于教学效果的评估。第二层含义,是指在新授课前首先向学生告知具体的学习目标,这样能使学生产生预期的希望,引起学习者情感的积极关注,使他们产生高度的注意力。知识学习的第一步是要获取信息,而获取信息的内部条件是学习者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能集中注意力学习内容。很难设想一个漫不经心,注意力涣散的学生能有效获取与当前学习任务有关的信息。因此,教师在掌握学习者获取信息的心理规律后,就要注意想方设法让学生引起相关的注意,或产生预期的期望以积极关注相应学习材料。如上文中陈述的学习目标告知后就有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于学习的任务,促使他们积极地运用“向光性”、“顶端优势”、“向地性与背地性”等例子来解释生长素作用的二重性原理。
  二、新课标下生物教学目标陈述的原则
  依据新课标的要求,生物教学目标的陈述应遵循如下原则:
  1、层次性原则
  新课标是国家制定的某学段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是绝大多数学生应达到的标准。而且新课标要求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重视个体差异。因此,教学目标设计应当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学生起点能力等多方面情况制定层次不同的标准;根据新课程标准的特点,一般可预设两个层次的目标:一是基础性目标(课程目标);二是高层次目标(弹性目标和发展目标);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要。
  2、主体性原则
  新课标一改过去教学大纲那种把教师当作行为主体、从规范教师角度出发的陈述方式,代之以从学生出发,陈述学生学习的行为结果。同样,生物教学目标的陈述应以学生为主体,陈述学生的行为结果,体现“为学生而教,为学习而教”的理念。行为主体的变化不是简单的表述方式的改变,它体现出教师的课程观、教学观、评价观的根本转变;它体现出教学过程由教师本位向学生本位的转变;体现出教师角色由传授者、控制者、主导者向参与者、帮助者、引导者的真正转变;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这一理念的真正落实。
  3、可测性原则
  新课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标准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教学目标的设置和明确陈述是教学设计最重要的一步,若教学目标设置合理而且陈述可观察和测量,则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问题便自然解决了。其“内容标准”把学生当作行为主体,以行为目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精确地陈述,使标准具有了较好的清晰度,保证了标准的可测性,使标准的评价有了直接的“标尺”。生物教学作为实施生物课程目标的重要途径,其教学目标的陈述无疑应与课标保持一致。首先,生物教师在选择行为动词时要避免含糊不清和不切实际的动词表述,如了解、理解、掌握等。在使用行为动词陈述时,力求明确、具体有利于对学生外显行为的测量。如说出、识别、解释、收集、查找、设计、撰写等。其次,对行为结果的表述应该是清晰具体的。比如: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达到?这一结果的达成程度如何?总之,行为目标的陈述必须是明晰的、可操作和可测量的。
  三、新课标下生物教学目标陈述的策略
  参照国内外一些学者提出的几种教学目标设计要求。并结合新课标的表述方式拟提出如下教学目标的陈述策略:
  1、行为目标策略
  马杰(R.E.Mager)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提出了行为目标的理论与技术,主张用预期学生学习之后将产生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外部行为变化来陈述教学目标。行为目标包含4个要素: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标准。行为主体指学习者,即学生。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行为条件指的是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主要说明学生在何种情境下的表现行为。行为标准指的是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价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行为标准通常是规定行为在熟练性、精确性、完整性、时间限制等方面的标准。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可以这样陈述教学目标,如“学生在学习完碱基互补配对原则后,能从已知DNA双链中腺嘌呤的比例正确地推算出鸟嘌呤所占的比例”。在这里,“学生在学习碱基互补配对后”是行为条件,“学生”是行为主体,“推算”是行为动词,“正确”是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有时为了陈述方便可省去行为条件和行为主体,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重理解为标准。
  2、“内”“外”结合目标策略
  “内”指内在的心理过程,“外”是外显行为。现代心理学认为,学习的实质是内在心理的变化。行为目标只强调了行为结果而忽略了行为主体的内在心理过程。因此,格伦兰(N.EGronlund)提出了一种更完善的陈述教学目标的方法,即采用描述心理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方法来陈述教学目标。例如,掌握有丝分裂过程中染色体的变化规律(内在心理描述):①能鉴别有丝分裂各期细胞图,并能说明各期染色体的行为特点;②能用图表的形式正确表示人体细胞有丝分裂各时期染色体、DNA数目变化规律。显然,这种目标陈述方式是传统教学目标的进一步完善,易于为广大生物教师所接受并使用。
  3、表现性目标策略
  新课标强调教学评价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因此在目标设计上既要注重结果性目标,又要注重表现性目标、体验性目标新课程标准中设置的“活动建议”虽然是为开展教学活动提供的“参考性建议”,但它在课程标准中占重要的地位,其目的是“以活动促体验”。因为人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变化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短时间教学难以了解其变化。为此,外国学者艾思恩(E.w.Eisner)提出了表现目标。其目标设计要求明确学生参加的教学活动,而不精确规定学生应该从这些活动中学到什么。这种教学目标设计主要用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如传统教学目标陈述中不少教师喜欢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使学生树立辨证唯物主义观点”等作为德育目标。一方面这种目标陈述中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另一方面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评价。通过采用表现性目标策略,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补救,使目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如在“开花和结果”一节的教学中可这样陈述教学目标:“到植物园中观察花的美丽”、“讨论怎样解决实验用花问题”、“畅谈自己观花后感受”等。
  
  参考文献:
  1、张建尚.新课标下生物课堂教学目标陈述策略浅谈 中学生物教学 2007年06期.
  2、扬铁民.新课标下生物教学目标的陈述策略 当代教育论坛,2005年24期.
  3、张战涛.考试周刊,2009年第23期.
  4、唐亮宇.中学生物学课堂教学目标设计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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