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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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需要获取成就,在音乐方面也不例外。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测验或考试成绩优异,而是意味着天天与音乐打交道,而每天有所进取。若动机保持不变,优胜、自信和理解之感必将与日俱增。所有正常人都需要也愿意学习,除非屡遭失败才会使这种意向一反常规。中小学有时也是学生接受失败的地方,的确,教师也会失败,因涉及组织大批人学习极为困难,而这些人或许是被迫来学校学习,他们往往比较喜欢去别的地方做事。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都承认心理学家普鲁纳所称之“保持自发学习的自然能力”――好奇、希望自己有能力、强烈的竞争意识,以及社会上相互作用的需要。音乐教师不可能免于去理解这里所涉及的事情。口授音乐史摘记、告诉学生听的目的、以及把一个演奏组作为一种呆板的机构看待,这些都不能激发其好奇心。而采用提问、给学生以讨论的机会、先听音乐后讨论让人们自己决定他们要演奏的音乐、或者通过创作或即兴演奏这样一些方式便可激发人们的好奇。能力不是通过应付上课获得,而是需要一个清晰而又可设法达到目标的结构。与别人竞争要有好的模范才行:学生要听别人的演奏,或者说学生听过别人作的曲子吗?教师是否为感受音乐行为的楷模,可否认识到社会交互作用的需要致使我们组织更多的合奏团体或以小组为单位来教授乐器?
音乐教学必须具有直接的音乐经历,这一点似已显而易见。但是,教师往往趋于回避音乐,这也是实际情况。他们着重于历史上的各个阶段、曲式分析、管弦乐器、声学、著名音乐家的生平、记谱法――除音乐自身以外的一切一切。这样,音乐就成了要谈论的事,而不是作曲家、演奏家和听众要去经历的事情。与其类似的还有,乐器教学常集中于记谱能力、听觉能力和技艺的习得,斯科尔斯注意到了这种过分的强调。技艺自然重要,但音乐理解、灵感和欣赏却更为重要。倘若学生仅能掌握现有的一高难度乐曲所需要的技艺,那么绝不可能有机会顾及音乐判断。也许仅有一种速度,以这种速度演奏有把握,以这种速度去精细地掌握住节奏就不会出现伸缩速度,就这种速度也几乎不会出现实实在在去听的机会。然而,许多较短的乐曲低于学生的技术限度,给音乐发展以无穷无尽的机会,并有助于技术上不出差错。如若弹奏乐曲时或快或慢,声音时强时弱,并或多或少带有连音,那又会出现何种情况,能否利用某些技艺和某特别成分中发现的思想组合一支短曲,可否通过记忆写下其中一主旋律,并使其移调,使用哪种和弦,与别的乐曲有否雷同?我们以此来寻找广阔的音乐教育,拓展技艺、理解和认识范围。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寻求产生好奇――一种发现意识。
直接的音乐经历不仅应该是主要关切的事,而且应该逾越最广的可行范围。我们生活在一个音乐爆炸的时代,这个时代已持续了几个世纪并横贯广阔的社会和文化区域。我们真的在听,或者仅是偶然听到的吗?若不关注特别乐曲的质量或某种赋格曲及某段慢曲的完整,则不可能在某种风格的招牌下轻而易举地去寻觅音乐。
如果我们考虑一下那些最优秀的教师和最有影响的教育家所做的工作,就会发现他们的成就获取原则和直接音乐经历的原则都是促其成功的基本原则。某种体系(若成体系,所有方法都应可行)给教和学以形式和目的,成功就有了可能,并可得到承认。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都现实地估价学生能做的事情,并渴望看到学生的进步。最终是涉及与某种体系或某种活动方式相对应的问题。人们会问,是音乐方面的吗?更直接地说,有否组织意识,是在其言行中具有表现性特点的感觉?让我们来观察一位正在工作而且效率高的音乐教育家吧!(不仅仅是培训别人的人)。我们正是要从他们身上看到与教育目的相联的一种强烈的音乐意向感:为音乐目标而使用技艺,运用实际知识感知理解音乐。无论学生将来成为一位职业音乐家,一位有天赋的业余爱好者,还是成为一位易产生共鸣的听众,其最终目的是开发既丰富且又广泛的欣赏范围。这类欣赏不仅给人以瞬间的欢乐,助成生命值得存活的意义,而且能使我们洞察人类感情的王国。音乐在其他艺术中堪称为一种认知方式。然而,这种认知并不纯属本能或遗传。音乐欣赏能力的提高,逾越了某些基本的音乐反映,需要依靠大量的学习才能获得。对于创造这样的学习机会音乐教育家负有重任。这样,他们必然并且很容易从传统开始,发展想像和创造潜力,创造并移情于一系列的其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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