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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德育的原则与方法及其对现代幼儿教育的价值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顾秀英

  摘要: 中国自古以来就重视道德教育,形成了优良的道德传统。儒家的道德教育思想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儒家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如以情感人、以身作则、因材施教、知行统一等,这些经验对现代道德教育,包括幼儿道德教育都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启发意义。本文对儒家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以及其对现代幼儿教育的指导和启发意义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儒家德育教育原则方法幼儿教育价值
  
  中国自古以来就重视道德教育,形成了优良的道德传统,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誉,正如季羡林先生说:“像中国这样几千年如一日重视伦理道德的还没有第二个国家。”[1]儒家的道德教育思想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儒家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有些经验至今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下面笔者就谈谈儒家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以及其对现代幼儿教育的指导和启发意义。
  
  一、以情感人
  
  注重发挥情感因素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是儒家道德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孔子特别注重诗和乐在培养学生道德情感中的作用。孔子认为,道德教育要从《诗》入手,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论语》中多处提到孔子用《诗》进行道德教育的案例。孔子认为音乐的感染力对人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最有助于人格的最终完成,所以他特别重视乐教,身边总是弦歌之声不绝于耳。对情感因素在教育中的作用,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都有深刻的认识,如王阳明就特别重视情感教育,他说:“今教童子者,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其培植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乌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可见,道德教育不只是空洞的说教,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儿童进行渗透,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规程》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对中国古代情感教育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二、以身作则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的表率作用可形成巨大的教育力量。重身教是儒家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传统。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意思是统治者本身行为正当,不发命令,事情也行得通。如果本身行为不正当,纵三令五申,百姓也不会信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同上)意思是,假若端正了自己,治理国家有什么困难呢?连本身都不能端正,怎么端正别人呢?孔子这里虽然谈的是执政者的身教对治理国家的影响,但是,很显然,也适用于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明代大儒曹端说:“人能无私,方能率人以无私,所谓有善于己而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而后可以正人之恶也。”“未有私于己而能率人以无私者焉,所谓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通书述解》)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如果回到八岁以下儿童的社会,我们就会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早期社会似乎最有利于年长者意见的流传,乃至最利于他们对儿童的约束;没有一种小孩姿态不受他们的影响或暗示,在这里,没有一个自主的个人,没有一个自觉的心灵,他们都不能根据他们内心服从的法则使他们自己产生某种行为。”[2]皮亚杰说儿童没有自主意识,没有自觉的心灵,我们不敢苟同,但是他认为儿童会受到成人的影响或暗示是非常正确的。这为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身教理论提供了心理学上的依据。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们要注意用自己的正确的言行影响幼儿,引导他们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的道德意识。
  
  三、因材施教
  
  道德教育中的因材施教,主要指依据不同儿童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达到培养、教育人的目的。孔子是因材施教的典范,他善于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并针对不同学生的特性进行不同内容和不同方式的教育。《论语》中有一段记载被视为因材施教的经典案例:“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冉有懦弱,做事犹豫不决,故孔子要培养他的果断品质;子路性格急躁,做事独断,故孔子要培养他的谦和品质。因材施教原则对幼儿教育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因材施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在幼儿教育中,我们要根据幼儿的性格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帮助幼儿克服自身的弱点,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知行统一
  
  儒家道德教育十分重视知行统一或言行一致。儒家认为,道德修养是成于内而形于外的,道德修养的水平主要通过行为来体现和检验。他认为,对人的德行的考察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即不仅要看他的道德认识水平,还要看他的道德实践情况。在知行关系上,朱熹主张知先行后,认为应先教育儿童有正确的道德认识,然后再根据这些认识去行动。因此,他专门为儿童编了《童蒙须知》,对儿童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礼仪规矩、行为细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导儿童按照这些规定去做,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真正的知必见之于行,如果道德观念不能落实到道德行动中,就不能算是有了真正的道德观念。他说:“夫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传习录中》,《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在王阳明看来,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只灌输一些道德观念是不够的,比如说“孝”,判断一个人对“孝”是否有正确的认识,要看他在日常行为中是否表现出孝行,如果表现出孝行,就说明他对孝是真知,如果没有表现出孝行,就说明他对什么是“孝”并没有真正的认识。
  儒家知行统一的道德教育原则对现代幼儿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幼儿园教育存在着重道德观念教育,轻道德行为培养的不良倾向。教师只满足于幼儿对道德观念作出符合成人预期的选择,而不重视这些道德观念在幼儿实际生活中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年龄及心理特点,要求各种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就道德教育来说,道德内容也应渗透于各项活动中。《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品德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这是对道德行为的重视,与儒家重道德践履的精神是一致的。幼儿教育应从中国道德教育传统中挖掘资源,加强幼儿道德教育,提高幼儿道德素质,为幼儿的一生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季羡林.悠久的道德历史灿烂的道德文化.传统与选择――中国传统道德大家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7,(1):26.
  [2][瑞士]皮亚杰.傅统先,陆有铨译.儿童的道德判断.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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