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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政策支持体系为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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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5)04―073―05
  [内容提要]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视角,客观地阐明了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及鲜明特征,分析了政策支持体系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振兴的重要性,同时,以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为鉴,明确地提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振兴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实践表明,中小企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发展中小企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张德江同志强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放水养鱼”,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这既要切实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更要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基本服务需求,努力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及鲜明特征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中小企业数量最多的国家。在日本,中小企业既是大企业生产发展的有力助手,又是开创新产业、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市场竞争及强化日本经济活力的骨干力量。本文这里的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指的是以1999年12月日本全面修改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为标准而构建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目前,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是世界上最为完备的保护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一,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基本理念。即以顺利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帮助独立的中小企业者自主努力为宗旨,以促进其经营革新及创业,强化经营基础及顺利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谋求中小企业多样有活力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活力,维持及强化日本经济活力。[1]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日本新《中小企业基本法》为标志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设立稳定中小企业经营的制度、中小企业(小规模企业)互助制度等,顺利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变化。二是加强中小企业经营基础。国家采取三项必要措施确保改善经营方法、提高技术的中小企业经营基础所必需的经营资源充足。三是国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用以中小企业促进经营革新、促进创业、促进创造性事务活动。四是确保中小企业资金供给与充实资本顺利。五是中小企业者为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发展事业,必须自主努力提高经营及交易条件。六是国家对小规模企业者采取中小企业政策,对经营资源困难的小规模企业,就金融、税制等事项给予必要的考虑等等。
  第二,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鲜明特征。一是面向问题,适时适当调整中小企业政策体系。196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政策支持,标志着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形成。这时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主要是缩小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生产率、企业所得及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差距。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企业开业率低,日本中小企业的活力明显衰减。以往那种以缩小与大企业差距为理念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会导致具有创新思想的创业者与中小企业者丧失发展机会、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优势不能充分发挥。正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中小企业政策体系需要积极适应这一环境变化,1999年12月日本全面修改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政策从产业调整型转向竞争政策型。新《中小企业基本法》对旧《中小企业基本法》在中小企业观、政策目的、中心政策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根本性的修改。因此,现行的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指的是以1999年12月日本全面修改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为标准而构建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二是立足细化,可行有序调整政策体系的侧重点。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按其内容分类,大体可分为金融、技术创新、税收、组织化、公平竞争、行业调整、破产防范等七个方面。[2]比如金融方面,日本设立以政策性金融体系为主的金融支持系统,向中小企业融资。具体来讲,建立了一个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和相互补充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信用担保机构为主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构,还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民间金融机构。这四方面政策措施就形成了日本中小企业功能齐全的金融安全网。同时,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会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形势变化及中小企业的相应承担的任务,重点推出某一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比如在经济复兴期,以金融制度和竞争调整组织化对策等为中心,实行经济民主化政策,以保护弱小的中小企业为政策体系调整的重点。在经济高度增长期,以行业现代化政策、高度化资金扶持这一政策措施为中心,实行中小企业产业结构高度化政策等。
  二、政策支持体系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振兴的重要性
  本文的政策支持体系,是指国务院及各级政府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实施的公共管理政策及具体措施等。之所以要健全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就是要将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于中小企业的管理发展创新中。强调“体系”,从哲学上讲就是运用系统思维,在顶层设计好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支持的组合拳。当前中国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已初具雏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标志。
  一是中小企业囿于内忧外困,亟须政策体系的引导与支持。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能力差、科技人才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弱。与大企业相比,自身先天不足、劣势明显。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市场准入、资金融通、信息共享、人才引进及科技应用等方面的问题与困难。打造完全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参与发展,而中小企业恰恰又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需要良好政策支持体系的引导与扶持才能促进其持续健康的发展。自2003年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正式运行实施以来,中小企业得到了良好的长足发展。这说明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起到了一定的实效。但我国多数的中小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低,基本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处于产业链低端,抵御风险能力弱。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除,又显现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这使得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性困难愈发的加深。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机构少、信息不透明、信用体系不健全,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度大、资金不足。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持续深入,金融机构为降低自身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融资难已经成为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大难题,而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合理运行。因此,亟须健全的政策体系发挥对中小企业的引导与支持作用,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构建多元化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机制,亟须政策体系的服务与扶持。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能力低、获取信息能力差、经济实力弱,这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中小企业要想改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必须依靠政府政策支持体系的服务与扶持,消除障碍,构建多元化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优化融资创业环境。坚持集群发展、协作发展,加强企业管理、人才引进,促进转型升级,引导扶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如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的主体――政府就可推动科技与金融密切结合,积极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创新机制。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政府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建设各种子基金,进而能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另外,政府也可以项目、中小企业为纽带科学搭建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等方面的平台与载体,拓宽与商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的渠道和范围,合作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力争实现无形资产的质押等等。
  三、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第一,围绕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理念,构建中小企业不同发展周期的阶段性目标。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会根据不同时期客观经济形势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状况,重点制定实施某一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客观经济等形势变化适时适当进行调整。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的理念是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简单地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护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的目标与内容设置,不仅要与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保持协调同步,更要考虑到中小企业自身所处的不同成长周期因素。根据中小企业所处的不同成长发展周期,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会构建相应的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从而使中小企业在当前的经济振兴和结构调整中的应有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优化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主体职权,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中小企业作为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基本构建成如日本那种专司其职的中小企业政策制定与实施主体,即中小企业司、各省中小企业厅(局、办)、各市县中小企业局办,主要制定与实施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具体政策措施。虽然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政策主体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振兴方面营造了很好的市场环境、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其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发挥不到位或者说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应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司、各省中小企业厅(局、办)、各市县中小企业局办关于中小企业政策支持方面的职权。如当前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面临着市场需求不足、成本上升较快、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此,要充分发挥好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以更优化的措施推进改革、促进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构建认可型的中小企业竞争机制,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
  第三,适时适当调整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虽然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经过多次调整、有了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但界定标准仍偏高,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很难实现实际匹配与对接,这就会直接导致制定和实施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有效性与操作性不强。如工信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的专项行动即推出五项重点工作。(即加强宣传推动各项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与完善,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如果对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不够准确科学、很难体现小微企业的实际特征,那么就会导致此次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出现偏差,不能使真正需要服务与支持的小微企业受益。
  第四,坚持完善中小企业具体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中国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围绕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五个方面展开,主要有金融政策措施、财税政策措施、法律政策措施等等。分别从推进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困境等方面作出部署和实施,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但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事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规,仅凭这一部法规无法解决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所有问题;另外,目前还缺少相应配套的政策措施以保证《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顺利实施。因此,应坚持完善中小企业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构建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从而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之路。我国中小企业要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唯有坚持不断创新发展才能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但在这方面,中小企业确实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人才、缺品牌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与公共服务强化。即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积极在中小企业集聚区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实施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好社会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优化中小企业的人才结构;进一步推行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进一步解决好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债务问题;进一步开展好中小企业国家银河培训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等。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但关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市场准入与市场开拓、融资水平与信息技术、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政府给中小企业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都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李 玮、张 丽.中日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比较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142、154
  责任编辑/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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