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热点作家最新作品读赏练之迟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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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传鹏
作家名片
迟子建,一级女作家,1964年元宵节出生于中国的北极村――漠河。童年在黑龙江畔度过。1984年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1987年入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联办的研究生班学习,1990年毕业后到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工作至今。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文学作品五百余万字,出版有四十余部单行本。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树下》、《晨钟响彻黄昏》、《伪满洲国》、《越过云层的晴朗》、《额尔古纳河右岸》,小说集《北极村童话》、《白雪的墓园》、《向着白夜旅行》、《逝川》、《白银那》、《清水洗尘》、《雾月牛栏》、《踏看月光的行板》、《世界上所有的夜晚》,以及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听时光飞舞》、《我的世界下雪了》、《迟子建随笔自选集》等。出版有《迟子建文集》四卷和三卷本的《迟子建作品精华》。曾获得第一、第二、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第七届茅盾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励,作品有英、法、日、意大利文等海外译本。
链接中考
《是谁扼杀了哀愁》迟子建(入选2007年潍坊市中考语文试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迟子建(入选2008年重庆市中考语文试题);
《寻石记》迟子建(入选2009年广东省汕头市中考语文试题)。
美文看台・感受泥泞
泥 泞
迟子建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碾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选自《小品文选刊》2009年第6期)
忆苦思甜
本文一气呵成,作者热情而理性地赞美了雪,更赞美了泥泞,表达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警示精神。的确,虽然生活好了,我们没有必要亲历苦难、挫折和屈辱,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过去,忆苦思甜是很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好好学习,努力工作。文章语言优美,于朴实中蕴含哲理,读后值得我们深思。
且读且思
1.相对于现在平坦宽阔的水泥路面,泥泞小道的确是肮脏的,作者起笔也说“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是一种什么写法呢?作者对泥泞的描写体现了一种什么情感呢?
2.作者在通过对雪的两重性的描绘中,感悟到了一条深刻的道理,这条道理究竟是什么呢?
3.文章的标题“泥泞”也具有两重性,应该是指哪两重性呢?
4.作者说“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这话有着怎样的深意?
心灵有约・思念故土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我每年的日子,大抵是在写作和旅行中度过的。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地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上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的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的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节选自《中学生百科》2009年第3期,有删改)
冷意顿消
作者对于家乡有着深挚的热爱与眷恋,她的文章呈现出明显的地域色彩,对雪、对寒冷更是有着别样的情感。北方的冬天,带给人们寒意,但在迟子建的笔下,在寒冷的新年里,感受到的却是故乡的热闹与温暖;在大雪飘飞的季节,感受到的是妈妈温暖的期盼;故乡的雪、故乡的冷有着故乡独特的温度。而在让人心凉的时代,大师的作品倍受冷落,朋友寄来的心仪已久的大师的作品却让作者倍感亲切与满足,她感受到了大师无私奉献精神的激励与温暖。文章构思巧妙,启人深思。
且读且思
1.第三段,作者浓墨重彩地铺叙了她在故乡感受到的哪些情景?请分条概括说明。
2.“新年是打着a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此句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这样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3.作者在文中叙写了香港之行的哪些感受?在全文构思上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4.作者为什么说“寒冷也是一种温暖”?谈谈你的理解。
心灵点击・黑暗颂歌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作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里,寻寻觅觅地。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失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犹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选自《中学生阅读》2009年第2期,有删改)
耳目一新
这是一篇反向立意的散文佳作。正如文中的一句话“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的确,我们见惯了对光明的歌颂,鲜见对黑暗的欣赏。作者自然而巧妙地打破了我们对于黑暗的惯性认识:“我”在晚秋时节回到故乡,不小心被蜜蜂蛰了一下,夜晚因疼痛而难以入眠,因此,“我”得以有机会欣赏黑暗。“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在欣赏黑暗中,作者进一步感悟到:“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从而赋予黑暗以柔情,令人耳目一新。
且读且思
1.“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作最后的淘金”一句中的“淘金”指的是什么?
2.已是晚秋的时令,作者在行文中提到了“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有什么目的?
3.光明是每个人所赞美的,而文章的作者为什么要赞美黑夜呢?(用原文回答)
4.读文章的最后一段,请你用一句名人名言来概括其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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