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开放街区理论对中国居住小区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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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实现快速大规模城市化的目标,中国居住区的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正逐渐改变我国城市的大地景观。随着住宅总量的攀升,居住区的规划方式也趋于单一,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诸如居住空间失衡、社会活力下降、交通不便和拥堵等城市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封闭式居住模式的成因及演变,借助国外开放街区的理念及优秀的实践案例,指出我国居住区在实现开放街区的设计中呈现的问题,针对问题对我国因地制宜的应用开放街区理念作出了展望。
关键词:开放街区;封闭居住区;案例;应用
为实现快速大规模城市化的目标,中国居住区的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正逐渐改变我国城市的大地景观。我们需要反思大规模城市化的进程与大量城市问题同步出现的现象,是否仅仅是城市化带来的必然结果。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封闭式居住模式的成因及演变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问题,指出我国居住区在实现开放街区的设计中呈现的问题,并对居住区应用开放街区理念作出了展望。
1 封闭式居住区
内向型院落式居住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居住模式的常态[1]。从隋唐时期实行的“里坊制”开始,里坊四周围起高墙,实行宵禁制度,外围的社会活动不受宵禁影响;里坊内部设有大量的商店,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近代中国最早的典型封闭式居住区即为吸取了传统“里坊制”模式的南方城市的里弄民居,里弄也是后期大规模建设封闭式居住区的雏形[2]。
大规模建设的封闭式居住区具有“大街坊”和“封闭性”的主要特征[3]。其中“大街坊”以美国建筑师佩里(C.Perry)于1929年提出的邻里单位为原型,即以小学的服务人口限定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限定居住区的用地规模。“封闭性”源于新中国成立后受苏联模式影响的“大院文化”。大院作为一种“社会聚合体”代替家庭成为一个集办公生产、居住、后勤以及各项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封闭单元。封闭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安全,而人们对安全感的迭代升级促成了封闭式小区的成为建设的首要选择。
大规模封闭式居住区的批量出现是在20世纪90年代住宅缺乏,需要大量建设的背景下以最快的方式、最简化的形式发展并成熟起来的。随着人口增加,城市扩容,居住区以越来越大的规模逐层圈起城市边缘用地,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通勤流量和距离的增加使得单纯的以增加主干路的道路宽度也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克里斯蒂安·德·鲍赞巴克(Christian De Portzamparc)将其归纳为第三年龄段(The City Age III)的城市形态,从而提出了“开放街区”的规划理念。
2 开放街区理论及国外实践
“开放街区”理念作为鲍赞巴克倡导的城市第三年龄段的具体表象,其提出是总结了第一年龄段和第二年龄段城市形态的特点后提出,旨在实现建筑与城市的统一,现实对历史的延续。他认为,城市形态不是由建筑实体和街道网络决定,而城市街区是主导城市形态的关键因素。为满足街区内每栋建筑的阳光、自然光线和空气的进入,鲍赞巴克一直致力诠释他的开放街区理念:景观、破碎、交叉和光线。
1975年设计1979年落成的风路住宅是鲍赞巴克“开放街区”理念的第一次实践,他开始重新思考街坊,尝试打开按照传统被封闭起来的部分,建造没有共用分割墙的房子。它由7栋建筑组成,这些建筑围合出了完整而富有变化的庭院空间。1985年中标的舞蹈学校和拉维莱特音乐成项目中鲍氏有了把“开放街区”理论表达出来的想法;随后在1988在Atlanpole科技园竞赛中,他对“开放街区”提出完整而系统的方案。这之后鲍氏开始思考更大尺度的问题,在1995年展开的马塞纳新区的案例中他针对城市尺度展开如何实现开放街区的实践,这其中的概念包括体量、街区划分、网络和公共花园。
鲍赞巴克“开放街区”的理念在法国尤其是巴黎的城市住宅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实践性探索,对世界其他国家在大规模城市化开发的进程中具有指导意义。
3 国内开放街区的实践和存在问题
国内外的城市建设虽然有一定差异,但国内开放式住区的实践案例也已展开[4~5]。如2004年MVRDV在天津的泰达城项目的上游国际小区中实践并强调“开放社区,封闭组团”的住区格局[6]。
泰达城位于天津老手工业基地三条石地区,总基地成矩形,占地85公顷,其中上游国际小区项目仅占1/5。这个高容积率高密度的住区中,设计者强调包括天津传统的居住和商业等多种建筑类型,强调以窄路网窄街道恢复街道活力,强调多个城市功能的复合,打破了传统封闭组团的住区格局。但通过泰达城中开放街区实现的面积,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传统的开发模式依然不可突破,大部分地区仍旧以传统小区模式开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规划法规,无法按照鲍赞巴克提出的“开放街区”的原则进行居住区规划。例如,所有住宅单元应保证每天至少1h的连续日照,从而导致了多数住宅开发均重复的按照东西横列式排布,继而根据建筑高度确定楼间距以达到规定的日照时长。另外由于较高的建筑将阴影自然地投射到较低的建筑上,上述日照要求就决定了拉大建筑高度的差异非常困难。同样,由于每个居住单元都必须包括朝南房间,故居住建筑的进深往往只有一个住宅单元。这导致的结果是单调的、间距均一且东西向横列的住宅区设计。
4 展望
一個街区应该足够大以容纳其预期用途,同时又应该足够小以让人们能够轻松的徒步环绕。通过综上分析,面对城市日益增加的交通压力,面对大型封闭式居住区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冷漠,面对越来越多以“复制”“粘贴”模式建设的居住区,我们应该对中国实施“开放街区”的理念设计方案予以应对。
4.1 法规层面
开放街区的设计和实施遇到的问题和可能涉及的方面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并得到规范的有效编制,同时配置其他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划。
4.2 缩小居住区规模
居住小区规模应该按照人的尺度限定规模,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根据研究,按照人的尺度确立的理想住区的规模应小于5公顷。同时缩小居住区规模也便于增加城市支路,提高道路网密度指标,并促进公交导向城市建设。
4.3 强调功能混合
以鲍赞巴克为先导的开放街区的实践强调功能混合,强调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人在多元的场景中相遇、相识并交往的情形。因此实践开放街区应避免功能的简单划分,从而避免肢解人的生活模式和行为模式。
总之,开放街区的规划理念预示着未来城市的发展模式,对世界各国如火如荼的城市建设都有借鉴作用,尤其是对我国而言,虽然开放街区不是城市住区建设的唯一选择,但也是值得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卞洪滨.小街区密路网住区模式研究——以天津为例[D].天津大学,2010.
[2]缪朴.城市生活的癌症——封闭式小区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建筑,2004(5):46-49.
[3]邹颖,卞洪滨.对中国城市居住小区模式的思考[J].世界建筑,2000(5):21-23.
[4]朱怿,张玉坤.”街区住宅”的涵义及其规划设计策略探析[J].建筑学报,2005(10):10-12.
[5]于泳,黎志涛.”开放街区”规划理念及其对中国城市住宅建设的启示[J].规划师,2006,22(2):101-104.
[6]邹颖,卞洪滨.透视MVRDV的居住设计思想[J].世界建筑,2006(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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