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压燃气锅炉房选址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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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煤改气”设计工作增多,本文结合设计过程中几个典型的工程实例,从防火,疏散,安全方面考虑锅炉房选址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避免事故造成二次灾害和降低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
[关键词]防火间距;直通室外;泄爆
文章编号:2095-4085(2019)03-0046-02
当前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每到采暖季节,由于燃煤锅炉造成大气污染,雾霾严重。随着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很多地区实施了“煤改气”的工作,同时还有很多新建小区直接设计了燃气锅炉房。而燃气锅炉使用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因使用不当发生天然气泄漏,遇明火、静电、闪电或不当操作将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在锅炉房设计过程中选址必须予以重视,以避免事故造成二次灾害和降低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
1实例分析
在煤改气的很多工程实践中,对锅炉房的选址归纳总结,找出一些比较有特点的案例,为以后锅炉房的选址提供一些参考依据。因建筑耐火等级较多,为便于分析本文案例作以下设定: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燃气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锅炉均选用常压锅炉或负压锅炉;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他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1.1与甲类厂房间距的探讨
一家白酒生产企业,需要新建一座一层燃气锅炉房,满足生产的需求,建设方计划将该锅炉房与白酒生产厂房贴临建造(该锅炉房只为该白酒厂房服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白酒厂房是甲类厂房及燃气锅炉房是丁类厂房,即甲丁类厂房贴临建造,根据建规第3.4.1条注2:甲类建筑不应与《建规》第3.3.5条规定外的建筑贴临。因此该白酒厂房不应与燃氣锅炉房贴临建造。
按照设计白酒厂房建筑高度高于锅炉房,且白酒厂房与锅炉房相邻外墙为防火墙,因此白酒厂房和锅炉房的间距应根据第3.4.1条注2的规定,即不应小于4m。
但是根据《建规》第3.4.2条规定,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考虑燃气锅炉房属丁类厂房,明火作业,因此建议设计时锅炉房与白酒厂房间距应不小于30m。
在总平面布局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且应考虑到由于明火或烟囱飞火,对周围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易燃物品仓库,易燃液体储罐,以及木材堆场等部位必须保持的防火间距,可以根据《建规》的有关规定确定。
1.2对非独立锅炉房安全疏散的考虑
在旧有小区供暖改造设计时,由于小区的总平面规划中没有考虑锅炉房的位置,而锅炉房与建筑物的安全间距等要求导致地上没有符合要求的位置设计锅炉房,需要通过变更在现有地下车库等位置分割房间设置锅炉房。进行地下的非独立燃气锅炉房设计时,则会遇到诸如泄爆,防火,疏散等不同于地上独立锅炉房的设计要求。假定其他方面都符合规范要求,只对“疏散”进行探讨。
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以下称《锅规》)4.3.7第2条的要求,非独立锅炉房人员出入口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在实际工程中,改造的锅炉房很难为锅炉房单独设计一个楼梯间,一般要与现有地下车库等共用已有楼梯间。而根据《锅规》4.1.3的规定,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所以锅炉房选址应尽量靠近楼梯间而又不能与楼梯间贴临。根据建规5.4.12中第2条,条文解释“直通室外”是指疏散门不经过其他用途的房间直接开向室外,或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只经过一条距离较短的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所以锅炉房经过一段较短走廊再进入安全出口是满足规范要求的,但规范中并未明确给出较短距离的具体限值要求。
1.3对屋顶锅炉房防火间距的考虑
某小区在地上以及现有建筑内都无法找到合适的位置来改造设计锅炉房。根据《建规》5.4.15的规定,常压锅炉可设置在屋顶上,在经过与物业沟通后,物业同意在物业用房屋面上建造锅炉房。同时经原设计院复核原设计屋面能够满足建设锅炉房的荷载需求。
规范中仅要求设置在屋顶上的常压锅炉房,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未明确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要求。我认为考虑到事故时对周边建筑造成的影响与地上独立锅炉房等效,设计时仍需要按照《建规》表3.4.1中丁类厂房与其他建筑物间距要求进行复核。
1.4锅炉房泄压方向
对于燃气锅炉房,当燃气系统发生泄漏,泄漏报警系统又发生故障情况下,其可燃气体浓度逐步积累达到可爆炸极限有可能发生爆炸。故规范规定锅炉间应有不小于地面面积10%的泄压面积,并对泄压方向做出了限制规定,所以泄爆方向也是燃气锅炉房选址时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某小区现有燃煤锅炉房一座,东西两方向与住宅楼距离为5m,南侧为小区的消防车道,北侧为室外健身广场,现因需要将锅炉房改为燃气锅炉房,需对该锅炉房进行改造。
首先东西两方向安全距离小,改造为没有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后可满足防火要求,但是也因此不具备泄压条件。锅炉房门窗和泄压只能在南北两个方向外墙上进行考虑。根据《锅规》第15.1.2条规定:锅炉房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为减少土建投资,利用现有锅炉房,最后采取拆除部分健身广场,并种植绿化,隔绝广场人员的方法,使锅炉房与健身广场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2存在疑惑的问题
在很多的工程中,特别是非独立锅炉房站房的选址时,由于锅炉房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和疏散口的两旁,所以由于在原设计中未考虑锅炉位置导致选址困难。对于锅炉间的爆炸主要为可燃气体泄露造成的的爆炸和锅炉锅筒等受压元件超压损坏发生爆炸两种。而常压锅炉和负压锅炉没有锅筒等压力元件,锅炉间的爆炸主要是由于可燃气体造成的,爆炸的地点发生在锅炉间内。同时,因为锅炉房与附属房间之间的墙为防火墙,墙上的门为防火门,是否可以将锅炉间与水处理间、控制室等附属房间分别看待,仅锅炉间执行上述要求呢?
3结语
除应满足规范要求外,锅炉房的位置应与生产、生活互不干扰,并且与主要建筑物距离相宜,既要做到必要的安全距离,又要将噪音干扰降到最低,避免影响周边生活人员的健康。
在煤改气项目设计中,锅炉房选址选择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项目前期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工程能否进行建设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工程建成后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措施,所以在每个项目的设计工作中都必须对其进行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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