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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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传播研究的日趋增加,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播发展成了关键问题。本文从察哈尔非物质文化遗产“阿斯尔”数字化传播的角度出发,系统分析使用新媒体技术对非遗传播的必要性。通过对“阿斯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现状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传承方案,有效地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察哈尔地区民族文化、延展现实研究等多重意义。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数字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
1 非物质文化遗产“阿斯尔”
1.1 阿斯尔
察哈尔音乐文化在蒙古族音乐文化历史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阿斯尔”为蒙古语程度副词“阿苏茹”,放在动词、形容词前面具有加强行为状态程度的意义;在汉语中是非常、崇高、伟大的意思,是一个理想中的词语。[1]“阿斯尔”现今仍流传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南部和乌兰察布市,是蒙古族的宫廷器乐曲。“阿斯尔”最初属于皇家贵族音乐,同时吸收了汉、满等民族音乐元素,后来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与民间音乐彼此渗透,表现出艺术文化的兼容性。2014年,阿斯尔音乐文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2 “阿斯尔”面临失传危机的原因
第一,历史原因。在北元时期,察哈尔部是蒙古大汗的直属部落,历史上号称“蒙古中央万户”。察哈尔部充分地继承了蒙古族文化,是草原文化正统主流的代表。“阿斯尔”是察哈尔部特有的丝竹乐,是研究草原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种种历史发展原因,特别是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阿斯尔”这一草原文化艺术瑰宝发展停滞,甚至有濒临失传的危机。[2]
第二,难觅传承人。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有专业的乐师和演奏团可以演奏“阿斯尔”的多数曲目,随着这些演奏艺人的相继离世,能够真正演奏阿斯尔音乐的前辈已寥寥无几,现今受到新文化气息的影响,愿意了解和传承“阿斯尔”的青年少之又少,导致阿斯尔演奏传承人青黄不接。
第三,市场经济效益不足。“阿斯尔”是一种文化艺术,传播传承的重要途径就是进行产业化发展。产业化建设会为非遗的传播传承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更好地进行传播传承工作,进行合理的产业化开发是非遗可持續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建设非遗展览区、非遗旅游景点等进行商业开发,获得经济与社会效益,促使文化产业经济的大力发展。[3]“阿斯尔”蒙古族文化特色鲜明,是最具魅力的宫廷音乐代表,却因未获得很好的传播面临失传危机。
2 应用新媒体技术促进非遗“阿斯尔”传播的必要性
2.1 新媒体技术传播的优势
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传播媒介的限制和传播范围的狭隘,且信息网络覆盖面积有限,导致信息流通水平较低,从而使民众对“阿斯尔”音乐文化的认识不足,参与度较低,很大程度地限制了“阿斯尔”音乐的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技术与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结合,能够有效地将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技术相结合,创造出一种新的媒体形态—新媒体。加拿大多媒体专家哈威费舍表示“数字化技术正在引发一个覆盖大范围的媒介革命,它潜移默化地渗入到人们生活之中,爆发得彻底,且有冲击力”,[4]在当代,新媒体技术已经成为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新媒体技术运用数字化表现手段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完美融合,使非遗文化能够以民众喜爱的方式进行传播,有利于民众突破时间空间的鸿沟,从而了解传统艺术的内涵并将这一文化传承发展,确保其可持续发展。且新媒体技术具有信息传播的自主性、参与性和共享性等特性,传播方式也由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转变为新媒体的网状传播,其交互性、无限性、人本性等优势特点,在提高传播效率方面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一,交互性。交互性是新媒体最显著的特点。传统媒体是以传播主体为中心的单向传播,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强调的是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双向传播。当受众在接受传播时其拥有自主权,在与传播主体的互动中转变角色,成为信息的二次传播者。例如察哈尔非遗“阿斯尔”音乐使用新媒体技术手段进行传播后,受众又将其转发在公共平台上,这就是进行二次传播,这时受众将转变为传播主体,在传播过程中,设计师观赏到该作品,受其感染创作了艺术作品并在网上进行传播,该艺术作品被广泛传播后从而进一步带动了原始文化的传播,当“阿斯尔”音乐的艺术品被受众去现场亲身体验后又将进一步带动“阿斯尔”文化的传播,如此周而复始就形成了多向互动传播的效果。
第二,人本性。人本性即以人为本,受众是传播过程中重要的载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媒体丰富的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充分适应当代不同受众的传播需求,选择不同的媒介和内容,改善受众的传播体验,增加人情味,着力为受众提供更好的满足感。新媒体成本低、易传播、方式多样有趣的特点也是其人本性的体现。
第三,无限性。新媒体技术大大增加了传播主体的基数,传播主体利用新媒体技术将新旧两种表现形式进行有机融合,扩大了受众范围。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和技术手段决定了其在传播空间和时间上的无限性,其通过丰富的传播时间和空间,改变了大众对现实生活的概念,带来极大的精神满足。
通过充分利用新媒体数字化技术,“阿斯尔”音乐可以被记录下来并转换成数字数据,可以随时随地无限播放,让更多的观众可以接触到这些独特的艺术形式,有效地建立完整的“阿斯尔”音乐传播机制,实现“阿斯尔”文化面向大众传播的基本功能,新媒体技术将完全颠覆传统艺术“阿斯尔”的传播模式。
2.2 新媒体技术记录的优势
对于即将失传的“阿斯尔”文化,当务之急无疑是记录。在记录上,新媒体较之于传统媒体也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当媒介发生变革,就意味着人们的需求发生了转变,跳出以往以记录为主、不考虑传播效果的传统影像制作模式,依托新媒体技术,实现影像内容的故事化。
2.3 新媒体传播的多元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拥有了坚实的后盾,同时促进了非遗传播形式的多元化。就移动终端媒体来看,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方式和媒介形式,应充分考虑新媒体多元化的表现形式,加强新媒体与非遗文化的结合,提高民众对非遗文化的认识,使非遗文化和大众生活紧密相连。本质上来说主要以个人移动终端设备以及无线信息传播为支持,移动终端媒体具有较强的融合实现功能,通过无线互联网与数码移动产品的有机结合,从而满足对“阿斯尔”数据信息化传播的需求。[5]
3 结语
通过对察哈尔非物质文化遗产“阿斯尔”文化的历史发展与传播现状分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对比分析,总结出使用新媒体技术将会对实现察哈尔非遗文化的传承起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新媒体环境下,促进“阿斯尔”文化的传播不仅使其能够实现数据化保存、多元化展示和非遗文化的传承,而且间接提高了民众对非遗文化的关注度,使非遗文化走进大众生活,使“阿斯尔”音乐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 吴晶.察哈尔地区“阿斯尔”音乐的调查与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
[2] 周丽青.蒙古族宫廷器乐曲“阿斯尔”生存现状的田野调查[J].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2,34(04):35-39.
[3] 徐君康,陈佩君.新媒体时代非遗传承传播问题探析[J].新闻战线,2018(15):116-118.
[4] 哈威·费舍(加).黄淳译数字冲击波[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9.
[5] 荣梅娟.新媒体多元化形式下的非遗数字化保护研究[J].智库时代,2018(42):26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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