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代理”上家下家全是骗子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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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微商轉发个广告,就有人加微信好友要求买产品。看到销售这么火爆,代理不断追加投资,殊不知自己已经掉进了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里。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花园分局打掉一个以微信平台虚假购买为手段,诱骗被害人不断缴纳代理费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案件回放 “买家”接踵而来
2018年12月,一个微信名为“宇MM”的女子通过搜索功能申请添加了新乡市民张女士为微信好友。简单沟通后,“宇MM”请张女士帮忙转发其代理的一款足膜保健产品广告。张女士并没有多想,就帮她将广告转发在了微信朋友圈和几个微信群中。
转发后,很快有两名陌生人添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声称想购买足膜保健产品。张女士感觉产品挺热销,便联系“宇MM”,要求发货。“宇MM”称,想进货必须先成为代理商,最低级别代理是10盒起进货,每盒148元。张女士便通过微信给“宇MM”转账1480元,获得一级代理的身份。
不久,陆续又有买家跟张女士要货。张女士看到产品这么受欢迎,就跟“宇MM”说了继续拿货的事情。“宇MM”发了一张图给张女士,告诉她只有代理身份升级才有资格继续拿货,而且代理等级越高,拿货价也越低,利润也就越大。于是,在“宇MM”的逐步诱导下,张女士共转账2.8万余元,由一级代理、二级代理逐步升级成了“总代理”。
在“宇MM”再次要求其花费6万元进行终极升级的时候,感到事情不太对劲的张女士婉拒了这个要求,表示不再升级并要求对方返还其代理费。此后不久,张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宇MM”拉黑,之前要货的几个微信好友也同时无法联系。这时张女士才恍然大悟,于1月26日向新乡市公安局花园分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花园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办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民警确定张女士遭遇的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2月20日,两路民警分别抓获团伙头目王某及7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30余部。经审讯,8名犯罪嫌疑对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分析 女被害人不认为自己被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嫌疑人王某、周某等于2018年8月成立所谓网络营销公司,网上招聘年轻人充当“售前”和“售后”。“售前”专门从微信里寻找正在做微商或想做微商的人作为目标,诱导对方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产品广告。然后,再让“售后”假扮买家,造成产品热销的假象,诱骗被害人代理产品,不断升为更高一级代理商,骗取所谓的代理升级费。据警方初步查明,被该团伙诈骗的群众20余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绝大多数被害人都是女性。
据嫌疑人供述,他们会从各种途径寻找有意做微商生意的女性并加为好友,然后通过发布各种励志微信朋友圈信息和产品热销广告,营造一种产品供不应求的假象。再辅以“不用上班,动动手指转发一下就有钱挣”等话术,“俘获”了很多女性,尤其是全职妈妈群体。更需注意的是,这一骗术迷惑性很强,大部分被害人不认为自己被骗,还以为是自己投资失误,或者是自己没有销售天分和渠道。
警方提示:警惕那些号称能够轻易获利的项目。微商代理入门门槛低、投入少、时间自由等原因,很多女性在热衷网络购物的同时,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试水微商销售。
如果要在微信上做销售,首先要对所销售商品有一定认识,不能盲目听信其他推销人员的说辞,特别是对号称能够轻易获利的项目要提高警惕。其次,要选择相对安全的交易平台,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及相关的交易凭证等证据。一旦发觉自己被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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