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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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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求职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学校和个人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详细分析高职院校参与市场化培训所具备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应对策略,指出高校应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大力开展高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校内培训管理机构作用。
  [关 键 词] 就业;技能培训;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3-0188-02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情况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稳增长很大程度上就是保就业。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出台一系列政策刺激就业,城市抢人大战也时有发生;高校是国民教育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高职院校是高校的中坚力量,因此职业院校有责任、也有能力为日渐壮大的培训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以期构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适应产业升级的要求。而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技师类院校相比,在学历教育、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条件等方面都显不足,导致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竞争优势较小。
  高职院校鉴定培训工作如何继续高效有效开展,培训鉴定工作人员如何转变思想、顺应新形势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制度新要求,切实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尤其是增强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还需经历一个探索阶段。本文从高职院校角度对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作系统研究。
  一、職业技能培训现状
  (一)国家推行清单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4年以来,国家已经分7批清理了434项工种过细、脱离岗位的工种,但是清理不等于取消,而是促使职业资格制度更加规范科学健康发展。2017年9月份,国家颁布了《职业资格目录》,目前职业资格共计140项,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大类,人社部门开展了鉴定机构大清查工作,严禁培训机构及院校组织开展目录清单以外的工种和等级技能鉴定考证活动。
  但是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需要是客观存在的;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和不完备,导致机构之间边界不清晰,执行过程中存在职责权利不一致、认识有差异、评价手段单一、考试过程不严谨的问题。
  (二)社会培训机构众多,水平参差不齐
  社会上培训机构众多,其资质差距较大,主要有:(1)在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师水平、技能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硬件条件及培训场地等方面参差不齐;(2)还存在严重趋利化、管理混乱、一人多证等现象;(3)社会上流通的证书种类繁多,设置不科学。以上各因素导致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佳,使得高职院校学生难以甄别适合自己岗位需求的培训机构,并且面临法律纠纷的时候,常常维权艰难,投诉无门。
  (三)高职院校设立了鉴定所,未充分发挥其作用
  作为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之一的高职院校,纷纷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当前职业资格改革形势下,高职院校应根据新政策提出新的技能培训实施策略。目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大多以对外技能培训为主要业务,以职业技能鉴定考证为目的,基本是以组织鉴定数量、通过率、创收额三项作为最主要的绩效考核目标,但未将技能培训与本校学生就业能力挂钩;而国家职业资格清理后,鉴定所(站)的工作体制机制正处于转变期,更多陷入思考如何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发挥鉴定所功能,提升鉴定所(站)及高职院校的社会影响力。
  二、高职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途径
  高职院校是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能型劳动者,其目标定位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及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室)建设都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特点。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要求实训课程占70%以上,实现毕业即就业岗位适应零过渡。但是由于社会变化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产能更新换代快,当前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训室设备均落后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所以有必要建立系统的技能培训体系,保证学生就业。
  (一)构建校内外培训教学一体化课程体系
  很多学校的许多专业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就业需求。如果能够以当前的就业作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并且可以进行多元化的安排课程就会让最终的就业出现更加完美的结局[1]。
  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毕业条件等作相应修改,将标准化科学化的技能培训模块体系融入其中,改革教学方式与考核机制,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室)的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实训教学环节。
  探索校企合作联合培训模式,根据岗位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培训过程。通过建立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室、校中厂、厂中校、冠名班、订单班、顶岗实习、新型学徒制、大师工作室等方式,使在校生有机会接触真实的生产现场,动手操作生产商品,从而真正实现就业零过渡。
  (二)发挥校内鉴定所(站)的纽带作用
  高职院校坚持“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首先成立专门机构,主要由鉴定所(站)牵头,由实训室管理部门、教务部门、继续教育部门、招就部门及培训教师为主,在市场就业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不同专业行业企业的岗位现状、就业需求和前景调研。其次,加强鉴定所(站)的服务管理体系,转变观念,明确职责,细化服务过程,从而提升整体培训管理水平,优化配置培训资源。
  1.建立健全技能培训日常管理体系。鉴定所作为实现高职院校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两者的有效联系纽带,高职院校应积极构建支持鉴定所工作,提升鉴定所管理水平。鉴定所人员要充分发挥其培训鉴定的主体职能,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更要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作用,确保鉴定所高效运转。
  2.严格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技能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衔接制度,明确考务管理相关人员职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技能培训鉴定,保管鉴定档案,保证鉴定全过程不违规、不出错。   3.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同于社会机构培训有一定利润收入。鉴定所为本校学生做鉴定服务,一般没有可支配的收入,高校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成立专项指导鉴定成本和鉴定收入审计工作小组。
  4.技能鉴定产品管理。技能考试后的产品属于国有资产,如何处置这些商品,需要国家出台政策支撑。生产性实训室的产品,经培训学员同意后,允许通过买卖、展览等方式继续利用,收入合理分配。
  (三)高度重视实训基地(室)建设
  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场所是实训室。高职院校要求实训课程时间不少于70%,高职院校都很重视实训室建设,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新型仪器设备,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并不断完善调整实训室功能,使其成为集实训、技能培训、鉴定考试、生产为一体的实训室。
  而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普教化问题严重,重理论轻技能的现象依旧存在,没有凸显高职院校自身特色;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紧跟时代潮流,而实训教学方式方法、技能培训没有创新性。技能培训是实训室的功能之一,实训室是培訓的载体,一般技能培训是先上理论课程,再到实训室进行操作训练;通过校企合作、集中训练、VR+AR、远程教学等培训方式,抓住专项建设契机,创新多种培训方式,使技能培训与课程教学相辅相成,建立标准化培训基地即实训室。
  (四)积极引进和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培训制度
  1.走出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能型人才,面向当地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国(境)外办学[2],全面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2.引进来。要结合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职院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国际化培训。借鉴国外高端培训业的经验,鼓励学生参加培训,通过加强师生国际交流,拓宽师生的国际视野,尤其是借鉴吸收发达国家的成熟培训经验和做法,如德国双元制培训、英国学徒培训资助等;引进境外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借鉴ETS和CFA等较好的考务管理方法,建设高水平稳定性良好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题库。
  (五)完善学生和教师双主体参与技能大赛制度
  技能大赛竞赛标准,正体现了对社会所需人才的直接引领;技能大赛作为一种媒介,能够让参赛人员将日常所学到的各类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进行有机的联系。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实训指导教师即技能培训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对比赛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深入探索施行建立技能大赛绩效激励制度,破格提拔技能能手,营造师生人人钻研技能的良好氛围,既能提高教师的实训教学水平和培训水平,更能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
  (六)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1.探索终身学习的培训包制度。高职院校积极跟进国家培训包制度,为本校及其他院校在校生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最终目的是满足学生职业培训需求,为就业创造条件。
  2.建立在线学习模式。有偿满足在校学生及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并针对不同岗位,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尤其针对毕业后有继续教育需求的学生,可允许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的职业技能培训;试运行阶段后,部分内容可联合政府、企业,三者联合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较好地发挥高职院校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作用。
  三、总结展望
  职业技能资格改革是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需要,是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实现素质就业和能力提升的需要,是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需要。高职院校的本质特点决定了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状况直接影响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高职院校作为执行高校毕业生培训等重大专项培训计划的教育主体,完善和创新技能培训体系,探索培训质量评价和保障机制系,是时代所需,更是大众所需,也是“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学院教育自身特性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周菁.就业导向的校企合作机制构建[J].中国集体经济,2016(10):155-156.
  [2]邱立民,马浩,钟宇红.浅谈打造高校培训市场的品牌化策略[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7,33(1):17-19.
  编辑 武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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